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雷鼎鳴:生命有價 自殺恐怖襲擊的經濟分析

貼文:fred

明報       雷鼎鳴 科技大學經濟系教授
2005-08-22

九一一後,世人驀然發現自殺式恐怖襲擊威力如此驚人,不過,恐怖分子本身要付出的代價也十分慘重。以自己寶貴的生命作賭注,是否有點不理性?經濟學家對一些看似非理性的行為,多會大感興趣,因為這可考驗他們可否為這些行為提供符合經濟原理的解釋,從而拓展經濟學的疆界。

事實上自殺式恐怖襲擊絕非個別事件。1983年至2003年,總共便有315次自殺恐怖襲擊,涉及462名恐怖分子、18個有特定目標的組織。近年多位有分量的經濟學家及政治學家紛紛對這些襲擊進行仔細研究,較重要的包括普林斯頓的古爾格(AlanKrueger)、哈佛的阿巴迭(AlbertoAbadie)及芝大的披比(RobertPape,著有DyingtoWin一書)。有關恐怖分子的動機及特徵等,現已基本上搞清楚。

宗教原教旨主義?

不少人以為參與自殺式襲擊的恐怖分子多是狂熱的宗教信徒,例如信奉伊斯蘭原教主義,襲擊的目的也有着濃厚的宗教色彩。倘若如此,他們願意丟棄生命,也就不足為奇。縮短今世的生命,以換取來生更長或更歡樂的生命,成本效益可能十分合算。

不過,近年的研究已發現這個看法十分錯誤。自殺式恐怖分子行動的目標,95%都十分世俗,與宗教無關。例如在披比研究過的個案中,斯里蘭卡的泰米爾猛虎(TamilTigers)在20年內,發動過76次襲擊,目的只是搞分離主義。巴勒斯坦用自殺式炸彈對付以色列人,目的是要爭回被佔領的土地。大量阿拉伯人跑到伊拉克對付美軍,是經典的民族主義行為。至於在美國的盟國中搞恐怖主義,更是策略性的行為,逼使它們放棄與美國的盟約。其實伊斯蘭的教義根本視恐怖活動為犯罪,恐怖分子怎能預期自殺後可得永生?宗教理由解釋不了他們的行為。

既貧窮 學歷又低?

另一種常聽到的說法是恐怖分子比較貧困,教育水平又低,貧困會使他們覺得自己生命的價值不高,缺乏教育則使他們較易受人操控,成為亡命之徒。這個觀點也與事實不符。

研究人員發現,恐怖分子平均的經濟條件或教育水平,與其他人並無明顯的分別,若勉強說有,則只能說他們的平均教育水準稍高於常人。例如用自殺炸彈的恐怖分子中,42%學歷都超過中學。恐怖分子既非窮得生命無可戀棧,又非無知,為什麼肯犧牲性命?

又有一種說法,指恐怖組織計劃周詳,監控嚴密,若有成員畏死不前,破壞任務,則不但本人前景堪虞,其家人亦可能被殃及。若此說屬實,有人願意當死士發動自殺襲擊,也不足為奇。

嚴密監控 不得不死?

不過,研究發現,恐怖團體雖也有組織嚴密的,但現在的自殺式恐怖分子,大多數都是沒有往績的自發新手。他們有如普通人一樣,喜歡看看球賽,賺點月薪,當個「住家男人」。蓋達式的襲擊,並不一定由蓋達指揮,它甚至已變成一種運動(movement),歡迎別人自由模仿,自發進行。有經濟學家干脆認為這是不用付費購買的專營權。拉丹是死是活早已變得不重要,在恐怖主義者的世界中,他已變成了一個符號。

既然上面的說法都有點問題,我們可怎樣解釋自殺式的恐怖活動?按經濟邏輯而論,既然恐怖分子原意以生命作代價,交換一些他們想達到的世俗目標,那麼生命便必定有價,而且價格有限。(倘若生命有無限大的價格,什麼目標也不足夠使人放棄生命。)

生命有價這個觀念,在經濟學中並不陌生。幾個月前,無綫電視有一個財經節目,便特別介紹了我一位舊同事艾禮智(IsaacEhrlich)有關量度生命價值的論文。艾禮智認為,量度生命價值最正確的方法,是看看某人最多願意付出多少資源去保住自己的生命。例如,某人若被綁架,需要贖金才能活命,他最多肯出多少錢?(假設他能借到這些錢,但將來必須償還。)又例如,很多現代人都願意用錢及時間做運動或吃健康食品,以求減低死亡的機會率,他們也是在購買生命,但價錢並非無限大。艾禮智甚至推導出一條方程式,可用作估算不同背景的人性命有多值錢,將來或許在美國的法庭被用作在索償案中的參考。

生命有價 且價格有限

以上提到的綁架贖金一例,倒可幫助我們理解恐怖分子為何願意自殺。假設某人擁有1000萬元財富,但被綁架後需付5000萬元贖金才能保得住性命。這時他便必須判斷自己應否付這筆錢。若他決定付,便要向別人借入將來必須償還的4000萬。這意味着他在餘生中一定要不斷做苦工,並且節衣縮食,過着無味的生活。

但好死不如賴活,他是否必會選擇繳付贖金?未必!他會考慮到就算工作至死,也還不清4000萬元的巨債,餘款可能要由其家人繼續償還。這樣一來,他便要面對一個抉擇,究竟不付贖款,即時了此殘生划算,還是做牛做馬地捱苦,並禍延子孫?他不一定選擇付款。(若不用綁架一例,可把贖金看作用以救命的手術費,分析結果一樣。)

上述例子帶出一些觀察,某人若了無生趣,絕望悲觀,而又認為犧牲性命可減少親人朋友或同胞的痛苦,那麼選擇自殺並不奇怪。恐怖分子發動襲擊,以身試險,顯然不能把他們視作只顧私利之輩。他們行為弔詭之處,正在於在累及無辜罔顧別人生命的背後,竟也存在着利他主義的動機。

恐怖分子相信自己的行動有助於趕走敵人,取得民族自決,不用犧牲的同胞因而得以吐氣揚眉。明乎此,打擊恐怖主義的重要方針之一便是不能如他們所願。不過,在近年恐怖主義者所涉及的18個鬥爭中,他們已在其中7個成功地達到逼使敵人撤軍的目的(以色列人要離開加沙便是一例),另有5個還未能定論。自殺式襲擊的成功率不可謂不高,難怪遏制恐怖活動這麼困難。

至於恐怖分子為什麼與教育水準無明顯的關係,也不難解釋。教育水準高的人視自己生命的價值較其他人為高,所以不想放棄生命。但他們進行複雜的恐怖活動時,又較懂思考及較易成功,這又會使他們更為願意參與這些活動。這兩種相反的作用互相抵銷,所以教育水準的高低決定不了誰肯當自殺式的恐怖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