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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業界的敗類

的士業界的敗類

先旨聲明,這篇文字屬於嚴肅討論。

耶穌說,沒有犯過罪的人就向她掟石吧...
所以今天我不會作任何道德審判,只作客觀分析。

有關許志安事件,網上有人不清楚到底是的士還是uber 的攝錄,根據片段中的座位及司機旁的藤墊,我可以百分百肯定是的士鏡頭。

傳聞司機(或車主)以7位數字將偷拍片段賣給蘋果,當然是以訛傳訛,但6數字肯定有,這裏衍生出一個嚴重問題,的士屬於半公共空間(即屬於半私人空間),偷拍牟利是否可以無法無天?

我們乘搭升降機的時候,當眼處也有標貼,提醒大眾升降機內有攝錄鏡頭,但絕大部分的士有安裝車廂鏡頭都沒有知會乘客,情況等於偷拍。

昨文已提到,偷拍女乘客餵哺母乳和偷拍女乘客和男性親熱,基本上一模一樣,如果這類行為變相合法而且更可以賺錢,後果我不敢想像。

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有的士業界司機親口轉告,他長期接載一名相熟港龍空姐,如果她飛早更,早上五點半便要在黃埔樓下等,有時她半夜抵港,他便凌晨時分在赤鱲角等候。
在車廂內化妝補粉平常不過,有一次他更在倒後鏡瞄到這位空姐更換T卹,胸圍隱約可見...

如果他將片段賣給蘋果,輯錄成「空姐車廂實錄」又如何?

更多時候,車廂內會傾談生意秘密,如果的士司機偷錄了某公司的投票意向對話,豈不是可以向對手的公司兜售?

所以我嚴肅呼籲黃心穎報警「被人偷拍轉售牟利」, 由警方調查,如果造成經濟上損失,日後亦可向的士司機(或車主)民事索償,以制止這種歪風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