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三十一日凌晨,Facebook「踢好戲量出旺角」谷主(群組主人)因為被指為支持好戲量的臥底,正式因為抵受不住壓力而關谷。其實,在整個行動開始的一刻,就已經註定在這一種發起人在四面楚歌之下親手了斷的結局。歸根究底,是因為每一個人的遠期目標一開始就不同,當到了近期目標達成之時,就是為遠期目標分裂之日。
好戲量雖然聽起上來是一個戲劇團體,但他們的行為模式卻完全不像一個專業劇團。他們傾向堅持以街頭即興劇的方式去表達一些想法,重點放在表演的時地人事,以及每天看似相同而又不同的戲碼,而不是團員的技術造詣。故此,他們的做法從根本上已經離開了傳統表演藝術(Performing Arts)的限制,而成為了行為藝術(Performance Arts)。這種行為模式其實很像世界各地社運人士的行為模式;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其當作一個社運團體般理解他們。所以整件事旁邊一些很奇怪的社會現象也就可以看明白了:支持好戲量的團體和個人,幾乎全部都是清一色有社運背景(尤其是搞行為藝術那些),又或是大家口中的民主派,而主流文化人—也就是說西九一早已經預留了位置那些—卻是意外的安靜,連一句持平,幫理不幫親的說話也沒有說過,批評藝術水平的倒有不少。為甚麼?因為好戲量的確是只有藝術皮,但裏面的骨是社運骨!我們從來不敢公然罵扎鐵工人阻街,長毛抬棺材影響市容,但卻可以堂而皇之的說好戲量阻街,當街上演肥皂劇影響市容,理由就是香港人從來沒有打算把藝術和社運連接起來,尤其是在香港早已往績不佳的行為藝術。
只不過,這方面還是說明不了為甚麼出現分岐。除非好戲量的存在,和一些單在旺角一帶的法規或文化有所抵觸,否則「踢好戲量出旺角」本身是一個錯誤的命題。若果說好戲量在公共地方的存在是不合理的話,又或其有乖論理,那就不單是「踢出旺角」了,我們可以說將其「踢出香港」、「踢出宇宙」(如果它不單天地不容,更是宇宙不容的話),直至它從我們的生活中完全消失為止。只不過這並不是每一個人的目標。當中有很多人,其目的只是認為好戲量佔地太多,剝削了別人的公共空間;又或阻礙行人流動,強佔公眾地方,做其疑似商業行為,那針對的目標,好戲量是其中之一,但亦包括寬頻商,電話經銷商等等;兩者均絕對不能單用「踢好戲量出旺角」去概括。「踢好戲量出旺角」一句,太籠統,太不成熟了,口號化的緣由,確實容易被一部份人從字面意思理解。當好戲量的空間問題得到部份解決,谷主認為全部人都不滿的問題已基本上解決,開始聽其言觀其行之時,「踢出宇宙」一方感到受忽視,這種心情很容易理解。加上好戲量一方再度發揮其行為藝術本色,於上周六在行人專用區上以行為藝術手法,暗指有人壓迫、抹黑他們,結果就是激起網民作出指部份發起人為打手,意圖大搞二萬人隱形劇場曲線宣傳等等一類的無理指控,雖然對有關事主很不公平,亦絕對不能容忍,但是卻是能夠理解的行為。
網民在這次行動之中,表現了兩個特色:單線思考和不誠實。單線思考,在於對所有認同不認同自己觀點的人,均視作敵人。對一個不阻街的好戲量的包容,正正是一個社會成熟的表現,而就算不能認同好戲量,如無實證證明其作奸犯科,亦沒有必要將其趕盡殺絕;而如其作奸犯科的話,亦沒有必要用法律以外的方法作出處理。就算其行為為世不容而又為法律所容,也可以有其它的方法處理,比如要求政府修例,又或檢討行人專區之管理,即使價值觀如何,亦沒有必要過度使用直接行動,將所有人打到自己的對立面之上。不誠實,在於網民一直沒有誠實的說出自己的說法,而只是隨大隊起哄。整件事在發生多天以後,才表達其實要將好戲量踢出宇宙的看法,那為甚麼不一開始就將這個想法說出來?如果是認為好戲量面目可憎的話,為甚麼不是一開始就批評別人面目可憎,而又願意屈就於「自我矮化」的「踢出旺角」旗幟以下?這樣的討論方法,壓根底就不誠實。
當然,網民對好戲量的憎恨,再能夠理解也好,在別人看來也只是一種單方面的侵略行為。我們並沒有必要指控別人發死人財(反而政府的火葬服務要收費才是真正的發死人財),又或在兩無證供之下強指個別人士有作出有傷風化的行為(反而於非成人專用的高登討論區之上貼色情片連結才是真正的有傷風化)。現在又有以好戲量之道還自好戲量之身的做法,比如互相「霸佔」行人專區,這又是不是自打嘴巴呢?根本就是毫無氣量的小孩子行為。到底,究竟這場茶杯裏的風波,到何時才能平息?
p.s. 文章寫於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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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現在的社會,今時不同往日了..
寫這篇文章的作者的
寫這篇文章的作者的思維真可怕
"這種行為模式其實很
"這種行為模式其實很像世界各地社運人士的行為模式;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其當作一個社運團體般理解他們"
請問這個"社運團體"除了自肥以外,為弱勢市民爭取過什麼呢?
內容和佔路多少不應拉上直接關係
不論建制派拿來巡遊,還是民主派搞七一遊行,大家使用電車路的理據是均等的
就算理據不充份,並不代表因此要用任何方法去減少佔用的空間
至於佔用空間是否「過多」又是另一個問題,這方面相信是唯一有共識的地方
看邪離子〈大家都沒氣量〉文章有感
由於文章頗長又以兩色標分,麻煩click進下link,謝謝:
http://mmkaspar.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22.html#links
回上
首先一定要reiterate番我個陣時寫的情境。
當時正值八月二十四日菜街舌戰之後,係大家重新為自己尋找論據的時候,網民最少分左明顯幾派:
1. 認為好戲量有足夠改善,情況可以接受
2. 不認為好戲量有所改善,好戲量無誠意
3. 好戲量係旺角本身就有問題
4. 好戲量本質係有問題,唔接受其繼續存在於世上
八月三十日抹黑事件之後,Facebook谷主認為好戲量的確有改善,但係又接受唔到自己一手一腳搞出黎的事,卻變成左幾派網民對罵甚至互相指責的平台,所以佢決定將個谷的官定立場轉做第一個,當時已經有非常大的反彈,指出佢係打手;係情況無改善下,進而決定關谷,而谷主亦落得被網民冠上網民叛徒,出賣網民等等的不譽之稱。事後看來當然谷主是非常愚蠢,但係我地一定要好critically咁睇呢個schism有乜特點。基本上第一二個論點係有偈傾的,因為呢個只係點樣value好戲量係八月三十日的行為的分岐。第三個同第四個當然互不衝突,但係前者唔認同存在著好戲量係旺角而又改善到情況的可能性,後者係唔認同好戲量本身。
呢一篇文主要係以12類的角度寫畀第4類的人。好戲量垃圾,好戲量唔係藝術(詳見朱sir上蘋果批的觀點),因為佢本身無左Artistic licence(引自谷中不知何人之語),所以香港社會唔可以容納佢...呢類藝術實用主義壓倒一切的論點(其實第三點的間接不承認公眾空間都係一種實用主義),個陣時係成個谷都出現。至於最有價值的當然係12點之間的平衡。問題係,每次有呢類討論出黎的時候,就永遠都有人用34類觀點打皇牌,並唔打算容納指12類觀點者的討論。相反,34類的人只係不停咁提出一堆自以為無可討論的觀點,嘗試用粗暴手段置換一D討論前設。對一班本身都唔係太能夠think logically的人黎講,我予以同情,但並唔代表要認同佢地的觀點。實用上,第四點的人經常漠視12類的內部討論(甚至有意圖破壞討論的做法),我唔知點樣尊重佢地。「大家都無氣量」六隻字,指緊邊個大家心中有數。
文章固然粗淺,本身無乜取材,只係諗到乜就寫乜,之後亦都無乜點edit過。你問到我點解我會由「沒有打算把藝術和社運連接起來」跳去「尤其是在香港早已往績不佳的行為藝術。」,理由好簡單,一黎本身我唔熟文化/藝術研究,二黎我覺得係個陣時的環境(進而係香港的大圍環境)討論好戲量是否有藝術價值好難,亦都無乜意義,再者又離晒題。我其實只係指出個人認同唔能夠單由佢藝術上有無價值轉移到對社會有無價值,而認為唔能夠抹煞佢有內在價值—太多人打「佢無價值佢要死」呢一類極度平面的皇牌,但係at least如果佢有社會性的價值(至少,我知道佢誠招女朋友係有,八月三十日我親耳聽佢地講阻街的問題),咁樣已經可以reaffirm佢係有能力令自己變得有價值。
最後,藝術同社運連接其實八樓早就做緊,但係用高登式的純layman角度黎睇,一語寄之,「我睇你唔明故你阻街」。
p.s. 二萬人劇場呢個用詞係我提出的,但係當時大家對谷主的解讀應該離呢一度不遠。
p.p.s. ckitchung的觀點其實都好第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