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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逃犯條例,我們想協進會告訴中國政府的是......

關於逃犯條例,我們想協進會告訴中國政府的是......

文/春天教會

呢度講既「協進會」當然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我地細細個就知道基督教協進會係代表香港教會同大陸教會(三自教會)溝通既官方機構,點解知道?因為我地1997年之前,即使係跟國際「差會」(民間宣教機構)返大陸偏遠山區教英文扶貧傳教,或者跟「地下教會」進行宣教培訓;直至參與「協進會」主辦既官方交流團,參觀印聖經既組織、神學院、教會交流等等,都知道「協進會」的官方角色。

後來到左九七之後,協進會得到中方及特區政府既肯定,要為選特首既選舉委員會,要派出大約十位基督教「代表」,去完成今日大家都知道既「小圈子選舉」;協進會既政治功能,大家就更加清楚。

所以既然係政治功能,所有香港既基督教組織、宗派、堂會,即使唔係協進會既會員,或者係協進會角度係唔認識既基督教組織,都會留意協進會既動態,睇下佢地既立場,或者期待佢做到溝通政治意見既角色。

例如之前中國拆十字架、拆教堂、拉神職人員,我地會期望身處「一國兩制」既保護,尚有少少言論自由既香港,可以係呢個問題上面表達下,於是我地好支持邢福增去年提出話想請協進會去表達下我地香港基督徒既關注,當然更加希望中國政府可以停止打壓行為啦!而中聯辦就係中國政府係香港民間溝通既「對口單位」,於是好自然大家會期望協進會可以向中聯辦反映。可惜當時既協進會總幹事,後來因為性騷擾事件落左台既盧龍光牧師拒絕左。

好在信徒無因為協進會而忘記反映意見,後來好幾個宗派都有信徒用「一群宗派信徒」的名義,繼之前反對人大釋法,再次表達政治意見。

信徒自由發聲背後既「一國兩制」唔係必然既,近日香港政府極速20日諮詢期強推早有爭議的逃犯條例,引發社會嘩然。除左一向以民主人權為念既政治團體,商界都講出佢地既擔心,無論係法例既廣泛覆蓋程度,以及竟然有違法法治常識既「無限追溯期」,基本上所有人都係法網下可能會被引渡返去有死刑既中國審判。由於香港政府無足夠諮詢,社會爭議自然去左立法會,由民意代表及政治代理人去議會度爭拗。時至今日電視上面見到既所謂「議會混亂」,香港政府唔係無責任既。

係呢個時候(2019年5月12日),大家見到協進會係facebook 發出一份「期望與呼籲」,下款係「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委員會」,證明佢地係無左總幹事期間,都想幫下忙,呢個係好既;但係內文只係針對所謂「議會混亂」既表象,呼籲大家「理性討論」,實在係太表面啦,好似完全唔知社會過去幾十年來,發生左咩事令香港今日既政治攪成咁。

唔想咁樣,可以點?正如上面講,大家都知香港教會,無論係海外宗派、堂會、機構、神職人員、平信徒個人,都已經係「逃犯條例」既法網內,協進會實在有責任亦有需要做一個廣泛而普及既教內諮詢,而且要係法例尚未通過之前,將我地既憂慮,反映比香港政府,甚至係中聯辦以至中國教會知道,咁先係協進會應有既責任,亦係協進會存在既目的。

具體而言,我地既建議係:

1)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立即向香港政府表達對逃犯條例的憂慮,要求政府擱置法案,至少要重新諮詢;

2)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應該向香港教會所有基督徒開放,讓重大事件及政策,可以有資訊交流、收集意見、整理立場、反映意見既功能;

3)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作為政治溝通機制,可以向所有信徒收取行政費用,讓行政同事有足夠資源可以促成意見的收集與反映。例如引入電子公投技術,讓信徒可以向中聯辦示意我們對國內的宗教打壓的關注。

雖然春天教會唔係基督教協進會既會員教會,你地未必「熟悉」所有近年新生既教會機構,希望呢篇文字,係信徒層面去同協進會互相溝通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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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
#拆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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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督教協進會聲明如下:

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期望與呼籲

特區政府因應「台灣殺人案」察覺香港現行的《逃犯條例》有限制之處,故提出修訂建議,本意是為彰顯公義、保障香港的安全,並防止香港成為犯罪者逃責之地。然而因社會中有不同團體對政府建議的修訂內容有極大憂慮和保留,結果引發激烈爭論,且有繼續發酵跡象。

事到如今,修訂《逃犯條例》議題已經引起社會不同群體的對立,甚至可能演變成激烈鬥爭。整個香港社會,可能又再一次陷入撕裂。

教會作為一個與上主和好亦勸人和好的信仰群體,此時此刻,我們要作和平之子、和好之僕,因此我們邀請全港信徒為香港代禱,求主賜智慧給政府相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能找到一個合乎香港人福祉的方案,使香港成為一個在安全和自由上受到全面保障的城市。此外我們又呼籲行政長官、律政司及保安局長,立法會議員及持不同立場的群體,不論有權無權,人多人少,堅守彼此尊重、謙卑聆聽和理性討論的原則,為保障香港的安全與自由找到出路。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委員會

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