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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我與Benny的對話

這篇文字其實本該是作為釐清與再說明之用,它的來源是這樣的:二○○四年底,在香港反WTO的行動中我認識了八樓與Video Power的幾位朋友,爾後,對比於會展中心前,那些個我當時認為是口頭上教條、激動而行動上卻相反的團體,我稱讚了「八樓」一整週來的行動力。由於台灣某小眾報邀了稿,我於是寫了篇文章講了我對這群「黑色人士」的看法。然而半年後,在台灣遇到維怡與Benny,她們卻劈頭詭異的笑著說道:你把我們害慘了。原來,正是我的文章讓一些人更確認了「八樓」的「無政府」。然而,我貼的標籤應該由我來解釋,而不是他們。所以,這篇文章本該是兩年前替其平反而寫,但即使時間已過,我仍相信至少文字本身的釐清作用對我自己是很重要的,所以我還是換了方式把它寫了出來,作為一個自我成長的紀錄。本文所寫的,一部份是依據對話時的筆記,另部分則是倚靠記憶。

在台灣遇到Benny的時候,我先是特別從他所做的「農事」提到「紅、綠」之爭的問題,並延伸到對於「無政府」的看法。他的回話中有這麼一句「黑色就是混雜了各種顏色的」,意思當是沒有這樣的意識形態焦慮。短暫的結束了那段偶然的環保議題之後,我轉而問他對於組織性的看法,從他的描述中,我察覺了「八樓」行動之所以集團性強的原因:徹夜的溝通。行動不是個人的,而是集體的,所以說不應該稱為「無政府」而是「安那其」,不然容易誤解是個人主義,他說。他說(一些別的朋友也提到類似說法),老八樓在天台屋時期遭遇了很強的權力競爭,當時成員之間對於「掌握權力」就有了很強的反省,務必要做到每一個人的意見充分表達,充分的溝通與凝聚共識,還避免權力被集中。

我跟他說,耳聞一些人批評八樓的對權力的高度警覺的後果是「在鬥爭中把自己藏了起來,不見了,躲在居民後面」,但是我在他們身上見到的並非全然如此。幾位身旁朋友便說,因為我認識的主要是老的一票,他們也希望在盡量展現出草根市民(用台灣的說法)的同時,能夠呈現出異質多元(也就是八樓成員本身的立場),但主要的還是實際遭受壓迫的人的看法。這樣是不是沒有累積,很容易消散呢?「所以最近廟街、缽蘭街市區重建的事情上,主要參與的人很強調做社區組織的工作,不能只是抱持著某種對『主義』的信念,而是深入到實際的狀況裡。一些很年輕的人在反WTO階段認識了八樓,就來了,但是並不是真正知道自己嘴巴裡喊的東西意義是什麼,這必須慢慢轉變。」維怡說。

Benny告訴我,個人在集體中的現身是很重要的,不能夠以常見的多數暴力來決定。但是很多人就是沒法冷靜的溝通,「每個人的自我反省能力太重要了」我說。「是,但是也需要集體的體諒與溝通過程,個人之所以握有權力也可能是其他成員的問題」。似乎,我們總無法真正解決一些根本上的思維差異,但是人的流失本身即使是再深刻的遺憾,集體與個人的衝突就是很難避免,不過Benny隱然給了我一個答案:八樓從權力鬥爭中得到的反省是,一個人之所以掌有權力,是每一個參與的人的責任,這是不該有的情況,也是每個人都要有意識到的組織情況。

這些從對權力配置的角度進行的談話(分析),其實指向了無論黑不黑都必須在意的議題,亦即集體行動到底如何形成又意味著什麼?對話中所遭遇的種種,在寫作本文的今天看來,都一再地把傅柯抬到前台來。這些經驗所抬出的是「有壓迫的地方就有抵抗」此一命題不能夠反推為「抵抗必然指向反壓迫」,而是「反壓迫的行動必須伴隨的是,時時刻刻都必須思考自己在各種層面如何不成為一個控制權力的支配者」。

換句話說,至此為止,原本好像是一個討論「無政府是什麼」的對話,或者,無論我們個人的立場是支持、同情無政府主義(或者相反),或立基於馬克斯主義,甚至是自由主義,其實已經不是討論的主題了,益加發覺那還不是個問題。而是自然的生長出了一個階段:我們具體的該怎麼做?如何自省性的從我們的實踐行動中檢討?

那次的談話並無機會持續太久,一方面他們來台灣是要參加講座與談的,另方面是我自己沒辦法抽出時間。又過了一年多,在天星碼頭抗爭前兩週,我因為自己遭遇了某些困難而去香港「度假」(其實就是喝酒),那時候有許多的話題仍然圍繞著我們共同關切的抵抗與權力的問題。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提到,我有一種感覺,覺得搞社運就像是一個自我「de-power」的過程,你具有某些人際關係,然後為了一個運動統統吐了出來,最後,大家會擁有跟你一樣的資源。「就是這樣沒錯阿」Benny說,這代表著你擁有權力,你應該把它們放出來,讓大家都有權力,這樣運動才會有希望」。「很對」,在場的人都認同。顯然,最糟糕的狀態就是,當一個人沒辦法認識到自己獲得某些社會網絡關係,獲得某些可分配的「權力」,是因為某種「集團因素」,而非他個人能力,尤其在一個運動過程中,任何早已捲入運動的個人資源獲得都難以(根本無法)切割為他自己的所為。後者並非為了運動而de-power的這件事的反向過程,而是可能條傷害運動的岔路。

接連著至少兩次的釐清,使我對「運動」有更深的體悟。它們之間沒有先後與階段的決定論關係:首先是一個自制、有反省意識的個人;然後是一群能夠彼此認識與論辯的人;接著是共同達致的權力均配和以自我監督,及以自我反省為出發的集體反省機制;最後是一個變動的活絡的既有集體內在反省性又能從外部學習的網絡。

我每次都心滿意足的從油麻地(或是灣仔)踏上開往機場的巴士,然而,這份滿足感卻又常停止於中正機場停機坪。因為,可惜,我知道放眼望去,前述那些我自己想到的東西,仍都不是已被認清的重要「概念」,甚至很少得到良善的回應。很多時候,尤其是近年來不斷新生的「非傳統工運組織戰鬥方式」的新興社會運動們,隨著運動的起起落落,經常運動本身的實踐失去意義了,反而轉變為運動內在的或隱或顯的權力掌有戰。在戰爭中,一部份人淪為消耗品而從人際圈中消失了,就像是被異化的勞動力;另些人越來越成為看似善戰的號令者,佔據了決策令牌。在集體反省機制仍罕見的情形中,個人的權力性格被「集體會議有否決權力」給合理化;而人的權力的取得與掌有,反過來被「集體中個人身影的不可抹滅性」所合理化了;於是,從個人反省的不可能,跳為社會運動不再可能。

我從不是個傳統社運團體出身的份子,也不具備任何社團色彩,可能因為這樣的原因,許多的疑問仍然停留在自己與朋友之間的對話中,而通常最能深談的卻也都是不具組織色彩的同志,這或許該是個遺憾,然而我並不以思辯為恥,因為我知道每個人都在想,只是沒個「交心(用毛澤東的話來說)」機制談開罷了,我只希望這回別又給八樓或Benny帶來新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