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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信仰與智識

就作為一門學問而論,哲學與應該相信的或可能相信的東西,沒有任關係,哲學只與可知的東有關。如果這種情形與我們相信的事實完全不同那麼,即對信仰信仰也沒有好處,因為,信仰的本質就是宣示不可知的東西。如果這種東西被認知,那麼,信仰便是可笑而無用的,這就像在數學範圍內提出一種以信仰加以證明的理論一樣可笑而無用。

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們可以說,信仰教給我們的,可比哲學教給我們的為多,可以多得多;然而,信仰教給我們的,不能與哲學的結連在一起,因為,智識比信仰較為堅實,因此,當兩者碰在一起時後者會被碰得粉碎。

總而言之信仰與智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為了兩者相互的便利起見,兩者必須嚴格地分開因此,兩者各行其是彼此不相注意。

[啟示]

生命短促的人類,川流不息地,一代一代相繼來到這世界,又相繼離開這世界;每人都肩負著恐懼,匱乏和憂慮,躍進死亡的懷抱。當人類如此地生死相繼時,他們從來不厭其煩地問什麼東西使自己煩惱,這個悲喜劇的意義是什麼。他們向天呼求,但天道無言。天沒有給我們回答,卻來了一批帶著啟示的教士。

但是,如果一個人還認為那些超人類的存在者曾經替人類帶來信息告訴我們有關自己或世界存在的目的,那麼,這個人便仍然停留在童稚時候。即使各種啟示一定有錯誤,就像所有有關人類的事物一樣;往往包含在奇怪的寓言和神話中並因而稱為宗教,然而,除了智者的思想以外,根本沒有其他的啟示。因此,在這個範圍以內,不論你相信自己的思想或他人的思想都是一樣的,因為,你相信的都是人類的思想和意見,而不是別的東西。然而,人類往往有一種缺點,總喜歡相信那些自稱其智識來自超自然力量的人,卻不願相信那些自己頭腦有思想的人;可是,如果你記得人與人之間智力上的巨大不平等,那麼,便可以知道,某一個人的思想,在另一個人看來,很可以作為啟示。

無論什麼地方,無論什麼時候,波羅門教也好,回教也好,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所有教士僧侶的基本秘密和狡猾的地方,都像下面所說的。他們認識並抓住了人類形而上需要的巨大力量和牢不可破性,於是,便先稱具有滿足這種需要的方法,他們說,用這種需要,可以把解決人生大疑問的答案直接帶給人類。一旦他們使人們相信了這種說法,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引導和支配他們。比較慎重的統治者便與他們聯合起來,其他統治者本身就為他們所統治。可是,如果能絕無僅有地讓哲學家做國王,那麼,整個笑劇便在最不適宜的方式下結束。

[論基督教]

要對基督教作一公正判斷,必須考慮到基督教之前是什麼,基督教所取代又是什麼,最初是希臘羅馬的泛神論,這種泛神論被視為大眾的形上學沒有任何真正明顯的教條沒有任何規範行為的法則,沒有任務道德的傾向,也沒有經典。因此,根本不應稱為宗教---母寧說,是一種幻想,是詩人們從民間拼湊而成的產品,大部份是自然勢力的明顯人格化。我很難想像成人們會重視這種幼稚的宗教。然而,古代作家中卻有許多記載表示他們確實重視這種宗教,尢其是馬克斯穆斯的第一部作品中,特別有這種記載,但是西方史學之父希羅多德的著作中,這種記載更多。後來,由於哲學的進步,這種嚴肅的信仰便不見了,這使基督教得以取代這種宗教,儘管這種宗教有著外來的助力。基督教必須取代的東西是猶太教,猶太教粗陋的教戡在基督教中被昇華了,也在無形中被寓言化了。一般說來,基督教的確是屬於寓言性質的,因為世俗所謂的寓言,在宗教中稱為神秘。我們必須承認,無論在道德方面或教義方面,基督教都遠優於先前的兩種宗教,從道德方面說只有基督教(就東方人而言)宣揚和好,愛你的敵人,忍受和否定意志,不過,由於一般大眾不能直接把握真理,所以,最好用寓言方式把這個傳播給他們,這種寓言足以作為他們實際生活的指針及使他們獲得安慰和希望。可是,在這種寓言中,加上一點點不合法的東西,是不可缺少的成分,這更可以表示它的寓言性質。如果你從實質上去瞭解基督教教義,那麼,伏爾泰便是對的。可是,如果你從寓言上去瞭解基督教,那麼,基督教便是一種神聖的神話,便是一種使人們獲得真理的工具;如果沒有這個工具,人們就根本無法接近這些真理。即使教會所謂的「在宗教教義方面,理性根本沒有用,也是盲目的,因而應該加以排除」,從根據上看,也是表示這些教條屬於寓言性質,因此不應以理性的標準來衡量它們,因為理性是從實質意義瞭解一切事物的。教義中荒誕不合理的地方,正是寓言和神話的表徵,即使這裡討論的例子中,也是源於像<<舊約>>和<<新約>>兩個相同教義連在一起的需要。這個偉大的寓言最初是在沒有明白自覺的深藏真理暗中影響之下對外在和偶然環境的解釋漸漸出現的,一直到最後,才為奧古斯丁所完成,奧古斯丁深深瞭解這個寓言的意義,因此,把它作為系統的整體,並能補充其中缺少的東西。因此,奧古斯丁的學說是完美的基督教教義,後來馬丁路德也採取這個看法,今天的新教徒是從實質意義上瞭解「啟示」,因此,他們把它限於某一個人而認為最完美的基督教教義是原始基督教,可是馬丁路德卻不這樣看---(正如它不是種子而是可食的果實)。---所有宗教的弱點仍是:它們決不敢承認本身是寓言性的,因此,它們必需鄭重地表現自己的教義在實質上是真實的;由於荒誕不合理的東西是寓言的本質,所以,這個弱點導致永久的欺騙以及對宗教大大的不利。其實,更壞的是,到時候我們會知道,因為它們在根本上並非真實上的真實,所以,便消滅了。這樣說來,最好是直接承認本身的寓言性質。只是,這裡的困難是如何讓人們瞭解一件東西同意是真實的又是不真實的。但是,由於我們發現所有宗教多少是以這種方式形成的,所以,我們必須承認,在某種程度以內,荒誕不合理是合於人性的,其實是人類生活中的一部份,並要承認,欺騙是宗教中無可避免的---其他許多方面也證明了這個事實。

基督教所謂上帝預定說和馬丁路德先驅者奧古斯丁所完成的上帝恩寵說,提供我們上述所謂荒誕不合理地方係源於<<新,舊約>>結合的一個證據和實例:根據奧古斯丁恩寵說的看法,有的人比別人處於較優的地位,成為神恩的對象,這等於說他是帶著現成的特權來到這世界的。可是,這個學說令人不滿意處以及荒誕不合理處,完全源於<<舊約>>中的一個假設,即人是一外在意志的創造物,這外在意志從無中把他創造出來。但是,如果我們想一想真正道德上的優越實際上並非天賦的,那麼,在婆羅門教和佛教輪迴說之下看來,問題便完全不同而更為合理了,根據輪迴說的看法,一個人可能與生俱來的一切好處,都是他從另一世界和前生帶來的,因此,他們不是恩寵所賜,而是自己在另一世界所作所為的結果。---不過,在奧古斯丁這個教條之外,又加上一個更壞的教條,這更壞的教條告訴我們,在大多數墜落因而註定永遠受罰的人類中,由於上帝預定說和恩選說的結果,只有極少部份的人才被宣告無罪,最後得救而其餘的人則應得毀滅並永在地獄中受苦。從實質意義上去瞭解,這個教條使人很不舒服,因為,這個教條不但懲罰過錯,甚或懲罰僅僅缺乏信仰的人,懲罰一個二十歲不到的人,要他們無目的地受苦,而且還說,這種幾乎普遍的受罰,實乃原罪的結果,因而也是人類最初墮落的必然結果。但是,上帝最初造人時,沒有把人造得比現在好一點,他一定知道人類會墮落,然後他張開陷阱,他一定知道人類會掉進這陷阱中,因為一切都是他造的,沒有事情可以瞞住他。那麼,根據這個教條的意思看,他從無中創造一個脆弱而易於犯罪的人類以便使他們接受無窮的痛苦。最後還有一點,上帝禁止一切犯罪也寬恕一切犯罪,甚至要人類愛自己的敵人,可是他自己卻沒有這樣做,他所做的正與此相反,因為,當一切都成過去而永遠毀滅時,當世界末日來臨時,那最後的懲罰,既不是存心改進人類,也不是存心嚇阻人類不再犯罪;唯一的解釋只是報復。這樣看起來,好像整個人類之被創造,只是為了要他們永遠受苦和受罰---就是說,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原因,但是,除了極少數人由於神的恩寵能夠免於這個命運之外,其餘的人都要永遠遠受苦和受罰。此外,上帝似乎是為魔鬼而創造這個世界的---這樣看來,如果他根本沒有創造這個世界,要好得多。---如果你從實質意義上瞭解教義,這就發生於教義這方面的情形。相反的,如果從寓言意義上瞭解教義,那麼,所有這些都可以得到較滿意的解釋。不過,我們早已說過,這個學說中荒誕不合理的地方即令人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根本只是猶太一神教及其自無中創造以及隨此而來的結果,只是對輪迴說作不合理而又令人反感的否定之結果,在荐種範圍內看,輪迴說是很自然的道理,因此,所有各時代的人都接受這種說法,只有猶太人例外。六世紀時教皇格利高萊一世(Pope Gregory I)為了避免由於否定輪迴說而產生的巨大不並利減輕這個教條令人不愉快的性質起見,非常聰明地發展出一條滌罪所(從本質上看,這應在奧行堅的思想中發現)的說法,並把這種說法正式擺進教會的教義中;於是,基於同一目的,又產生一種所謂萬物復原的說法,根據這個說法,即使犯罪者,在宇宙大喜劇的最後一幕,也都完工恢復原狀。只是新教徒由於固執著<<聖經>>上的宗教,所以不放棄所謂地獄中永遠受罰的說法。這可能對他們有好處---我們可以惡毒地說:他們得到的安慰是,自己並非真正相信它;因為當他們不管這個問題時,心裡在想:它不致於那麼壞。

奧古斯丁所謂犯罪者多而應得祝福者少的想法,也可以在波羅門教和佛教中發現,不過,波羅門教和佛教中的輪迴說已把這種想法中令人討厭的地方除去了。的確,前者的最後救贖和後者的涅盤也是極少數人才能達到的,可是,這些少數人的來到這個世界,並非經過特別挑選和賦有特權的他們應得的賞罰是他們自己在前生中得到的,而他們也繼續在今生保有它們。不過,其餘的人並非被拋入永久的地獄中他們被帶到與自己行為相符的那種世界中。因此,如果你問那些宗教的創立者那些不鉑得救的人們那裡去了的話,他們會告訴你:「看看你自己的四周:這就是他們所在的地方,這就是他們所成為的人,這就是他們的活動範圍,這就是sansara,即欲望,痛苦,生,老,病,死的世界。」---可是,相反的,如果我們只從寓言意義上去瞭解奧古斯丁所謂被選者少永遠受罰者多的想法,並用我們自己哲學的意義去解釋它的話,那麼,便與下述事實一致,即只有極少數人可以否定意志因而從這世界中救贖出來(正如佛教中只有極少數人能夠達到涅盤一樣)。相反的這個教條具體化為永遠受罰的,就是我們所在的這個世界。這就是傳下給所有其餘者的世界。這是一個很壞的地方,這是煉獄,這是地獄。只要我們想一想,有時候人給人的痛苦多麼大,慢慢把別人折磨至死的痛苦怎麼樣,並且自問一下魔鬼是不是做得比這更厲害,就可以瞭解這種情況。對那些堅持生活意志不放的人們而言可能會永遠留在這個世界。

但是,實際上,如果亞洲人問我「歐洲是什麼」,那麼,我一定回答:「歐洲人是完全為一種前所未聞和無法相信的幻想所支配的大陸,這個幻想告訴我們,人的出生是他的絕對的開端,他是從無中創造出來的。」

從根本上看,撇開兩方面的神話不談,佛陀的sanasra和涅盤和奧古斯丁的兩城記說是一樣的,奧古斯丁的兩城記說把這世界分為兩個城,即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

在基督教中,魔鬼是一個非常需要的角色,他是盡善盡美,全知全能之上帝的平衡力量:如果不把魔鬼當作一切罪惡的來源,就無法瞭解充滿世界無法估計的罪惡到底從那裏來的。由於理性主義派已經揚棄魔鬼的觀念,所以,由忘而在另一方產生的不利之處已愈來愈大,也愈來愈明顯。這可能早己預料到,事實上也確為正統教會預料到。因為,當你從大廈中抽去一根柱子,不可能不危及其他柱子的。---這點也證實了別處所產生的看法,即耶和華乃波斯教中善神的化身,而撒旦則為波斯教中惡神的化身,善之神和惡之神是不能相離的。可是,善之神又是因陀羅的化身。

基督教有一特別不利之處,即它與其中宗教不同,不是純粹的學說,主要的卻是歷史,卻是一連串事件,是許多人的行動和遭遇以來一埋事實,構成基督教教條信仰的,就業這種歷史事實。

基督教的另一基本錯誤是用不自然的方式把人類與人類所屬的動物界分開,只認為人類才有價值,把其他動物看成怪。這個錯誤是所謂「無中創造」的結果,此後,在<創世紀>第一章和第二章中,造物主把一切動作只看作物,根本沒有善待動物,即使一個賣狗的人當他與自己的狗分開時也會有惜別之意,可是,造物主卻不善待動物,把動物完全交給人類,讓人類來支配牠們:後來,在第二章中,造物主繼續指定人類為動物命名,這又是動物完全依賴人類亦即根本沒有任何權利的象徵。

實際上,我們可以說,人是大地的魔鬼,而動物則是受苦的靈魂。這是伊匐園那一幕的結果。因為,一般大眾只能藉強力或宗教來加以控制,而這裡,基督教使我們羞居困境之中。我曾經從可靠方面聽說,當保護動物協會要求某位新教牧師講道以反對虐待動物時,這位牧師回答說,儘管這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可是他不能這樣做,因為他在宗教中找不到根據。這個人確是誠實的,也是對的。

當我還在哥丁根讀書時,布魯門巴哈非常嚴肅地對我們描述活體解剖的可怖情形,並且告訴我國那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不過,依靠活體解剖的機會不多,即使有,也是為了那些可以帶來直接好處的重要實驗,即使如此,也必須儘可能分開實行,以便使這科學祭壇上的殘忍犧牲儘可能得到最大的效用。可是,今天卻不同,每個小小的醫學人員都以為自己有權在刑房(實驗室)以最殘忍的方法折磨動物以便決定某些問題的答案,其實這些答案早已寫在書中了只是他們無知也懶得去翻閱罷了。---我們要特別提到巴布非在倫堡所做的令人憎惡的事:故意把兩頭老鼠餓死!後來又在「人類和脊椎動物大腦比較實驗」中對大家描述這件事,好像他做得好對似的。---他這樣做,只是為了從事一項根本無益的實驗,即看看饑餓會不會在大腦的化學成分中產生相當的變化!這是為了科學的目的嗎?難道這些拿著手術刀的人根本沒有想到自己主要是心然後才是化學家嗎?當你知道自己把無害動作鎖起來讓牠慢慢餓死你會睡得安穩嗎?你不會在半夜爬起來大叫嗎?

顯然的,猶太人對自然的看法,尢其是對待動物的看法,現在應該在歐洲壽終正寢了,我們應該承認,那永恆者不但存在於人類身上,也存在於動物身上,因此,我們也要照顧和考慮動物。我們一定是眼鏡瞎了或耳朵聾了,否則為什麼不知道動物在本質上和我們是完全一樣的呢?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只在偶然因素方面即智力方面,而不在實體方面即意志方面。

火車發明以後,為人類帶來的暇大益處,是免得千千萬萬可憐的馱馬之苦。

[論一神教]

正如多神教乃許多自然勢力的人格化一樣,一神教也是整個自然勢力整個的人格化。

但是,當我試圖想像自己站在某人面前對他說:「我的創造主!我曾為無物但你把我創造出來,因此我成為有物了,而這東西便是我自己---」然後又說:「感謝你給我這個恩惠」---最後甚至說:「如果我對一切東西都沒有好處,那是我的罪過」時---我不得不承認,由於我自己的哲學以及對印度思想研究的結果,我腦子裏無法容納這種思想。並且,這種思想也與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在討論宇宙的證明之不可能性那一部份)告訴我們的相反。<<純粹理性批判>>中說:「儘管沒有人能夠維持下述思想,可是我們也不能排斥下述思想,即我們所認為一切存在者中最高的存在者似乎對自己說我是從永恆到永恆,在我身邊,除了完全由於我的意志而存在者外,沒有別私東西。可是,我何以存在呢?」

不管你用木頭,石塊,金屬做偶像,或者從抽象概念中把它們合在一起,都是一樣的,一旦你面對一個人格性的東西,為他奉獻,向他求助,向他拜訪這就是偶像崇拜。從根本上看,不管你是犧牲自己的羊或自的愛好,也沒有多大區別。一切儀式,一切祈禱都是偶像崇拜的明確證明。這就是為什麼所有宗教中神秘主義派別都同意廢除一切儀式的緣故。

[舊約和新約]

猶太教的基本特性是實在主義和樂觀主義,這是密切相關的,也是真正一神論的先決條件,因為它們把物質世界看作絕對真實的,而把生命看作顯然的賜與。相反的婆羅門教和佛教的基本特性則是唯心主義和悲觀主義,因為它們認為世界只是夢幻般的存在,而生命只則是自己罪惡的結果。大家都知道猶太教源於波斯祅教,可是祅教中的悲觀主義成份至今猶在惡之神就是代表這種悲觀主義成份。不過,在猶太教中,惡之神也像撒旦一樣,只具有附屬的地位,然而撒旦和惡之神一樣,是一切蟲,蛇,蠍子的創造者。猶太教利用惡之神直接補救它的樂觀主義的根本錯誤,即產生「墜落」的說法,然後,「墜落」把悲觀主義因素帶入這個宗教裏面,因為悲觀主義成份是忠於真理所必須的。雖然這個因素把原本應該看作基礎和背景的東西變為存在過程,但是,仍然是這個宗教中最正確的基本觀念。

<<新約>>必定源於印度;因為<<新約>>中的倫理觀念完全是印度式的,在這種倫理觀念中,道德導致禁慾主義,悲觀主義及其具體化。但是,正因為這個理由,<<新約>>和<<舊約>>完全立於內在對立的立場,因此,<<舊約>>中唯一可與新約相連的是關於「墜落」的故事。因為當這個印度學說進入巴勒斯坦時,產生了一項工作,就是把有關這世界的腐化和不幸及其需要救助與透過神之化身而拯救的智識和自我犧牲與救贖的道德連在一起,和猶太一神教連在一起。這個連絡工作,盡量地完成了;就是說,雖然這兩個東西完全不同,甚至彼此對立,然而,還是連在一起。

從無中造去物的,外在於這世界的創造主和救世主是合一的,並且由於救世主的關係,也是與人類合一的,他是人類的代表,因為,自從亞當陷入罪惡之中,因而墜落痛苦和死亡落到亞當身上以後,人類是因他而得救的。這是基督教表現世界的情形,正如佛教表現世界的情形一樣---不再透過那發現萬物都「很好」的猶他樂觀主義:現在,魔鬼被稱為「這世界的王」(<約翰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一節)。世界不再是目的,只是手段,快樂王國在這世界之陫和死後。捨棄這世界和期望一個更好的世界,便構成基督教的精神。可是,打開達到這更好世界之道路的是「修好」(reconciliation),即從這世界救贖出來以及救贖的方式。在道德上,要愛你的敵人,而不要報復,給你永恆生命的希望,而不給你無數子孫的希望,以聖靈代替犯罪的懲罰,一切東西都安靜地在聖靈的卵翼之下。

因此,我們看到<<新約>>改正了<<舊約>>,也賦予<<舊約>>以新的意義,所以,使它在內在和本質上都與印度古代宗教一致。基督教裏所有真實的東西,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也應發現。但是,猶太教所謂從無中產生生命的觀念,所謂充滿不幸,恐懼和匱乏的短暫人生而永遠不覺得太過謙卑地感激造物主賜予的世俗產物;這些,你在婆羅門教和佛教中是找不到的。

如果一個人想要推測怎麼會產生這種興印度學說一致的情形,他可以認為,「逃亡到埃及」這一事實可能有某種歷史的根據,也可以認為,耶穌是由埃及僧侶養大的,而這些僧侶的宗教源於印度,接受印度的倫理觀念,以及從這些倫理觀念具體化的概念,後來,設法把這些學說用在猶太教義中並接枝到那古樹上。覺得自己在道德上和智慧上凡優越可能使他自認為神之身,因而自稱為神子以示自己不只是人而已。我們甚至可以認為,由於他的意念的力量和純潔以及那普通當作物自體之意志的全能,他也能表現所謂的奇蹟,即透過意志的形而上影響力而從事活動;關於這點他從僧侶那裡所接受的教育,可能對他有好處。後來的傳說擴大了這些奇蹟的次數和神奇性。只有這種假設,在某種程度內,才可以解釋保羅如何能夠把一個剛死去不久而其同時代許多人還活著的人,鄭重其事地表示為神之化身以及與世界創造主合一者。因為,要鄭重其事地引起這種神聖化和偉大性,往往需要數珀年才能慢慢實現。另一方面,這個想法可以當作一種論證來否定保羅一般書信的真實性。

我們現有的<福音書>是基於耶穌時代以及他周圍的原件或部分原件而成的,這是我基於所謂世界末日以及想像中主耶穌第二次光輝的來臨的預言而得的結論,當主耶穌允諾重來時,人們認為,在現存人們中某些人的有生次年,這年事將要發生。因此,這個允諾之未曾實現,乃是一個令人困惱的事情,不但在後世人覺得困惱,而且也早已引起彼得(Peter)和保羅的困擾。百年以後,如果沒有當時文獻之助而攻訐<福音書>的話,那麼,一個人確已防止了把這種預言引進來,這種預言的沒有實現便早已明白了。

斯特拉斯建立了一項原則,這項原則說,福音故事或其特有的細節應該加以神話化的解釋,當然,這項原則是正確的,不過,我們很難確定這原則的適用範圍有多大。關於一般神話的性質,最好運用手邊不太需要慎重處理的實例。例如,亞瑟王(King Arthur)在整個中世紀的英法兩國,是一個相當真實的人物,都知道他許多事蹟,他的名字常常與同樣人物同樣環境一起出現:與他的圓卓,武士,英勇行為,術士,不貞的妻子和她的情人朗塞羅(Lancelot)等,共同構成很多世紀中許多詩人和文學家筆下的主要題材,他們描寫的都是同樣的人物,同樣的情節,所不同的只是服裝的式樣和風俗習慣上有所不同而已。幾年之前,法國政府派遣維勒馬克到英國去研究亞瑟王這些傳說的淵源。他發現這些傳說背後的事實竟然是六世紀初期住在威爾斯的一位名叫亞瑟的小首領,他不屈不撓地抵抗薩克遜人的入侵,但是他的無關重要的事蹟已經被人遺忘了。天知道,這個人居然成為許多世紀來無數詩歌,小說和故事中所歌頌的偉大人物。這情形幾乎和羅蘭的情形完全一樣,羅蘭是整個中世紀的英雄人物,無數詩歌,史詩和小說都以他為歌頌的對象,甚至還替他鑄像直到最後亞里斯托把他改觀為止。可是,正史上說到他的只有一次,還是偶然說到的。我們對耶穌基督實際所知的全部情形只是泰西塔斯著作中的一段一樣。

[教派]

奧古斯丁主義及其有關於原罪有關的教義,我們早已說過,是真正的基督教。另一方面,皮拉吉斯主義則想把基督教帶回到粗淺的猶太教及其樂觀主義。

奧古斯丁主義和皮拉吉斯主義之間的對立不斷地使教會分裂,追根究底,我們可以說,前者表現事秒的本質,後者則表現事物的現象,卻誤以為事物的本質。例如,皮拉吉斯主義否定原罪說,因為,還沒有做過任何事的孩童,一定是天真無邪的。他之所以這樣做,因為他不瞭解,孩童是現象的起始,不是物自體的起始。對自由意志,救世主的死,恩寵,總之,對一切東西,我們也可作同樣的考慮。由於它的易於瞭解和淺顯性,因此,皮拉吉斯主義往往表現為理性主義,但是,它現在所表現的這種情形是前所未有的。希臘正教教會主張有限度的皮拉吉斯主義,如天主教會自特棱特宗教會議之後所主張的一樣,其目的是反對奧古斯丁主義和內心有神秘主義傾向的路德以及加爾文。耶穌會也是半皮拉吉斯教派,另一方面,詹生教派則是奧古斯丁派,他們的主張很可能是最道地的基督教。因為,由於放棄獨身生活和禁慾主義以及代表禁慾主義的聖者,新教變成被割裂了的基督教,或者說得更正確一點,變成為沒有頭的基督教,它的上端不見了。

[理性主義]

各種宗教之間的基本差別不在於它們是一神教或多神教,泛神論的還是無神論的(佛教是無神論的),而在於它們是樂觀主義的還是悲觀主義的。基於這個理由,<<新約>>和<<舊約>>是極端相反的它們的結合造成了一種非常奇怪的怪物:因為<<舊約>>是樂觀主義的,而<<新約>>卻是悲觀主義的。前者是長音階曲調,後者是短音階曲調。基督教的這個基本特性,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和麥蘭克洪都深切地瞭解,也儘可能把它系統化,可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理性主義者卻想除去它並加以別的解釋,他們的目的是想把基督教帶回到平淡的自私的,樂觀的猶太教,再加上一種進步的道德觀念和樂觀主義所需的來世,以便我們正在享有的美好時光不要結束得那麼快而將那大聲嘲笑著樂觀展望也終將來臨的死亡驅逐開去。這些理性主義者都是對<<新約>>神話的深刻意義毫無所覺的誠實而膚淺的人,他們無法超越猶太教的樂觀主義。他們希望在歷經和教義中都能獲得平直而未加任何渲染的真理。他們可以和古代的尢墨魯斯學派相比。的確,超自然主義者帶給我們的根本是神話,但是這種神話卻是傳達重要深刻的真理的工具,這種真理是不能用任何其他方法使一般大眾瞭解的。兩者的錯誤都是想在宗教中找尋平直的,未加任何渲染的實實在在的真理。但平直,未加任何渲染的實實在在的真理只能在哲學中找到,宗教所具有的真理只是適合於一般人們的心理,只一種間接的象徵的,寓言式的真理。基督教是一種反映某種真實觀念的寓言;但這寓言本身卻不是真實的。把寓言看作真理是超自然主義者和理性主義者共同所犯的錯誤。前者說寓言本身是真實的;後者則曲解並改變它的意義,直到他們根據自己的看法使它本身成為真實的為止。因此,每一方面都能提出適當有效的論點來駁斥對方。理性主義者對超自然主義者說:「你的看法不真實。」後者則反駁說:「你的看法不是基督教。」兩方面都對。理性主義者認為他們以理性為標準,可是,實際上他們的標準只是一神論和樂觀主義假設中所含的理性,很像盧騷的<薩伏依代理主教宣言書>(Profession de foi du vicaire savoyard),所有理性主義者的那種典型。對於基督教教條,他們承認有效的只是從實質意義上認為真實的東西,即一神教和靈魂不朽。超自然主義者無論如何還有寓言性的真理,理性主義者則不可能有任何真理。理性主義者根本錯了。如果你是一位理性主義者,就應該成為哲學家,擺脫一切權威,勇往直前,無所畏懼。可是,如果你是一位神學家就應該和權威符合並堅守權威,即使硬要你相信無法瞭解的東西,也要堅守它。一個人不可能服事兩個主人因此必須在理性和經典之間選擇一個。這裡如果採取中庸之道便表示兩頭落空。不信仰就從事哲學思維!不管你選擇哪一種,都要全心全意。可是,如果只信到某一程度,過此便不再信仰,只從事哲學思維到某一限度,過此便不再從事哲學思維,這種無決心便是理性主義的基本特徵。

那些認為科學可以繼續進步和不斷擴展而不會影響宗教繼續存在和發展的人們,是大錯特錯的。物理學和形而上學是宗教的當然敵人。說兩者之間可以和平共處,那是天大的笑話,兩者之間是一場殊死戰爭。宗教是由無知而產生的,宗教不比無知維持得更久。當波斯詩人奧馬(Omar)燒燬亞歷山大利亞的圖書館時,他瞭解這點,他這樣做的理由,即書本中的智識如果在<<可蘭經>>中找不到,便是多餘的,而被認為荒謬不合理,其實,如果你不看得太嚴肅的話,這種理由是非常銳利的,它的意思是,如果科學超越<<可蘭經>>,便是宗教的敵人,因此,便不能讓它存在。如果基督教的統治也像奧馬那樣的賢明,那麼,基督教在今天的情形就會好多了。可是,現在再去燒燬一切書籍那是太遲了。

人類從宗教中長大,正如從襁褓中長大一樣。信仰和智識不可能在同一個頭腦中相安無事,它們像一狼一羊同處一籠,智識勢將吃掉同伴的狼。在宗教所作的死亡掙扎中,我們看到宗教抓住道德不放,想要表示自己是道德的根源。沒有用!真正的道德並非基於宗教,儘管宗教認可道德因此也支持道德。

信仰有如愛,愛是不能強迫的;如果要強迫別人去愛,便會產生恨,因此,最先產生不信仰的,就是這種強迫別人信仰的企圖。

在基督教國家中文明達成頂點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基督教最適合這種文明,而是因為基督教已經死了,不再產生多大的影響力,如果發揮了這種影響力,那麼,在基督教國家之間,文明會降到最低點。所有宗教都是反對文化的。

我們可以從下述事實來看看宗教所具有的是什麼樣的惡心即誰是要嘲笑宗教,誰就會遭受嚴厲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