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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人權陣線 總結曾蔭權管治七年 人權政策及發展成績表

民間人權陣線 總結曾蔭權管治七年 人權政策及發展成績表民間人權陣線 總結曾蔭權管治七年 人權政策及發展成績表

民間人權陣線
總結曾蔭權管治七年
人權政策及發展成績表

民間人權陣線多年來除了關心香港的民主發展進程外,更積極推動香港人權政策和發展,以促進每位香港居民的平等權利。然而,曾蔭權自2005年出任行政長官以來,在其歷屆施政報告中,除種族歧視立法外,幾乎從來沒有提出任何政策或措施以保障及促進香港的人權保障及發展,更儼如倒退。因此,在曾蔭權落任前,民陣今日到特首辦遞交他七年管治的「人權成績表」,抗議曾政府漠視人權,拖延民主,收窄自由。成績表內容如下:

1. 無視現行體制不足,拒絕成立人權委員會
香港沒有統一而全面、符合《巴黎原則》的法定獨立人權保障機制去提倡及保護廣大市民的人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其轄下的「人權論壇」,亦難以承擔香港推動人權政策及發展的工作。

但所謂「人權論壇」,實際上只是「吹水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一般會召開3個與人權有關的論壇。對政府最沒有殺傷力的《兒童權利論壇》在2009年召開了3次、2010年4次、2011年2次;而《人權論壇》在2009年召開了2次、2010年3次、2011年1次。人權論壇自2009年開始,每次只討論一、兩個政府就國際公約的報告及其他正進行公眾諮詢的項目,即使與會團體表示希望討論更多實則項目,例如人權教育或外傭受歧視問題,亦不受理會。此外,討論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人士平等權利的《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於2009及2010年都只召開了1次,2011年更完全沒有召開,與會團體於2010年的會議上要求每年回復到2005、2006年每年召開約3次的水平,及在會議上提出超過10項建議討論的項目,全數皆不獲政府理會。

少數族裔論壇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轉去民政事務局後,雖維持召開論壇,但變成由關注人權事務(種族平等政策,平等機會等議題)轉至只討論服務提供。事實上,民政事務局的官員亦不能就任何涉及政策及人權政策的議題發表意見。
縱使是曾政府一直吹噓在其任內通過的《種族歧視條例》,亦充滿漏洞,豁免多多,保障少少,將政府及私人機構的一些歧視政策及行為合法化,少數族裔居民的權利根本未能得到法律的保障,享受不到平等機會。

2. 嚴重忽視人權教育
在曾蔭權任內,每年推動人權教育的撥款僅30萬,相比投放在國民教育的每年1億元,相差300多倍,反映曾蔭權極不重視人權教育。

香港政府積極推行國民教育,但就忽視人權教育。現時的中小學課程只在公民教育或通識的框架下有少量的人權教育。在03年七一遊行後,政府曾提議成立人權教育工作小組,處理人權教育事宜。然而,這小組到了2005年底才成立,但隨著曾蔭權於2007年推行政府架構改組,設立新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後,這小組突然「被消失」,顯示曾蔭權從沒誠意推動人權教育工作。

3. 削減人權發展資源
關於政府用於人權的財政資源,反映於政制及內地事局下的「個人權利」項目。該局其中一項工作是「通過各項宣傳和教育措施,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但過去兩年該局主動的工作竟然是出品文件夾、便條紙等文具。

4. 歧視法例與國際標準脫節
政府承諾接納平機會的建議,修訂以埔補《性別歧視條例》及《殘疾歧視條例》中的漏洞,但超過10 年仍未啟動程序;《種族歧視條例》不包括政府執行職務及行使權力、對「種族」的定義狹窄落後,明言不包括基於國籍、居住年期等的歧視;政府亦未有立法禁止基於性傾向及年齡的歧視等,完全與國際標準脫節。

5. 拒絕促進平機會的平等參與
平等機會委員會是法定獨立機構,負責執行反歧視法例,協助市民捍衛平等權益。根據國際標準,平機會主席及委員的遴選及委任「必須有透明度,務求公平公開,唯才是用,讓公民社會有所參與。」而且人選亦必須具「推動平等機會的決心及承擔,無畏權力及壓力,並且能反映社會的多元性,以及對香港的歧視情況有深入認識及相關經驗的人士」。可惜,政府從來沒有公佈過委任準則及程序,對於民間團體的意見置若罔聞。
自曾蔭權主政後,欠缺性別觀點,更親疏有別、用人唯親,甚至任用有背離平等價值的人士。例如於2009年9月政府公布平機會主席遴選委員會,竟是「全男班」的遴選委員會。民間社會曾強烈批評指出遴選委員會的組成,連政府於2005 年宣稱已接納婦委會建議的最低性別比例,即「在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方面,定下25% 的初步工作目標」也沒有達到,違反了性別平等參與的原則。另外政府竟然委任了一些委員,不時發出與平等權利價值相違背的言論,更加劇了香港社會與外傭間的矛盾。

6. 拒絕賦予監警會獨立的調查權
投訴警察課「自己人查自己人」,缺乏公信力;監警會僅能覆檢投訴警察課處理的投訴,缺乏獨立的調查權、定案權及懲處權,形同「無牙老虎」。

7. 拒絕改善外傭待遇
不少外傭在港受到壓低工資、住宿條件惡劣、暴力和性侵犯、長時間勞動等待處。他們亦被豁免在《最低工資條例》之外,他們的最低工資全權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釐訂,外界無從得知相關的準則。強制外傭留宿的規定,亦令外傭要面對工時長、休息時間短的問題。規定外傭必須在合約期滿或遭提前解約後兩星期以內離開香港的「兩星期規則」,令外傭在合約期內投訴的代價變得十分高昂,約滿後追討又得自行支付昂貴租金和不准工作而難以承擔。

8. 對少數族群漠不關心,帶頭歧視
曾蔭權對少數族裔在教育及就業所面對的困難漠不關心,除白人外,少數族裔升讀大學的機會少於1%,年青的一代入職公務員的機會更是接近零(1997後只有一至兩名本地少數族裔能入職警員)。公務員事務局拒絕全面檢討公務員招聘條例,以促進少數族裔居民的平等就業機會。
政府一方面提倡母語教學,強調中文的重要性, 但卻一直漠視少數族裔學生的中文教育,不願設置「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課程及相關的支援,以至少數族裔學生一直未能有效學好中文,不能享有升學及就業的平等機會,造成少數族裔跨代貧窮及不能融入本港社會。
平機會對少數族裔學童在教育方面所面對的困難及歧視表示強烈關注,並發表報告書,多次公開邀請教育局局長會面商討解決辦法,但局方聽而不聞,拒絕會面。

政府對少數族裔學童的教育政策是:將7成以上的少數族裔學童集中於30間指定學校,漠視所產生的種族隔離效應;另一做法是將他們一部份分散於不同主流學校,又拒絕提供足夠資源予學校,任由他們「隨班混讀」,自生自滅。事實上,兩種做法明顯屬於《種族歧視條例》的直接及間接歧視。
政府只有興趣推行國民教育,卻對種族平等,尊重及包容不同種族及文化背景的公民教育全部欠奉。不論是小學的常識科或中學的通識科均沒有介紹香港不同族裔的處境,以及種族歧視和平等機會等人權概念,但是另一面卻要求少數族裔修讀「國民教育」。「德育及國民教育」內過度強調的國家民族主義,將引致更強烈的種族主義及排斥,進一步破壞種族共融。

9. 拖延香港民主進程
香港市民仍未能以普選方式選出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體議員。 2017年的特首選舉及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是否真正的普選仍是疑問,包括特首選舉的提名門檻、功能組別會否仍然存在。
而且,未有普選,先有剝奪公民參選權。2012年6月1日,立法會通過議員出缺條例草案,令辭職的立法會議員不得在六個月內參與競逐該補選,剝奪辭職議員的被提名權及參選權。

10. 收窄表達和新聞自由
市民示威及遊行權利在警方的措施下日漸被剝奪。市民因參與示威遊行而被拘捕甚至起訴的數目增加。自曾偉雄上任警務處處長後,先後在去年3 月反財政預算案及7月1日晚上的示威及集會中,在被指沒有清楚預警的情況下噴射胡椒噴霧,及作大規模拘捕和選擇性政治檢控。
近年記者進行採訪時就往往受到限制,例如國家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的採訪區安排、政府統一發放官方片段及警員用手阻礙記者的鏡頭等,均反映香港政府不單沒有促進傳媒的採訪空間,新聞自由反而愈加收窄。
警方和消防處自數碼化通訊系統時,並無充份履行其責任,安排將資訊無篩選和無延誤地提供給傳媒,並防止有任何利益衝突和非專業判斷干擾資訊發放。結果問題不絕,傳媒怨聲載道,每次投訴後,都有所謂檢討,但問題依舊,嚴重地影響傳媒工作,並損害了公眾的佑情權。

民間人權陣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