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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質疑主審法官曾處理拒交資料案上訴 擬申換官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質疑主審法官曾處理拒交資料案上訴 擬申換官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2021年9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李卓人和鄒幸彤還柙至今近兩年半。案件今(19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審理。案件料以中文審訊40天,連處理結案陳詞共需時70天,其中鄒幸彤將親自抗辯,擬傳召海外專家作供。法官下令雙方於11月前提交相關專家報告,並定於4月24日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審期待定,但法官料11月前不會開審。另外,鄒幸彤申請海外專家證人及數名事實證人以視像作供,又質疑法官黎婉姬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能閱覽辯方無法得悉、涉公眾利益被隱去的警方調查資料等,擬申請換官。法官指示鄒於3月底前提交相關理由和陳詞,法庭會再擇日處理。

黎婉姬
法官 黎婉姬(資料圖片)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李卓人及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及梁麗幗代表,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已被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則由破產管理署委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

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和鄧岳君、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及民主黨劉慧卿等均有到庭旁聽。身穿深藍外套的李卓人,出庭時微笑向旁聽席揮手和鞠躬,身穿白色外套的鄒幸彤則手捧大疊文件入庭,微笑向旁聽席揮手,有旁聽人士稱:「我愛你!」、「好靚呀!」散庭時,旁聽人士紛紛揮手喊:「保重!」

李卓人
資料圖片

料審期40天、連結案陳詞需預留70天 以中文審訊

法官李運騰指,預料審訊需時40天,並因本案有法律問題需處理、及有相當多證物和文件,舉證完畢後預料需約兩星期至一個月讓雙方準備書面陳詞,並預留一至兩星期進行結案陳詞,即共需預留約70天。

鄒幸彤擬傳召海外專家 官令雙方11.4前交報告

就鄒幸彤要求控方進一步提供控罪詳情,李運騰指示控方於4月19日前作出回應。另鄒將親自抗辯,並擬傳召一名不諳中文、身處美國的教授任專家證人,就中國憲法及法律制度作供。李運騰指除非雙方有特別要求,否則法庭傾向以中文審訊,並關注若報告由英文撰寫,控方應如何回應;控方指或會找內地憲法專家以中文撰寫報告,故要安排翻譯。

李運騰終指示鄒於5月20日前提交英文撰寫的專家報告,控方於6月21日前將報告中譯本交予辯方,辯方於7月5日前將對譯本的意見交予控方,控方其後於3個月內、即10月4日前將控方專家報告的中英文版本交予辯方,如辯方有進一步回應,則須於11月4日前存檔法庭及交予控方。此後雙方都不能再存檔任何專家報告。

另因鄒幸彤正在還柙,李運騰下令她將所有文件交給李卓人和何俊仁委聘的何謝韋律師行,再由律師行於翌日前代為分發予控方和法庭。

4.24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 審期待定 官稱11月前不能開審

審期方面,李指本案屬《國安法》案件,有公眾關注,望能優先處理,將於4月24日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時再處理,並於定下審期後就控方開案陳詞等作進一步指示。

大律師沈士文望下次聆訊提供暫訂審期,李運騰指3位法官均有其他案件要處理,或要作出調動,強調法庭會盡可能嘗試安排,但無法保證。他又指,按現時指示的日程,本案無論如何不能在11月前開審,「但會唔會今年之內可以得呢?呢個真係要我哋詳細啲去睇吓可唔可行」,重申法庭明白國安案件要盡快處理。

鄒幸彤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官指香港有出入境自由 着交代理由

鄒幸彤另向法庭申請,容許身處美國的專家證人,以及同樣身處海外的4至5名事實證人以視像作供。控方望鄒幸彤提供理由,法官李運騰亦指「香港有出入境自由」,除非證人無法來港,否則法庭一般很少批准相關申請。

李運騰
法官 李運騰(資料圖片)

李運騰遂着鄒幸彤於3月19日前,向法庭交代擬視像作供的證人身分及他們不能來港作證的原因,如控方反對,雙方或需擇日陳詞。控方一度稱申請應在案件交付高院後42日內作出,惟李指鄒無律師代表,還柙亦有「好多唔方便嘅地方」,故酌情給予時間處理。鄒一度指,現時或未能提供事實證人身分,李運騰指不會勉強她提供,但若鄒沒有給予足夠資料,法庭或因此無法批准申請。

鄒稱黎婉姬曾處理拒交資料案上訴 擬申請換官 將擇日陳詞

另外,鄒幸彤就本案法官組成提出觀察,指問題在於法官黎婉姬,她此前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高院上訴。鄒形容該案的所有事情可以說是本案的前奏,雖然案件事實重疊不一定代表有偏頗或偏見,但較嚴重問題是該案有大量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被控方隱去的材料,是只有法官和控方擁有、而辯方沒有,包括警方就支聯會的初步調查及對支聯會等人的觀察和評估。

鄒幸彤
鄒幸彤(資料圖片)

李運騰指今日「都決定唔到任何嘢」,如鄒幸彤要求其中一名法官避席,需作正式申請及書面陳詞,再擇日處理,但相信對審期有影響。李終予鄒一個月時間準備,指示鄒於3月21日前提交相關理據和陳詞,控方於4月12日前回應,法庭會盡快安排陳詞日子。

此外,李運騰指本案文件較多,將使用電子文件夾,問鄒幸彤能否用電腦。鄒指需要申請,但無法上網,現時控方亦會為她提供電腦瀏覽涉案片段。李問控方能否為鄒提供無法上網的電腦瀏覽文件,控方稱會向懲教諮詢,於下次案件管理聆訊匯報。

2021年9月遭起訴 一年後交付高院審訊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於2021年9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李卓人和鄒幸彤還柙至今近兩年半,何俊仁前年8月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惟去年3月涉違保釋條件遭撤銷保釋。案件歷5次提訊日及7次提堂,於2022年9月正式交付高院審訊,其中被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代表出庭。

何俊仁
何俊仁(資料圖片)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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