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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否投訴東方、蘋果?

偽善的東方日報,一方面出版風月版,另一方面卻指責中文大學學生報在以成人大學生為對象的報章中加入情色版,誠屬雙重標準的行為,我們應不應該分工合作,把東方、蘋果、太陽、新報等報章每天的風月版、情色版寄給影視署,讓他們在看看這些報章如何鼓勵色情消費之餘,也可發揮一下他們偽君子情懷?

當然,我也明白這個做法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因為這會讓人們覺得我們在搞意氣之爭,也讓人認同影視署的道德審判權力。長此下去,或會助長新聞檢查的風氣!所以,我希望在此聽聽大家的意見。我們應不應該這樣做?就是真的決定這麼做的同時,也要積極引發公眾討論一下我們應該如何討論性、色情等問題,免致事件演成意氣之爭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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