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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匯豐禁制令的簡單報導

(2012.10.12)第十屆社運電影節籌委報導

今早一名市民、一名電影節觀眾、一名電影節籌委到高等法院就匯豐申請禁制令一事準備答辯。其實,一切細節,都要等待拿到匯豐今天最近獲得的禁制令的內容,才能公告大家。以下是我們對今天在高等法院聽審後的理解:

簡單而言,匯豐今天一上庭就提出要修改其禁制令,似乎因有市民出現想挑戰這份針對所有人的禁令,它把禁令的內容收窄至無名無姓的20張照片內人物。法庭亦已批準它在修改內容,繼續成功申請禁制令。

不過,這份禁制令依然是針對所有人,與之前的唯一差別就是:現在匯豐可以任意在被拍者不知情下拍攝該名人士,然後隨時拿去法庭將這張沒有姓名的照片列入黑名單內,而看今天的樣子,法庭還是會繼續批出禁制令。

換句話說,無論是被圈定的那20名人士(現時當事人仍然不知),還是將來的任何被拍攝人士,都可以在毫不知情下犯下「藐視法庭」的刑事罪。

最糟糕的是,即使有人義憤填胸跑去成為法庭和匯豐這個所謂「不知名」的被告,即使這個人能打嬴,也只是抗拒了匯豐對他/她某一次被列入黑名單的範圍,完全不能代表其他可能被告人士,同時,也不代表這名人士將來不會再被列入黑名單。

換句話說,匯豐從法庭得的這張禁制令,仍是容許它在任何時候界定任何人士的行為「不可接受」,並在任何時候在相關人士不知情下,將他/她列入可能被告的範圍內。

這是我們對今天在高等法院聽審後的理解,不過,一切細節,都要等待拿到匯豐今天最近獲得的禁制令的內容,才能公告大家。

當然,對於法庭判出禁制令之寬鬆,我們亦感到驚訝:匯豐代表今天一上堂就提出想改變禁制令內容,換句話說是一張全新的禁制令,而不是延續之前的禁制令,而法庭不單容許這麼大的改動在當日提出,當日接納,更容許其延續而不是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