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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數據互通引私隱疑慮 創科背景立會議員稱有助本港發展

大灣區數據互通引私隱疑慮 創科背景立會議員稱有助本港發展

【獨媒報導】政府上月底與國家網信辦簽署《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推動大灣區跨境數據互通,有市民憂私隱會否外洩。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孫東日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個人數據有清晰規範,不會影響個人私隱。多名具創科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對兩地數據互通亦表支持,認為有助市民生活便利及發展創新科技。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是於今年6月30日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網信辦)在北京簽署《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局長孫東表示,《備忘錄》將為內地「敏感數據」有序及安全地流動到香港提供一個便捷的通道和措施,有助本港成為數據港。至於本港數據出境方面,孫東指一直有不同條例包括《私隱條例》規管。兩地將組成聯合工作組,數月內制訂具體執行方案並簽署合同。由於內地提供的屬敏感資料,日後或會有「較強」的行政手段,確保數據只在香港應用。

被問到與內地數據互通事宜,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認為「不能夠再有遲緩」,指過往曾因此導致錯失研發機會。他又以澳門與廣東省兩地過關為例,指兩地正是採取身份互認的方式,「行咗咁耐都唔會有任何私隱方面嘅問題」,亦為市民帶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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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邱達根

立法會議員尚海龍則指《備忘錄》對香港利好,「港車北上」等亦需要互通數據,「係我哋爭取嚟,來之不易㗎呢個政策」,有助香港創科產業:「希望各位市民我諗唔好睇得咁敏感」。立法會議員吳傑莊指如金融數據有序互通,令兩地企業皆能在兩地順利進行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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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尚海龍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3條訂明禁止將資料轉移至香港以外地方的條文,惟至今27年尚未實施。私隱專員上月曾接受《大公報》訪問,談到第33條,指修例會仿效歐盟規則,加強罰則以及引入資料外泄通報機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本港《私隱條例》落實時領先國際,但條例需要與時並進,認為需要優化,政府亦有意願修訂。她提到有機構遺失市民資料卻無須通報,而儲存資料同銷毀資料亦都未必完全符合國際標準。邱達根認同,表示隨科技突破「以前覺得有鏡頭係咪不停地攞緊你一啲私隱」,但目前有不同科技方法解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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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葛珮帆

葛珮帆、科技創新界邱達根;選委界的吳傑莊、尚海龍及黃錦輝五名立法會議員,將於本月18至23日出發前往內地合肥、青島考察。一行31人包括創新科技局副局長張曼莉、科技界領導等,行程會到訪內地科企,與省、市政府領導會面及參與論壇。

今天是立法會暑假前最後一次大會,葛珮帆見記者時開宗明義,指休會期間議員會進行考察及開會:「唔等於我哋立法會議員係放假。」邱達根指有政府官員隨行,盼此行能具體商討合作事宜。尚可龍指今次是第一次到大灣區以外的城市「內交」,有很高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