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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園村巡守隊:身份不明人士入村張貼地政告示

警察、地政、港鐵的老屈鐵三角,今天正式出現。

隨著菜園村十一月四日第一次入村收地,政府人員已不斷在村內進行各種斬樹、推土、插旗的工作。今天下午三時許,巡守隊於生活館小休期間,遇見一名持政府部門職員證的人員(助理經理/清拆(總務及特別職務)(清拆總部)),帶著五名身份未明的人員從菜站方向進村。五名人員拿著地政總署的告示及噴霧膠水,於每戶村民的家門前張貼告示。

巡守隊見狀馬上上前查詢,請有關人員表明身份,及正在執行甚麼職務,初時六名人員完全沒有回應。其中一位是地政總署的助理經理鄧志深(總務及特別職務)(清拆總部),他不停強調他是地政署的人員,而隨行的人是「幫佢做野既」。然而,雖然另外五名人員均帶著職員證,但五人裡有把證藏在胸口的袋裡,有的則素性反轉證位懸在胸前——而證件袋的掛帶則有地鐵公司logo。

巡守隊強調,若任何人員是因為公職身份而在菜園村執行任務,均應該出示職員證,及表明他們是執行甚麼部門授權的職務,尤其是表面上地政人員與隨行的五人並不是屬於同一部門。當地政人員正在執行公職,那麼另外五人是甚麼人授權的呢?當村還是有村民居住及耕種及生活的時候,地政及地政聲稱帶來的人員是否就可為所欲為呢?

巡守隊堅持地政之外的人員均需出示證件,而他們只保持沉默而讓鄧志深代言,爭持不下,巡守隊為了不讓民居被沒有證明自身公職身份的人員滋擾,只好報警求助。巡守隊的求助很簡單,就是要求執行任務的人員表明身份,而有關的人等拒絕表明而繼續行動。到場的警員似乎對之也無計可施嘆慢版,反之不斷與巡守隊討論甚麼是私隱權。巡守隊堅持該等人員需要出示證件,但這些執行公執的人員認為他們的身份乃私穩,故只願意向在場的警務人員出示。高級警長何鳳鳴在其手下登記了他們的資料後,向巡守隊表示,經他們的調查後,已經證實隨鄧志深的五位人員,都是「地政的人員」云云。

辯論的過程中,港鐵人員在壓力下其實曾經把他們的職員證從口袋取出,或者把反轉了的證件轉回來。巡守隊曾目擊其證件上的港鐵標誌,亦挑戰何鳳鳴的判斷,何鳳鳴則只能重複「我的同事已經查證過,他們都是地政署的人員」云云。然後一行六人便繼續開工,並多了三個便衣警員隨行。所謂「地政﹣地鐵﹣警方」互相包庇結構於焉形成。

看電影也看得多,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把證件從褲袋取出展示,是何等威風的見面禮。巡守隊今天遇到的,不過是目擊一班港鐵人員張貼地政總署的告示,上前查詢不果。換個講法,不接受一班身分不明的人員自稱在執行職務,大概不算是特別強人所難。

事實上,今天還有另一位村民遭受政府人員滋擾。該位村民當時一人在田裡工作,突然有二十多名地政及其他政府人員到場,說要收她的田地。她一個女人仔甚麼都不懂問,只知問為甚麼不是十九號,地政人員便說無論她願不願意都要收。還著她簽一份文件,文件的內容是甚麼,她都不明白,只是因為當場一個人太害怕而簽下了。政府告訴她明天或後天會再來收。冤有頭債有主,事情清清楚楚不才是理性,才是程序公正嗎?不明不白把事情草草了事,就是政府的理想做事方針嗎?

回應

睇唔過眼!!星期5決一死戰

我會入村~如果佢地要抬就抬啦~
佢地抬走o既唔係我地o既軀殼
而係希望...人民對看到社會公義o既希望

[菜園戰訊]

12:00 剛收到菜園支援組BENNY電話,地政署突然開工,徵收一名村民的土地,現場只有三名巡守隊隊員,三雙手難敵推土機,情況非常險峻。見status者可call人或自己立即起程護村﹗
11:00 今天還有另一位村民遭受政府人員滋擾。該位村民當時一人在田裡工作,突然有二十多名地政及其他政府人員到場,說要收她的田地。她一個女人仔甚麼都不懂問,只知問為甚麼不是十九號,地政人員便說無論她願不願意都要收。還著她簽一份文件,文件的內容是甚麼,她都不明白,只是因為當場一個人太害怕而簽下了。政府告訴她明天或後天會再來收。冤有頭債有主,事情清清楚楚不才是理性,才是程序公正嗎?不明不白把事情草草了事,就是政府的理想做事方針嗎?
10:00 「巡守隊今天遇到的,不過是目擊一班港鐵人員張貼地政總署的告示,上前查詢不果。換個講法,不接受一班身分不明的人員自稱在執行職務,大概不算是特別強人所難。」

1.可唔可以錄起佢,send去警察投訴科 2.可唔可以告佢

1.可唔可以錄起佢,send去警察投訴科
2.可唔可以告佢地?

3.有冇搵過主流媒體記者?o係inmedia之外,我o係其

3.有冇搵過主流媒體記者?o係inmedia之外,我o係其他地方完全收唔到依件事o既資訊~定係俾人封殺左?

健s

我地都搵左主流媒體記者啦,過希望大家將知道的消息在facebook/twitter/等等發報, 幾方面進行.

好正常

將心比己, 人地打份工要入村做野, 比你地班人又拍movie又影相, 我都唔想比你睇工作證;

因為現今世代太多人在網上發惡, 尤其是對公職人員, 基本上係有你講無佢講, 完全係單向的, 就算係其他網民有不同意見都被打成五毛黨, 又要查身份又要提供證明等等;

都係快d 拆村, 填平塊地建高鐵好了.

樓上你知唔知自己講咩?

公職人員從來唔係同私人公司打份工既性質wo, 用稅出糧俾你, 向公眾負責, 刻意唔出示工作證叫正常?

我真心希望菜園村搬村成功

這是對Albert的最佳回應。
亦是對眾多冷漠的、甚至落井下石的人的最佳回應。
我期待將來到新菜園村遊覽的日子,請你們加油、努力!

(但無論怎樣,我不希望有人受傷。請先將貴重的東西及老弱兒童安置好。年青人,請好好保護自己,不要讓父母擔心。)

回ALBERT

將心比己
如果要拆O既係你屋企

政府搜括左600億民脂民膏,去起一條胡溫都話要檢討O既高鐵
送左幾億俾D大地主同村長

原本話幫你搵屋搬,你屋企D家私電器財產就咁賣出市場都值100萬
但係新屋就未傾掂,叫你自己搞
本來值100萬O既野,政府只賠10萬,仲要唔話你知點計出係十萬

你會好開心咁收左十萬即刻走,覺得自己走遲D係阻住人做野,阻住地球轉?

無恥,係有限度O既
唔該,講野之前,先諗下自己講咩,睇清楚事實

回 All

1. 公務員係公帑出糧, 代唔見得工作就要向路人甲交代身份; 當然, 如果是執行相關法例列明要表明身份, 就當別論; 時下的香港人認為只要是政府出糧就應該滿足你個人的所有喜, 真是一個奇怪的現象;

2. 我亦希望搬村成功, 再加一樣, 希望地政署同時規管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行為;

3. 我都會想知道十萬個數點得來, 亦想知道一百萬個數點得來, 一棵樹值幾多錢就係好難講得清, 同意嗎? 而如果你只不過是租客, 根本沒有擁有那塊土地, 到底應賠償多少呢? 又係好難說得清. 但我感到非常反感的, 是有人下下用道德高地來自居, 把反抗政府的人都說成英雄, 把反對自己的人說成無恥, 賠償是個數目多少的問題, 不是正義與否的問題;

4. 我好清楚自己講什麼, 我怕是你唔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回ALBERT

1.根據照片所顯示,依D係MTR職員,唔係公務員,又或者你覺得照片係假?又或者你覺得MTR職只係公務員?又或者只要警察話係,MTR職員就係公務員?

3.1. 一棵樹值幾多錢見「強搶耕地,趕絕生計,政府摧毀農業的明證——訪菜園村村民漢嫂(菜園村最新消息五)」依個真係輸打贏要,市場應該係有市價
「現時漁護署仍沿用六十年代的的計算方法,令農作物的單價極低,例如一棵成熟的粟米可長出兩三條收成,但整棵植物單價只有七毫至一元,即每條粟米只值三毫子!漁護署指這是批發的「平均價」,可是這「平均價」從哪來——哪有粟米只值三毫?根據現時菜統處的標準,粟米批發價大約都有三蚊一條啦!」
「村民一斗地明明種上一萬二千棵粟米,漁護署職員卻說「根據專家文獻,只會計你一斗地種四千棵粟米」,但問及根據甚麼文獻,他卻無從回答。」
你三毫可以買到條粟米?

3.2.我是在用最市場最商業的邏輯同你傾,當然任何事都有道德判準,BUSINESS YEAR 1就要學商業道德,做買賣都要傾好價錢,應承交易,簽好合同先交錢交貨
未傾掂價錢就強搶人D貨,叫個唔識字O既簽名,唔係正義(道德)與否的問題?

回 健s

1. 公務員一說是回應俊彥一說, 如果問題的主角是圖中的mtr 職員, 那俊彥的批評其實是不合理的;

3.1 我唔知道政府對農作物的回收價, 我想, 相關的法例有上訴基制, 如村民不滿大可上訴. 不過, 如果村民的收入一個月平均一萬幾千, 但講比我知一塊田的粟米值一百幾十萬, 我想個價錢是過高了, 以我所知, 栗米是收割完重新再種的產量才高, 不過這是題外話;

3.2 我唔係讀商業, 唔知道商業道德的內容包括什麼, 不過以我所知所見, 唔係所有商業交易都係先簽合同才交貨的 (又是題外話), 強搶是犯法, 我想政府唔會做, 但100蚊一棵栗米就合道德嗎? 那99 蚊一棵又如何? 98蚊又如何? 此正是我所謂價格問題而非道德問題.

回Albert

都係果句,我係做研究o既,講野要有證據/數據
http://www.vmo.org/tc/index/page_fruitprice/#
菜統處批發價一斤約2棵,$5.9
有數可以參考,唔係你所講是旦有個100,99 o既數
唔該,唔好輸打贏要

強搶是犯法
你不停以題外話偷換概念
「我想政府唔會做」並無證據
而如果黎果d唔係公務員,而警察話佢地係公務員,你成個發言
「將心比己, 人地打份工要入村做野, 比你地班人又拍movie又影相, 我都唔想比你睇工作證;
因為現今世代太多人在網上發惡, 尤其是對公職人員, 基本上係有你講無佢講, 完全係單向的, 就算係其他網民有不同意見都被打成五毛黨, 又要查身份又要提供證明等等;都係快d 拆村, 填平塊地建高鐵好了.」
都唔成立
唔想比你睇工作證;未必係拍movie又影相問題,而係佢地可能根本冇正式身份權力咁做,而唔想俾人知道,而家只有警察話佢地係「地政的人員」,冇睇證件,冇話佢係公務員,警察可唔可信亦成疑
如果佢地唔係公務員,你第二句「網上發惡, 尤其是對公職人員」更唔成立
「都係快d 拆村, 填平塊地建高鐵好了」依句更加唔知建基於咩論據之上

至於「我好清楚自己講什麼, 我怕是你唔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我而家同你講論點同論據
唔該你用有公信力,大家接受o既數據、證據去說服我
唔好「我想」、「我信」、「我估」

回 健s

我係做工程的, 所以我講實際, 不需做研究, 用 common sense 就夠.

請你指教:

1. 村民一塊地的一年收入有多少, 那塊地政府賠幾多?
2. 我前文已經講過, 法例應有上訴機制, 村民有無就收購價上訴?
3. 唔知你係真唔明定裝唔明, 100蚊是一個比喻, 道德公義是一個原則, 是 all or nothing, 唔係程度, 唔可以講收購價100蚊就有公義99蚊就無, 這是個比喻, 實際上幾錢一棵栗米我無需知道, 明白嗎?
4. 當然, 當事人唔想表明身份有他的原因, 我只覺得, 如果是我, 我都唔會出示工作證;
5. 當事人以什麼身份工作我亦唔清楚, 反正他不過是一個 agent, 在執行法律是代, 如, Director of Lands 而不是以自己的身份, 他是誰根本唔重要;
6. 警察點樣相信工作人員的身份是警察的事, 你又想多事?

其他的我不作回應了, 純是個人觀感, 無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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