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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月入過萬?解綜援金額計算方法

綜援月入過萬?解綜援金額計算方法

仍忍不住要回那個不論在Whats App或Facebook上,都流傳的極不準確、亦不公允的「綜援福利」計算程式。如大家無興趣了解綜援計算,或那些所謂屬於綜援的福利,則不需看了。

那段文字其實在2011年已出現,我的回應可能有點複雜,因為綜援金額及其他福利的計算並不簡單。那段文字是計算綜援全年的所有金額,以及該年財政預算所「派」的錢,一般計算每月收入或額外所得福利應該分開處理的。單看全年數字一定是很巨大的。正如一般非綜援低收入家庭,其年收入及所得政府福利,亦會達到十多萬,但這計算方法如不比較其他收入階層或住戶是沒有意義的。

失業綜援數額 取決於租住單位

一般人最「痛恨」的是失業綜援家庭,就以此為例。請留意綜援計算中,租住公屋與私樓的差別是很大的,無傷殘長者人士的差別亦很大。因此如用政府統計的「4人平均綜援金額」,絕對會高估失業綜援家庭的金額。

事實是:

以2011年計算,每月綜援金(因為那段文字是用2011年的數)四人健全失業公屋家庭(2大人,2孩子),約為$8,012.2,計算如下。不少人也表示自己認識的人士獲得萬餘元,那他們很可能不是失業綜援家庭的,又或是正在輪候公屋,因租金貴而令整個綜援金推高,亦可能是有失業又有殘疾或長者家庭。

四人健全失業公屋家庭每月標準金:
失業人士:$1,360
照顧者:$1,645
兒童:$1,505x2
共:$6,015
租金:上限為$3,545,實報實銷,由房署直接過數,不會落袋,但只有15%綜援個案都居於私樓,故以四人公屋單位租金,約$1,500推算。
水費:$11.8x4 = $47.2
學童膳食津貼:$225x2 = $450
書簿津貼並非每月給付,而一般基層家庭亦有領取,故不應計算入「綜援才有」的福利金額。

當年的貧窮線(根據社會服務聯會及國際慣用指標,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
在2010年第四季的數字,4人家庭在香港的貧窮線為$12,000,4人健全失業家庭的綜援金約為$8,012,差距約為33%。

四人失業綜援金額低於貧窮線

由於這是恆常的社會安全網,亦是每個香港人都需要,甚至有機會要領取,這是最基本的保障,社會不應容許有市民的收入比它更低,如有的話這是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不足,應增加如低收入補助制度,以保障在職貧窮家庭,而非要降低安全網水平。

2011年財政預算紓困措施是給予大部份市民,若要觀察分配的結果,可與較高收入家庭比較,以「派錢」比「派錢」才公道。當然,我並不想指中產很「著數」,而是假如要作比較的話,基層與中產是有差距的,但我同意很多中產都得不到政府福利的支持,因為香港政府並不歡迎普及性的福利(電費一般住戶都有,可不計)。

四人失業綜援家庭
多一個月標準金:$6,015
大人$6000x2 = $12,000
共:$18,015

4人中產家庭
大人$6,000x2=$12,000
退差餉:$6,000(以擁有1物業計算)
退稅:$6,000(以1人就業計算,2人則更多)
共:$24,000

另外請注意:
﹣上網津貼對象針對全港貧窮兒童,包括綜援及全津家庭(非綜援低收入家庭)。
﹣遊學津貼的對象為全港貧窮兒童,名額有限,但都是指向全港20萬貧窮兒童的, 這亦不是現金支付的,而是實物提供(in-kind benefit)。
﹣關愛基金建議提供的膳食津貼,對象主要為非綜援的低收入家庭。
﹣$2,000雜費津貼主要給舊樓租戶,不單只是綜援私樓租戶。
﹣學前訓練基金,亦是建議給所有貧窮的學前兒童。
﹣那些兒童學習津貼,不應與「是否工作」掛勾,因為這涉及兒童的基本保障及舊樓住戶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是否工作」是與失業保障掛勾的,更何況許多失業綜援者都是有工作的,只是散工而非全職工。
﹣免費醫療是針對全港的貧窮人士,如低收入住戶亦可豁免收費(醫療減免制度)。
﹣食物銀行主要針對非綜援低收入住戶,因為食物開支已在綜援標準金中支付了。

因此:
﹣這些津貼主要按該家庭的經濟狀況而決定是否合資格,而不是根據是否綜援戶。
﹣以上大部份津貼都是支付予貧窮家庭,並非只有「綜援家庭」合資格。如要反對這些福利,是否反對給予窮人更多保障?還是只是反對給予綜援家庭這些保障? 綜援家庭是否「貧窮家庭」的一部份?
﹣如覺得綜援戶領取了很多福利,很多低收入住戶卻得不到,那應該增加低收入住戶的福利,而不是針對綜援戶領取的福利。
﹣如果覺得中產得到的福利太少, 請支持放寬公屋入息及資產限制,或支持全民性的社會保險制度,如全民養老金等。
﹣如覺得貧窮家庭領取了過多的福利,則看看高收入及大財團的「福利」吧,即他們每年的巨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