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讀書組筆記:Carl Schmitt – Political Theology (Introduction)

Carl Schmitt – Political Theology

21st July, 2011

1.

Speech on Introduction: Ian Pang

Agamben: “State of Exception”引述Carl Schmitt:《政治神學》的一句說話:「任何國家/政府最高的主權者是那位可以決定例外狀態的人。」去討論例外狀態。而究竟Carl Schmitt如何看政治/法律/社會的問題?

Carl Schmitt出生於一戰前的德國,於當時普遍信仰新教的地區的天主教家庭長大,令他對天主教傳統的法律詮釋產生興趣。當時全歐洲正深受實證主義的影響,法律範疇亦無可幸免。當時的法學家(Hans Kelsen, 1881 – 1973)以positive law理解法律,Positive law是指以驗證(以經驗搜證)制定法律。德國於一戰戰敗而動盪不安,左翼政黨代表德國到巴黎簽署和約,並接受許多德國人認為屈辱的和約條件,包括割讓土地和天文數字的賠款(indemnity),對於普遍德國人衝擊甚大。

普遍現代社會認為,法律是指規範、約束行為和倫理道德的判決,而Carl Schmitt則認為這些Norm背後有一更高而完全不同的事物,並不是這些規範在關鍵時刻作出法律判斷,而是背後有一個人(Decision Maker)作出判斷。上次Agamben讀書會有提及Carl Schmitt這些思想背境。

當時德國的政黨政治如共產黨要上街搞布爾什維克革命奪權,Carl Schmitt因為在天主教背景長大,對於傳統歐洲對國家的理解深受教會法的影響。當時混亂的政局令他重思,所謂共識民主的時代其實是一個「非政治化」或「中立化」的時代。「非政治化」或「中立化」是指我們要迎諸各種不同的政黨和訴求,例如:工人權益。而對於Carl Schmitt來說,這些其實都遠離政治,而政治則要回到最根源的定義,就是國家只有朋友和敵人,而國家要做的事是排斥所有敵人,除了朋友。

當時納粹主義正在枱頭,對於後世的人更加看到Carl Schmitt與法西斯主義有很大關連,他們唾罵Carl Schmitt與納粹黨的親密關係。因此Carl Schmitt是一位爭議的人物。當二戰結束、他的晚年時,許多左翼思潮吸納了他的思想,因為現代國家經常說所謂的多元文化,但忽視了政治的對抗,而新左派認為Carl Schmitt在這個問題上是極富啟發性,思考朋友和敵人的新的意義。

2.

Chapter I:

為什麼政治與神學扯上關係?Carl Schmitt是要探討一般政治理論所不能解答的「主權」問題,天主教神學體系──超越一般的價值範疇,要去到神學層次去讀。

香港受英國普通法傳統的影響,很少提及「政治」,主權對香港人來說很陌生,Carl Schmitt來自歐洲大陸傳統。

(Chapter I)開宗明義Define什麼是主權,“sovereign is he who decides on the exception”,究竟何為exception,這裡指主權是邊界(borderline)概念,同日常法律所講的不同,因此一般法律規範並不適用於理解主權或主權本身的定義。

以往/當時的法律傳統無將主權納入討論,因此,Carl Schmitt希望將主權概念放入法律秩序(Legal Order)的範圍去討論。當時的威瑪共和憲章第48條:如果國家陷入動亂情況,需要宣佈緊急狀態,便會有制憲委員會去作出超越日常法律的措施。

Carl Schmitt是其中一位起草威瑪憲法的人,所以他在著作或多或少為自己在威瑪憲法的構思辯護。而他其中一位重要前輩是曾共同起草威瑪憲法的韋伯(Max Weber, 1864 – 1920)。Chapter I亦包括當時法律傳統和法學思潮的批判。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