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香港需要文化地標還是文化內涵?

  香港是否需要一個世界級文化地標,是近期「西九龍文化發展計劃」的一個重要爭議,其中更涉及一些具體問題,例如香港的博物館及展覽場地是否真的不足?「西九」計劃是否符合香港的現實環境及民間需求?香港是否有條件發展成為世界都會文化中心? 而背後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是:香港這個城市最需要的是建構文化地標,還是建構這個城市的文化內涵?

  一個城市若然沒有文化內涵、缺乏有文化熱誠、藝術觸覺、或基本文化知識水平的文化公民,藝術創作由於沒有受眾,無法達到藝術家透過創作與觀眾共鳴的創作真諦,文化藝術便不能成為公民社會生活的一部分,藝術活動也因此矮縮及無法孕育高水平的創作。換言之,就算有「西九」這個世界一流的場地設施,無論我們如何高舉「民間主導」這些口號,香港的文化生活及藝術創作也無法蓬勃發展。香港若真的要成為世界都會文化中心,必須從基礎做起,要建構的不是這個城市的文化地標,而是這個城市的文化內涵。

  要建構香港社會的文化內涵,必須着眼於改革長期以來被嚴重忽略的文化管治及強化現行的制度。首先必須釐清文化管治的對象不是文化活動或藝術創作者,而是針對文化管治架構的四大機制:一、藝術市場推廣;二、 藝術資助策劃;三、 文化資產管理 及四、 文化網絡聯繫。

培養公民文化觸覺

  文化管治的目的是要利用這些機制的有效運作,推動政府與民間共同建構更廣闊的藝術自由創作空間;及培養香港公民的文化觸覺,欣賞藝術的能力,及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參與及承擔,確保文化的延續。

  香港由於長期缺乏有專業訓練或國際水平的藝術行政、管治專才,因此以上這機制並未能真正達到應有的目的,也無法有創意地改革及打破現存行政主導、政府一手包辦文化藝術資助、管理、推廣及統籌的一面倒格局。

  要改革文化管治,有效地引進民間參與,首先要從推廣藝術市場說起。藝術市場推廣必須針對文化藝術多元化、普及化及生活化的發展。不論是在欣賞、領會、創作或消閒的層面,也不論是業餘或專業、普及或古典、地方或國際藝術,都需要有專業水平的市場推廣策略。

  與此同時,廣闢渠道提升本地對文化的認知、欣賞及熱誠,例如推動學校教育、推廣文化義工及組織藝術志願服務,吸納不同階層的人士,都可以引導公民社會更多的參與。

推動民間承擔參與

  第二,在資助機制方面,香港必須把現有的資助制度從官方主導釋放出來,擴闊藝術文化的經費來源,由民間共同承擔資助及撥款決策。目前香港超過百分之九十五的文化資助來自政府,而文化藝術支出僅佔政府財政百分之一,但在美國,一九九八年美國政府對藝術的直接資助達六億二千萬美元,而美國在二○○一年的私人捐獻和政府資助比例是十七比一,調查更指出在一九九一全美國的管弦樂團中,平均六十個樂手中,只有五個是受薪的。

  擴闊資助來源,推動民間參與,藝術文化發展才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及自主空間,才不會淪為政府或商業社會的附庸品,因此需訂出有創意的稅項優惠計劃、刺激捐獻或官民商三方的文化藝術合作計劃,改善長期一面倒的局面。

  第三,在藝術資產管理方面:文化古跡是文化的植根之處,是創作的源頭,也是民間普羅大眾共同擁有的文化資產,因此應由公眾負責監督、地區負責保護、中央協調、官民積極合作參與管理。例如由地區成立區域文化資產委員會,動用義工,負責發掘地區的文化資源,成立機制確認、保護、振興和善用區域文化資源,增強公民社會對文化資產的關懷及愛護。

  最後,在藝術網絡建構方面,藝術創作及管理必須具備世界視野及國際胸懷才不流於狹隘和膚淺,因此要建立與國內及國際藝術團體互動交流、互訪合作、技術轉移、人才培訓的有效機制,特別是藝術行政人才的培訓及互訪,提升他們的專業水平,才可確保香港文化的活力,創新及延續。

  我們要改革現有的文化管治模式、強化現存的機制,培育本地的文化藝術生活,才不致淪為只有軀殼沒有靈魂、徒有文化地標,沒有文化內涵的城市。 

陶黎寶華  城市大學教授
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