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監禁20年。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黎智英的刑期恰當,判囚20年是不算寬鬆且相當嚴謹,並指法庭於國安案件中處理較一般刑事案嚴謹,在審訊中亦符合人權及法治原則,給予最大空間被告,「佢想講乜都任佢講」:「有好多時候,我留意到新聞呢,黎智英喺證人庭裏邊所講嘅嘢同案件內容就唔係咁相關,但法官都無唔俾佢講,所以顯示到盡量尊重被告自辯權利。」
單獨囚禁獲減刑 湯家驊:法庭寬大處理無可厚非
湯家驊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黎智英的刑期恰當,指對方是香港傳媒創辦人和操控人,與外國有密切關係,特別是美國,形容是相當大影響力的人,而呼籲制裁國家相較一般人力度大,因此屬嚴重個案。湯家驊指在求情階段時所有辯護律師都同意該案屬於嚴重勾結個案,沒有任何爭拗,而考慮黎的個人情況,包括年齡,以20年為總刑期是不算寬鬆且相當嚴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