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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巴巷拆淨一面牆 澳門文化局:與原貌不會有太大分別

大三巴巷拆淨一面牆  澳門文化局:與原貌不會有太大分別

被評定為建築文物、位於大三巴巷11號的一橦建築物,目前仍進行「拆卸」工程,記者在現場所見,該建築物只剩下沿街的一面牆身,其餘部分皆全數拆毀,與文化局早前回覆本媒體的「內部更改」講法有很大落差。文化局回覆《愛瞞》查詢時表示,現階段所見的工程與建築計劃相符,並預計完成後與原貌無太大分別。

工程現場與局方「內部更改論」相差甚遠

大三巴巷11號在今年6月已獲發工程准照,並顯示屬「拆卸」工程,而文化局則稱是內部更改,惟當時工程被鐵板和尼龍布包圍和覆蓋,無法目測正進行何樣工程。《愛瞞》記者在本月初再度視察工程進展,建築物外已蓋上一幅大型海報,標示「工程將保留沿街立面」的字樣,但記者往大炮台高處俯瞰下,卻發現整棟建築幾乎已拆毀,只剩下一面外牆,與文化局在今年7月回覆本媒體時有很大落差,局方當時表示,在2016年對相關工程曾發表意見,已要求工程在保留原建築立面的基礎上進行內部更改。但現場所見該項工程並非「內部更改」,只留下一面牆的做法亦與大眾認知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有極為不同。

文化局改口認改動文物建築結構

文化局回覆時表示,大三巴巷11號屬被評定的不動產,是建築群-大三巴巷的組成部份,該建築群中的其他多座建築物,共同構成了大三巴巷街道的整體風貌特色,因此留下可反映街道風貌的部分。但文物的保育是否只「得返個殼」?自拆卸工程開始後,整棟建築物已面目全非,「不動產」就只有沿街牆身「不動」,當局對此僅表示,現階段所見之相關工程與已核准之建築計劃相符,工程完成後建築物的外觀不會與其原貌有太大分別,只有將其原來的平屋頂調整為坡屋頂,日後從大三巴位置看過去,其建築物外觀將可強化與該建築群的整體建築特徵和風貌的協調性。

這是否意味著,只要外觀與原貌沒太大分別,任意更改文物的建築結構,甚至推倒重來亦無問題?根據地籍網資料顯示,該建築的街道準線圖對屋頂風格、屋頂和立面的材料和顏色等都有其限制,而將「平屋頂」改為「坡屋頂」,是否在限制的範圍內?則有待局方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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