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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圍道塌樓重建關注組:認清市區重建局公關手段 要求真正「樓換樓,舖換舖,原區安置」

馬頭圍道塌樓重建關注組:認清市區重建局公關手段  要求真正「樓換樓,舖換舖,原區安置」

市建局5月底高調公佈馬頭圍道/春田街的補償為實用面積每平方呎$9,785,對不熟識市區重建的朋友,可能眼前一亮。不過,如果屈指一算,所謂每平方呎$9,785實用面積的補償如果換算成建築面積,只有每平方呎$6,000多元。此外,在收購程序上,市建局更利用不同理由來剋扣街坊賠償,以及以欺詐或不公平手法處理天台戶;同時亦於馬頭圍重建項目出價期間公佈不同的新「假改良政策」,如假「樓換樓」、「需求主導式重建」等,全部皆是換湯不換藥的修訂,佔盡街坊便宜。關注組懷疑市建局是次高調馬頭圍重建項目每平方呎$9,785的收購價,乃為日後「假改良政策」舖路的公關手段,因此關注組一行十多人決定於2011年7月27日下午到上環市建局總部樓下抗議,誓要撕破$9,785糖衣包裝,要求真正的「樓換樓,舖換舖,尺換尺」作賠償,並要求市建局同步處理天台戶(上圖)。

市建局 — $9785大騙局;$6785真銀碼

如果屈指一算,所謂每平方呎$9,785實用面積的補償如果換算成建築面積,只有每平方呎六千多元。市建局標榜「以人為本」,可以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收民房的大權,更坐擁160多億公帑,卻要舊區街坊拱手奉上土地未用盡的地積比(高空發展區),現在還不放過佔街坊便宜的機會。

補償要公平

市建局會剋扣非自用業主一半的自置居所津貼或(約為賠償總額的3成)。居民將發展機會讓給市建局,讓市建局賺取高空發展的剩餘利潤;市建局理應以較市值高的價錢收購物業,與民分享利潤,補償重建為居民帶來的影響,市建局根本沒有理由扣減非自住業主補償。至於天台屋住戶,則被市建局視為霸佔官地,要直至完成租客及業主的補償才處理天台屋街坊,備受歧視。因此,關注組要求市建局公平賠償予各街坊。

剋扣手段層出不窮

但更過份的是,市建局還會以不同方式剋扣街坊賠償。我們的身邊,除了有街坊因為出租單位而被扣減補償,更有在此定居十多年的老街坊,無端端因為曾經有公屋戶籍、曾經有商業登記,結果被當成空置單位而扣減補償。市建局還會在實用面積、呎價計算及其他津貼方面做手腳。不少街坊發現原來市建局計算的面積較政府用作計算差餉的面積,平均少三至五平方呎的差異,但街坊交差餉卻是尺數較大的面積,再加上整個發展項目有一百五十多個業權,這幾尺差異的積聚使市建局幾乎因而賺多了一個單位。本關注組又發現,單位面積相同的自住業主每平方呎收購價竟會有所不同;過了首次出價的60天後才轉讓單位給市建局會被扣掉九至十一萬元的相關費用津貼等等,因此關注組要求市建局公開賠償的計算方程式,停止不同形式的剋扣賠償手段。

市建局假「樓換樓」

對街坊而言最合理的補償是原區樓換樓,多除少補的呎換呎。但市建局同期所推出的所謂「樓換樓」方案,事實是要街坊貼錢買市建局樓花。稍作對比,市建局的新改良補償準則竟然連內地的政策也不如,甚至倒退!內地的現時政策不單強調以「樓換樓,尺換尺」作賠償,並無任何剋扣式條文附帶,更彈性地允許以現有同區樓房或以他日重建後的原址樓房作「樓換樓」補償,同時政府亦會補助居民於搬遷期間所使用的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拆遷補償的原則包括: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建局對重建住戶及舖戶的補償,只有假「樓換樓」及剋扣補償,又沒有為商戶提供「舖換舖」,令小商戶無法在重建後幹回老本行。小市民收到市建局的補償,根本維持不到原有生活水平。

天台戶也是人,拒絕市建局歧視式處理,還我住屋權!

自塌樓事件發生、政府高調特事特辦處理起,政府一直誤導外界,令外界以為馬頭圍業主或住戶享盡優先、特別的處理或對待。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由特事特辦期間起至現時收購價已刊憲為止,市建局就處理天台戶事宜一直以怠慢、拖延態度或不公手法對待,關注組就此強烈譴責!

據關注組所知,有天台業主現為合資格的公屋申請戶,卻於特事特辦期間,收到市建局來信,只賠償兩萬多港元(優化政策金額)了事,並無原區安置處理,而當天台業主欲申請安置時,市建局一再推搪拖延,此等行徑簡直漠視天台街坊,令人髮齒。收購價刊憲後,天台戶於6月9日的簡報會中再度質詢市建局,同樣遭到冷漠回應,而市建局一再強調要待所有單位被收購後,才可安置天台戶。天台戶街坊和關注組強烈投訴此做法,並要求市建局及早妥善原區安置天台戶。可知天台業主也是人,也曾是以金錢購買了居住權,也曾於該區貢獻多年,為何必須要等到最後一刻才被安置?

就上述種種,關注組要求如下:

一,提供真正的「樓換樓,舖換舖」補償;
二,公平補償街坊,停止以各種形式剋扣街坊補償;
三,公開現時補償的詳細計算方法或方程式;
四,及早處理和安置天台戶;
五,清楚交待為何於特事特辦期間沒有妥善處理天台戶;
六,清楚交待天台業主必須要等到最後一刻才被安置的原因和所涉的政策條文

馬頭圍道塌樓重建關注組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