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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报业江艺平被贬真相(图)

ZHUAN
南方报业江艺平被贬真相(图)

图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江艺平

江艺平被剥夺南都实权 贬为分管新闻研究所

南方报业集团突然宣布,参与《南方周末》创办的资深报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南方日报社委委员江艺平,自12月3日起不再分管《南方都市报》,改为分管南方农村报和南方新闻研究所。被称为中国真话第一传媒的《南方都市报》,此后则改由南方报业集团社长杨兴锋亲自兼管。12月4日该消息被证实。

曾任南方周末主编和兼任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的江艺平,今年五十二岁,中山大学毕业,办报向来追求新闻价值,遵循新闻规律,始终低调而踏实地在新闻第一线上耕耘。这次被贬,被南都员工认为可能是她的理想主义办报风格为权力所不容,终被权力压制,被权力所报复。

江艺平不再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消息传出,多位南方报业集团员工的MSN已经挂上诸如"支持江老师"、"江老师您好"之类的签名。国内媒体没有报道,牛博网等博客引述了相关消息。据知情人士介绍,12月3日,南方报业《南方都市报》多位员工收到了一条转发的短信,透露"昨晚党委开会至深夜,作出决定,今早公布",江艺平"不再分管南都",由杨兴锋社长亲自兼管,其他不变。南方报业集团副总编辑曹轲、南方都市报总编庄慎之职务不变。还称这是"最不坏的结果",以及希望"做好队伍稳定工作,不意气用事,专心致志做好南都的事"等留言。至此,江艺平在南方报业集团里已经历过三次被粗暴调离。

江艺平被贬的压力可能来自北京

早在2000年1月,据称来自北京上面的压力,广东省委宣传部遂下令,时任《南方周末》主编的江艺平被调离。当时的《南方周末》以敢于批评社会腐败现象,经常发表一些很有深度的调查报道而在业内声誉雀起,被中宣部视为"自由主义思潮阵地",其稿件时常遭中宣部审查媒体内容的"阅评小组"点名批评。在江艺平调离4个月后,《南方周末》再遭整顿,代理总编钱钢调离,副主编陈明洋撤职(现在还在该报社工作),记者部主任长平撤职,副主任谢方伟后来辞职,鄢烈山隐姓埋名,几位主要骨干记者翟明磊、曹西弘等也在压力下先后离开。
第二次遭权力整肃是在2003年,也是来自北京高层的压力。江艺平时任南方报业集团分管《21世纪环球报道》的社委。2003年3月13日,正常出版的《21世纪环球报道》突遭停刊,据称报纸遭中宣部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停刊,缘于该报发表的敏感文章《李锐访谈》,谈及政治体制改革禁区。

2008年12月3日,江艺平突遭剥夺权力,是第三次被整肃,据称与今年四月底发生的南都周刊副总编长平(本名张平)言论事件和南方报业集团因此受到的压力不无关系。4月上旬,长平在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新闻网以"特约撰稿人"名义发表《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一文,呼吁信息透明和舆论开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部分网民和媒体的围剿和恐吓,被指责为"不折不扣的反华之音",长平还被指责为"反华媒体里的汉奸"、"西奴"。4月11日,《北京晚报》发表北京日报社长、全国人大代表梅宁华署名文峰的攻击性评论,对长平进行了猛烈抨击,一时引起许多读者的关注。其后,因为奥运会举办在即,长平事件被低调处理,南都报系有关负责人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亦否认了长平因其写的时评文章被撤职的传闻。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可能会秋后算账的传言已在坊间流传。奥运过后,长平遭遇不幸:南方报业集团进行集团以及各报系此时进行四年一次的竞聘,长平被要求不得参加竞聘,《南都周刊》副总编辑一职也相应取消,这在事实上撤销了他的副总编辑职务(仍保留总主笔职务,但当时《南都周刊》版权页上对长平的职务未做改动)。长平不再负责的《南都周刊》与其在任时的风格迥异。

10月,广东省委宣传部对南方报业集团进行调研,找了集团上层领导杨兴锋等去谈话,明确指出江艺平不适合分管《南方都市报》,对长平也做出了新的决定,正式撤去其《南都周刊》副总编辑兼总主笔职务。11月28日出版的《南都周刊》版权页上,已经悄悄抹去了长平的名字,但这个消息并没有在全报社公布,知情记者称没有看到书面通知。此外,江艺平支持准备成立的南都传媒研究院也有可能被此次突然变故而受到影响。

媒体自由度空间再度被挤压

南方报系人员变动被称为影响中国新闻报道自由的标志性事件。此次一向对外开放和思想解放的江艺平被剥夺权力,则不难看出是中国媒体舆论环境趋向保守的一个信号。分析人士认为,2008年,中国被长年经济快速发展掩盖的深刻社会矛盾逐渐显现,群体性事件频发。继贵州瓮安事件、云南胶农事件之后,重庆、三亚、甘肃、广州等地又相继发生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政府及媒体在这一系列事件中虽较前表现有所进步,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仍然是政府自上而下释意的结果,媒体自由度实质上并未增加。

相反,这一段时间里,先有《财经时报》被暂时停刊三个月,《炎黄春秋》遭整顿,《南方都市报》亦一直受到压力,其享有声誉的时评版面屡被压缩,不准提及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言辞尺度一缩再缩,江艺平实权突然被剥夺,杨兴锋社长亲自政治挂帅分管南方都市报和南都周刊,或许就是高层宣传部门"秋后算总账"的日子已经提前到来,未来南方都市报前景则不被看好。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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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ZHUAN 记者起诉新闻出版局

记者起诉新闻出版局

  今年9月8日,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做出停刊整顿3个月的处罚,因为该报违反“新闻纪律”,刊登了记者崔帆的一篇批评报道。10月29日,当事人崔帆向地方法院上诉,状告该新闻出版局的处罚违法。消息传开后,网民立即发起签名,支持崔帆的正义行动。网民纷纷上贴说:“加油啊,为了中国的法制、秩序和公正”,“保护记者权益”,“还公道于媒体,治恶官于公民”。

  2008年7月10日,《财经时报》发表了崔帆的文章“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农业银行指其是“假新闻”。两个月后,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即作出对《财经时报》的处罚决定,理由是“媒体不得异地监督”,“采访需履行正规手续”,“重大敏感新闻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核实、交换意见”。但是,该决定却避而不谈崔帆的报道是否属实,是否是“假新闻”。

  崔帆履行记者的监督职责,勇于揭露真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应受到保护和表彰,结果却遭受打压。原因在于,该报道披露了真相,伤及了金融界权势者的利益。所谓“媒体不得异地监督”,“采访需履行正规手续”,“重大敏感新闻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核实、交换意见”等,是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钳制言论的土政策,完全违背宪法。

  崔帆的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表示,事实是这篇报道经过作者的充分调查采访,其内容完全属实,并非凭空捏造,不存在什么“不良影响”。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社的处罚是违法行为,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系滥用职权;损害了崔帆的名誉权。

  周泽指出,即使是崔帆的报道失实,《财经时报》也不该受到停刊处罚。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刊载虚假失实报道,情节再严重,也仅限于责令改正。《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中,也完全没有停业整顿的规定。而且,“处罚的理由是违背新闻纪律,可是行政处罚应该根据行政法规来处罚,怎能引述新闻纪律处罚呢?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

  崔帆表示,记者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敢于对新闻的行政干预说“不”,如此才能推动中国的新闻出版界的法制化进程。这是一起捍卫记者权益、捍卫新闻自由的官司。崔帆要求法院撤销“关于处罚《财经时报》的决定”;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实际上是当局对言论监控的机构,它的设置本身就是非法的,违背宪法中的新闻、出版自由条款。该机构在2003年禁演电视剧《走向共和》;2006年,查禁章诒和的《伶人往事》、胡发云的《如焉》等8部著作;同年,注销了《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的记者证;次年,查禁15部有政治问题的网络长篇小说;2008年,查禁《真实的朝鲜》。为此,人们不断上书要求撤销新闻出版总署。

  崔帆状告新闻出版局一案,受到民众广泛关注,特别是媒体人士的关注。他们认为,此案是对中国新闻监控的一个挑战,体现了社会对新闻自由和法制的要求和呼声,崔帆打的官司无论胜负都是有意义的。

  章晟

新闻总署为“假记者”发真记者证

周光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最近身陷"假证门",该署为一些不具有记者资格的“假记者”发放真记者证,被中国食品报职工举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放的三张中国食品报"新闻记者证",持证人为公某、刘某、张某。举报人称,这三人既没有参加过新闻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也不是中国食品报在编记者,中国食品报社职工名册和工资单上也没有这三个人的名字。这三人分别为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职员,现摇身一变成为新闻总署颁发证件的正式记者。多年来,中国食品报经常雇佣社会人员为其发放真记者证,目的是"为谈广告拉赞助提供方便,甚至下达经营任务",其中难免有敲诈行为,国家新闻总署只管发证不管后果。中国食品报不但承认三人为真记者,还下发文件为这家名为"创意xx"的广告公司承包中国食品报广告及专刊版面提供工作上的方便。这家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走程序领取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记者证,还在新闻总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备案,网民可以通过网站查讯到这三个"假记者"的真记者证。

按照新闻总署规定,只有在编或聘用一年以上的记者才能申请领取记者证,行政、发行和广告经营人员不得领取记者证。2003年1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记者必须先通过培训获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然后才有资格领取记者证。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还规定:新闻记者证是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已达一年以上的非编制内人员。"新闻出版总署审查不严,自己制定的法律自己不遵守,为假记者领取真记者证大开方便之门。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将换发新版记者证,发证是总署敛财的一大机会。全国约有80万新闻从业人员,每张新闻记者证收取10元费用,由新闻总署独家垄断。该记者证具有合法性,记者外出采访若没有新闻总署记者证往往被当成假记者对待,轻则挨打,重则拘留。在一些行业报社,领取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的外聘记者必须为报社上缴利润5-10万元,法制类报社要求外聘记者上缴利润更高。对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人士公开承认,现在"媒体的采访权被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记者滥用了,也被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利用,假冒记者敲诈勒索。一些媒体在面向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被一些人利用去搞敲诈勒索。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各种违法经营的问题,给一些不良记者和假记者提供了大量所谓搞舆论监督的机会"。

新闻总署前一阵子身陷记者领取矿难"封口费"丑闻,现在又身陷"假证门"。熟悉新闻总署工作程序的评论人员认为,"封口费"和"假证门"一样,问题都是触及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严管制媒体的"总根子",新闻不开放,新闻总署自身也在制造假新闻、假记者,并且对一些群体性事件用权力封口,权力封口的恶劣程度超过金钱封口,遮蔽真相,对社会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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