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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默許 – 對陳巧文被粗暴對待的反感

沉默就是懦弱,哑忍會被視為麻木,甚至乎是默许。

我雖沒親眼目睹,但从明報及蘋果的報导中,陳小姐竟因意圖展示西藏旗而被如斯粗暴對待,简直是香港社會之恥。

咁多個所謂大男人加咁多個大嬸,竟對一個一百磅都唔知有冇的妹妹仔又拉又捉又抬又鎖,真係乜文明國格人格都'刁'清。即使退一千步說,你班大叔大嬸若認為果面旗是不容許的,那么拿走它不就成了。須知道,你們只是保安,不是黑社會,有些行為是作為一個保安無權,作為一個男人不恥,作為一個有基本人格的文明人不应,做的。正是行為应對等,陳小姐又不是意圖拔槍殺人,況且香港法律也沒將展示西藏旗列為犯法,反而你們的暴力行為卻足以构成刑事罪行!香港究竟已淪為一個什么社會?!

林煥光,你作為一個負責人及看似一個男人,事後竟連道歉半句也沒有, How dare you call yourself a gentleman, let alone a man of responsibility!?同樣道理亦適用於鄧竟成之流。近來警方對付維權請願示威人士的手法實令港人蒙羞,還說什么男子漢大丈夫,什么正義化身, 我反而記得曾幾何時,香港警察被廣大市民稱之為有牌爛仔,這個污名是經多年來多位領導的努力方能抹去的,但學好三年,學壞三日也。

總之,陳巧文小姐,以至任何人,絕對有權和平表達其意見,因為民主必得建基於言論自由上。所以我們不能默許。(Sorry to inform some of you: 如果你覚得咁係冇乜問題的話,咁你已經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