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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藝術 ≠ 支持藝術家

支持藝術 ≠ 支持藝術家

原文刊於文匯報
支持藝術 ≠ 支持藝術家(上) [2008-11-09]
支持藝術 ≠ 支持藝術家(下) [2008-11-16]

筆者身邊的藝術家朋友都是參與本地展覽的常客,不過近來都少見他們的作品展出於各大藝術空間。相反,現在本地各展覽,如商場的應節聯展、藝術空間策劃的主題展,都多見新晉藝術家,資深的當代藝術家們像退休了一樣。非也!原來很多資深藝術家都少被邀請參與本地聯展。有些個人魅力十足的,會應邀辦個人展覽,其他的都向外國找機會。除了打正「香港藝術」旗號的官方資助展覽,他們都參加不少海外邀請展或展或駐留計劃。筆者與個別藝術家閒聊,才發覺他們參加這些海外活動,除了明白「物離鄉貴」,「出口(才能)轉內銷」的生存策略外,還是覺得與外地機構合作比本地藝術機構來得好。

其實很多海外機構邀請香港藝術家時,酬勞不高,規模可以跟香港藝術空間的一樣小。不過,它們別於本地展覽主辦者,多多少少都有藝術家酬金,勝在體現對知識產權的尊重,相信藝術這個專業。香港的展覽主辦者若只得微薄的官方資助,沒有富豪支持,,只能勉強應付場租和製作自然不能亦不願付起藝術家酬金。機構的資助緊絀,參展藝術家同受拖累,讓雙方發展都止於樽頸階段。另外,參觀展覽的藝術同好既止於互相觀摩,缺乏討論平台,自然不能反映市場要求的「素質」和「水平」,「推介『好』藝術」變成抽象課題。最後機構只能滿足行政數字,保障資助,藝術家持續缺乏經費,作品規模原地踏步,反而走大眾化路線,保持曝光,留住觀眾。於是經費追不上展覽數字的每年增長,質與量的差距,可想而知。另一潮流商場展覽,多以非牟利活動或「推廣藝術」之名舉行,自然少有藝術家酬金(但海外來港藝術家除外)。於是想以藝術家作為事業的大多數都專注發展畫廊和海外的機會,如向畫廊自薦或申請海外展或駐留計劃。反過來看,「無償參展」因為有供有求,不怕沒有市場。藝術新手、業餘藝人、自雇設計師和插畫家正需要展出和曝光機會,藉「無償參展」,至少一嘗心願,展出「自己的藝術」,或者可以「一夜成名」。於是藝壇如樂壇一樣,沒有四大天王或歌神獨領風騷,反而有不斷增加的新秀,讓觀眾應接不下。

現實是「支持創意產業」的口號沒有讓香港藝術家成為一個社會職業,但以「無償參展」來「騎劫」創意作公關活動沒有減少。這也許建立於一個了矛盾:我們支持藝術,但要錢的創意好像不夠藝術,設計才要買和偷。

有藝術家朋友參與歐洲展覽後回港。閒聊中說起:外國藝術環境不一定比香港好,但勝在一般人都支持藝術,而且身體力行。

這位藝術家覺得,香港和外地都有借用閒置空間作短期展覽的情況,但外地人借得豪爽,樂於配合。空置單位作展覽,油牆裝修都可以商量。在香港辦展覽,慷慨者雖然借出地方,但其他事務,煩請藝術家們各下自理,公事公辦。於是另一個找贊助商的旅程又再開始,餘下創作藝術的時間,像考試時間般少。說實在,土地與空間確實是香港發展的關鍵。經濟上體現於金融及地產業發展高於工業,對視藝發展的影響,體現於從1962年後主流展覽場變遷、90年代成為用完即棄的裝置藝術成熱潮、千禧年後的工廈變藝術家工作室兼展場,甚至公共藝術發展也得依大商廈建設和各政府屋苑帶動。「寸金寸土」的現實下,畫室小展廳細,香港藝術家的作品難與外國作品比氣魄,於是作品漸趨流動輕巧,重個人思密性,恰恰對應亞洲城市生活的個人主義消費文化,多於以氣魄體現地域和國族文化。

相反,香港贊助者提供了最貴的支持─地,當然想不通為什麼藝術家還要求更多。走過歐洲藝圈的皆知,歐洲的私人藝術基金、贊助和藝術展覽之多。上流社會對藝術文化的經濟支持既重要,亦有歷史因素。反觀香港的「民間主導」把藝術的「經營」還於社會基層,除了西九因素讓商界歷來的支持增加和浮面,民間富豪似乎更愛支持外國藝術,如贊助美國的蔡國強個展、活躍於英國藝壇。他們未必因為崇洋,但多數認為香港藝術和氣氛不夠好。個人害怕把「好藝術」和「經濟支持」混成「雞先或蛋先」的因果討論,反而認為過去本土藝術過份參考西方潮流,削弱了自己的文化自信。雖有藝術家說:連香奈兒都把香港作國際藝術巡迴展的首站,只是香港收藏家沒有視野,但我看到更實在例子是:因中國熱而東來的歐洲策展人開始想在中國邊緣(包括香港)找出驚喜。於是近兩年香港藝術家又重新進入歐洲藝壇的視野,更多歐洲小畫廊和藝術空間找香港藝術家。當香港藝術成為中國當代藝術展覽套餐的「涼菜」,這些點滴變化能否用來取得香港贊助人和收藏家對香港藝術家的支持和信任?但誰來作說客?應該是藝術家,還是那些畢業了的藝術行政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