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真實驚人的墮落--華語紀錄片節
我不齒以張虹為首的采風,因為這根本是剝削弱勢、撈個人資本的可恥行為。本來世上衰人何其多,要每個都去批評十雙手也不夠用。但偏偏采風掛著社會公義、為理想而捱餓的假面,虛偽得令人打冷震。
電影節遊戲
我針對的是「紀錄片放映」這一環。紀錄片拍攝完畢,當然會放映,問題是怎樣放?哪裡放?放給誰看?
張虹成功爬上香港紀錄片代言人的位置,但志不止如此,覷覦要上「華語紀錄片」代言人的位,搞華語紀錄片的電影節,還臉不紅地把自己的片放在開幕影片。紀錄片這種機制,跟娛樂圈差不多:有產品後爭取曝光,初出道時有位就「攝」,製造話題給文化藝術界去寫去講,四處投件參加比賽參加影展,讓自己的銜頭越來越長,也順道認識各方有力人士。
到有一定名氣,想繼續向上爬,就開始自行搞比賽、搞電影節、捧自己和自己人。這個遊戲不難想像:每個人都有其偏好、取向、人脈、利害關係,找某些人當評審,就會令某些人得獎;某些人籌辦,就會「大公無私」地選上某些人的片來作開幕閉幕片。正如在娛樂圈,商業電台、無線電視和新城電台每年會分獎給不同的歌手。反正講到藝術,沒有客觀標準,利益輸送又不是明碼實價賣獎,「咬佢唔入」。
當然,各電影節偏頗程度不一,問題是,辦電影節又不用領牌,誰都可以辦,正如大陸那些大學排名榜。
為什麼花一大篇幅講電影節是什麼一回事?因為,我想說明,觀眾買票入場是為了看電影沒錯,但也同時成為這個遊戲的基礎:沒有觀眾就不成電影節。需要在這樣的一個脈絡底下講采風播放《麥收》,才看得到放與不放的重要性在哪裡,以及為什麼他/她們講社會公義是虛偽。
電影節所謂的成功標準,來來去去不外乎是入場人數和媒體報道版面。但即使偌大的影院裡只有小貓三兩隻,媒體零報道,都不影響舉辦人在上述這種制度中「穩陣入袋」撈個人資本的好處。然而,掛著「關心社會」羊頭的活動,引起眾多社會運動團體抗議,本來已經「樣衰到不行」,表示那個選片的什麼評委和主辦機構,不是選片時不認真沒有仔細看,就是對紀錄片的操守問題零敏感度,甚至是完全不考慮拍攝和放映紀錄片的道德問題。
若果此時決定抽片,則間接承認當初選片有問題。唯有「死撐」照放映,並將抗議的性工作、社運和紀錄片團體和二十多個個人,打成一片抹黑成不理性、阻撓和干擾的「有關團體」。這種處理異見者的做法,跟國家機器多麼相似。以往是國家機器行使強權,阻止電影節放片;世事多變,電影節這機制如今坐大成為腐化的強權。
標榜關心社會的張虹和采風,遭到社運團體抗議,出動到警察到場介入。這一幕,將成為香港紀錄片史的大笑話。比當年張虹拍攝印僱,害印僱被解僱更墮落、更離譜、更賤。
找什麼觀眾‧有什麼結果
處理敏感的紀錄片題材,需要有敏感的態度。
《麥收》四處高調參展參賽,要吸引華人/世人目光,才會引起「主角配角們會負上刑責」的擔憂。《麥收》先在大陸放,然後來香港,更將「進軍」台灣。有點政治意識的人都知道,大陸最介意這種「家醜外傳」,在大陸放映後,主配角們沒有被捕,不代表在香港和台灣「家醜越傳越開」後,公安不會接到指令採取行動。
如果《麥收》是放給當事人看,與及當事人信任的朋友、鄰居、同業看,即使內容有暴露/揭示當事人的身份,也沒有問題,也不會有被捕和被認出和「起底」的擔憂。這樣說可能很奇怪,你可能會問:拍出來給那麼少人看,那為什麼要拍?
正是這個問題,拍攝紀錄片的核心問題:為什麼要拍?
很少拍攝人會明言,不關心被拍攝者的死活,只關心自己成名和發達,像張虹寫自己幾年前的想法:「我是地道的香港人,當然是為了發達,我的偶像美國的Michael Moore,近年大富大貴,我只要裝扮得再左翼一點,為人民服務一點,影片裡再加點三聚氰胺,那我就可以步他後塵,買大屋、揸靚車了。」(頁二,《文化現場第六期》,2008年10月)
張虹想成名和發達,自然會如此搞紀錄片節。但不像她那樣的紀錄片創作人,就會嘗試不一樣的放映方式。
舉我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曾經拍過關於自閉小朋友的紀錄片,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想過要公開放映。放映對象是自閉小朋友、家長與及身邊關心自閉症的朋友,和從事自閉症工作的人。拍好後逐一找家長在他她們家放映,跟他她討論我跟自閉小朋友相處的過程,讓他她們從另一個角度看自己和其他自閉小朋友。放映時,也不是正襟危坐安靜地觀影。紀錄片不純然是焦點,也是媒介。他她們一邊看一邊互相討論:「是啊是啊,我的孩子也會這樣。」過動又自閉的小朋友,也難得地靜下來從頭看到尾。有天,一個家長私下告訴我:「我一直覺得自己的孩子很煩,也曾經為此傷心。現在看到才記得,他那可愛的一面。」
這種深耕式的放映,紀錄片成為一個媒介,嘗試將觀眾、拍攝者和議題連結起來,讓三者發生關係,在觀眾和創作人意識層面進行互動。
光譜的另一端是單向式放映,即是電影節和賣光碟。拍攝者和觀眾的關係是單向的,沒有溝通空間,即使安排拍攝者到場討論,那短短十五分鐘,十數到數百個觀眾,那種是什麼的溝通,用屁股想也曉得。
為何單向式放映是那麼強勢的做法,強勢到理所當然似的,拍好紀錄片後就只想到拿去電影節(或戲院)放和賣光碟?
兩個答案:因循和搵錢。香港什麼都講效率,越多越好,前人這樣放映,拍攝人沒有創意因循照做。有賣票和賣光碟就有收入,賣得好就有錢搵。有人望回本,有人望發達。
掌握最大筆藝術資助的藝術發展局,有錢又因循。申請表格和報告都規定申請人要填寫放映人數、賣票收入,將放映局限定型在單向式放映模式,彷彿離開了量化的指標,就無能衡量藝術資助的成效。
今次,當單向式放映遇到敏感題材,求量不求質的放映模式的致命問題終於爆發,將被拍攝者置於極為危險的處境,張虹、采風和導演則企圖利用事件撈本錢。該譴責的當然要譴責,同時,也該是時候好好思考和實驗紀錄片的不同放映方式了。因循守舊,只會助長差劣的紀錄片和不斷膨脹的電影節繼續充塞我們的空間。
錄映力量成員簡勁翔
2009年5月16日
回應
張虹、米高摩亞、社會運動
勁翔提到張虹自述崇拜Michael Moore,可是她卻又在蘋果和Roundtable的訪問裡一再狠批Moore造假,間接抬舉自己拍紀錄片好「真」。
不過就算Moore手法真是有問題,起碼他真是有議題想推想砌的,覺得要對社會有影響的。張虹呢?且引用上面那篇Roundtable的訪問:
『我不是搞社會運動的!』她強調了兩次。『我的朋友常對我說︰「妳是搞社會運動的!」但我根本不是,我根本沒有使命感。我唯一想做的是拍紀錄片,我喜歡拍,這是我的工作,我就做下去。
斬釘截鐵與社運割蓆,甚至坦承自己拍片沒有任何社會使命感,此人將紀錄片當成一盤(小資品味的)生意去做,也許早有伏線。
紀綠片與社會運動,回筆芯
我想我的切入點並不一樣。
張虹並不是搞社會運動的人,她在播出「選舉」後的答問會上,她的作答其實是顯得她對政局的不理解,她只知道一些選舉的規則,幸好她知道選舉論壇是選舉中重要的內容,但她所知的不過是放諸世界皆準之事。她沒有批判的角度,所以連民建聯的私人選舉集會她也能拍。
問題是,紀綠片可是這樣拍嗎?可以沒有批判嗎?
我沒有看張虹太多電影,只能拿「選舉」來說。我不知道「選舉」是給什麼人看的,了解香港政情的人看了只是回顧,不了解香港政情的人看了什麼都不明白,他可能以為自己明白,可是片中不少內容沒有脈絡的。不過,我認為這只是此題材的問題,選舉這個東西不能從現實抽離。如果她拍那些醫療改革的題目,她可以拍得更好。
我認為,紀綠片當然可以這樣拍,安東尼奧尼的「中國」就是這樣拍下。我不認為「中國」對中國人/香港人有什麼新鮮感,他拍的東西我們大半都知道,他的切入點也很膚淺與幼稚,可是膚淺與幼稚也是他的優勢,觀眾可以不加修飾地進入中國,觀眾如果誤解中國,那起碼也是基於事實的誤解,而不是憑空的誤解。
紀錄片可以是紀錄事實的,紀錄事實本來就是千年以來人類都在做的事,不然我們讀歷史來干什麼?讀史學史的人是白讀麼?這是不是小資品味,還是需要有人做。
我也要回應筆芯,拍紀綠片也可以有批判,有良知,但絕不可以像米高摩亞那麼拍。拍紀綠片不可以作假,這是底線,這是紅線,不遵守這個規則就不要拍成紀綠片,直接回去社會運動。不然,就是「製造批判」了,把批判變得太廉價,把批判變成搖錢樹,弄成與佈道會一樣,這樣對社會運動真是好嗎?
米高摩亞的作法是很過份的,他把布殊用作開玩笑(完全沒有認真的意思,那個場合是這樣)的話認真讀解地用作批判。張虹可能是拿米高摩亞來抬高自己,張虹可能想利用這個去修飾她選材與批判能力的絕劣,可是不能拿這個去批判張虹拍紀錄片的態度。
註:我同意勁翔批判張虹的角度,拍片豈可以危害被拍者呢?這以為觀眾是看馬戲團麼?這一篇我應該離題了
請問米高摩亞怎樣作假 + 致歉
在蘋果不見張虹批評米高摩亞,見諸明報:
(更正:蘋果報道內有批評米高摩亞內容,在此道歉)
『談到她的同行,她有她的堅持。我問她怎樣看拿過威尼斯影展紀錄片獎的賈樟柯,她說《無用》像一部拍得很出色的軟性廣告片,多過像一部紀錄片。促成了《三峽好人》的《東》,她也覺得是為劉小東畫作「增值」的宣傳片。說到米高摩亞,她更是毫無保留的表示不齒:「他不只是主觀介入,而是做假,有些畫面是預先或事後做了手腳,事實根本沒有這回事。」張虹從不承認她的「Direct Cinema」拍法是為了中立客觀。「鏡頭放在哪裏、怎樣拍攝、如何剪輯,都是我的主觀決定,誰說紀錄片是客觀中立的?」但對她來說,紀錄片有個底線,就是不能作假。她說米高摩亞之流,正宗紀錄片大師會說他不過是entertainer。』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310/3/1/848222/1.html
勁翔引述《文化現場》訪談,標明是她以前心態.如今便不同.只看那段其實頗為晦氣的話,不容易明白:
http://iindependent.jknet.hk/CheungHung2008.htm
米高摩亞在《Sicko》帶受訪者到古巴,其實已經在製作劇情,可說是劇情紀錄片,僅是這樣我倒不覺有問題.從張虹訪問不清楚她指責米高摩亞做什麼手腳,請問他怎樣作假?
(更新:
「Michael為了讓觀眾產生槍枝十分容易取得的印象,剪掉了登記註冊的片段,僅播出從店員手中取得槍枝的片段。在Manufacturing Dissent影片中,Rick和Debbie也訪問到當初販售槍枝給Michael Moore的店員,她們顯然對這樣欺騙大眾的剪接方式,感到十分錯愕與憤怒。」
http://haojung.blogspot.com/2008/06/manufacturing-dissent.html)
前言不對後語
「鏡頭放在哪裏、怎樣拍攝、如何剪輯,都是我的主觀決定,誰說紀錄片是客觀中立的?」這否認好不古怪,我看過《平安米》、《中學》的放映,兩片相隔一段時間,但當場張虹都是口徑一致地否認拍攝者的主觀和介入,主張紀錄片應該是客觀中立的。
如果要談「拍攝態度」,至少拍攝者的態度不能前後太不一致,一時說拍攝必定主觀一時否認主觀介入,一時說米高摩亞是偶像一時說他不過是entertainer。連自我陳述都可以這樣當沒件事的推翻,給人的感覺很不可靠。
Manufacturing Dissent
我在電影節看過 Manufacturing Dissent。時間已久,具體內容需要慢慢回顧(不竟是一年前的片)。
比較深刻的是,他把布殊的說話的意思扭曲(那是開玩笑而不是真的說),用來證明布殊的邪惡,誤導觀眾,這個做法肯定是作假。
後補:我只看過張虹一條片,也只聽過她後來「紀錄片無中立」的說法,無從比較。
michael moore
睇 sicko 時,基本上看成是劇情片,覺得無咩唔妥。
兩個回覆
回麥當勞:
且別心急,我不曾說過搞社運有使命感之類的就可以奉旨造假,更不認為紀錄事實等如小資品味。如果真的必須向你申報立場,我會說我反對以上兩個命題,就像反對以「紀實事實」之名奉旨漠視被拍攝者安全一樣。
你說的我大多同意。
問題在於拍攝者對自己行動造成的社會後果有沒有意覺。張虹對其工作的社會後果漫不在乎:「但很多人總愛說妳有使命感,你要怎樣怎樣。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些效果,OK囉,但不是我的使命。」
這裡說的是後果/效果,甚至不是拍攝前具備甚麼切入事實的角度。雖然這樣說不免馬後砲,但采風不打算對被《麥收》可能造成的傷害負責,或者對避免被拍攝者受害有著「使命感」,並不教人意外。「我最基本的目標就只是拍紀錄片,把紀錄片拍得好看,如此而已」,這是自我中心、自爽為大的態度,而勁翔批判的電影人上位機制,也是自我中心的私利居首——容讓此一機制運作下去的消費者大晒且不求與拍攝者、被拍攝者交流的原子化觀眾,終歸也是自我中心的產物。
不過誠如鄧小樺所言,這個判斷也得假設張虹並非前言不對後語。最後惟有靠其行為判斷罷。
回朝雲:
測試過連結,應該沒問題,看得到蘋果的訪問。當中張虹對米高摩亞的抨擊如下:
"我記起了張虹曾嚴厲批評 Michael Moore,幼稚地問她紀錄片是不是不應注重娛樂性,她連忙糾正我:「有娛樂性當然好啦!哈,你梗係無睇過我的電影,好多人都話好好笑,當笑片來睇!」並重申:「 Michael Moore的問題不是因為娛樂性,而是因為造假!當年我初看《 Roger& Me》也覺得好過癮,但越想越唔對路,後來就發現當中很多造假,例如《美國黐 Gun檔案》中尾段,槍會主席查爾登.希士頓的講話,就被踢爆過是由多段不同的講話中剪輯,砌出來的。」 "
尚未翻查《美國黐Gun檔案》該部份,要花點時間。至於《Sicko》的古巴求醫記,一些論者如張翠容之流以「外國人在古巴根本沒有接受醫療福利的資格」暗示米高摩亞造假,卻顯然捉錯用神。他實際上向古巴醫院要求的是「給我們像古巴人一樣的醫療服務,不多不少」,用以對比古巴和美國兩個政府對各自國民的態度差異,卻並無表示「外國人在古巴有醫療福利」。你可以說他取巧,但光以該例子而論確實談不上造假。
出現「人身攻擊」之說
錄映力量收到麥海珊回覆大家的電郵,不點名指有人人身攻擊。張貼在此的目的是,資訊發放。
麥海珊的電郵用英文寫,對關心事件但不習慣用/看英文的人造成障礙。我當做義工來譯成中文。
翻譯有誤的話,請提出。重點是我標示的。
我有一重要資料提供:張虹親口說,她個人認為放映《麥收》無問題。
我不想我在公共空間,對張虹和采風和在紀錄片界有權力和位置的人(包括麥海珊)提出的批評,被詮釋為「人身攻擊」。
關心言論自由和紀錄片的人請自行判斷和發聲。
錄映力量成員簡勁翔
以下是麥海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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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各位:
我正在搬家,所以有點遲回覆。抱歉。
資訊提供。
我和有些人收到tammy(即張虹)的不同回覆,不是林氏的官方新聞稿。語氣非常不同。
林氏的回覆非常冷漠和有防禦性,但tammy寄給我們的非常溫和,甚至感謝我們的意見。
雖然,我覺得這有點奇怪。
或者,從某個角度來看,不難理解...你知道...
我自己呢,聯署聲明後,我私下寫給tammy。她並沒私下回我。但如前述,我收到tammy寫給有些人的信,可能他她們之前有傾過。那封信很溫和,跟林氏的新聞稿不一樣,後者很有防禦性和寫得差。
以下是那封信,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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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您好!
多謝各位對「麥收」的關注,同時請原諒,因影展缺乏人力物力及經驗的情況之下,以至在搜集各方意見時,需時多天,不能立即向各位答覆,請見諒。
我們已經再和導演商討各位提出的問題,希望他作出適當的改善,導演表示各位的意見非常寶貴,因為他是第一次拍紀錄片,所以也明白自己的經驗有限,有很多值得改進的空間,此外,他看見香港朋友對紀錄片的執著和認真,所以非常感動,希望將來有時間,向各位多多請教。
張虹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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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想強烈地聲明一件事。
電影節這次表面上貌似/明顯(apparently)做錯了。但,我不同意對電影節的某些人作出人身攻擊。在我們的文化有不同的人在做不同的事,他她們朝不同的方向工作,以不同方式造福社會。(請注意這不代表我同意采風所做的事。請勿二元對立)
紀錄片有很多種,錄象行動主義(video activism)只是其中之一。儘管,我們要非常非常小心,操守和主角們的安全,一定要。
無論如何,過程中不應製造仇恨。
心內平安
麥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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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i have been moving home, so am a bit late to respond. sorry.
for your info.
i and some people have got a different response from tammy, not lam's official press release. and the tone of writing is very different.
lam's response is very cold and defensive, while tammy's mail to us is very mild and even thank us for our comments.
i found it quite strange though.
or, in a way, it's not hard to understand... you know... :_(
for my part, i did write tammy personally after i co-signed the statement. she didn't reply me p to p. but as i mentioned earlier, i've got a bulk mail tammy wrote for some people who might have talked to them. and that mail is very mild, unlike lam's press release, that is so defensive and badly written.
pls note that mail as followed:
各位,您好!
多謝各位對「麥收」的關注,同時請原諒,因影展缺乏人力物力及經驗的情況之下,以至在搜集各方意見時,需時多天,不能立即向各位答覆,請見諒。
我們已經再和導演商討各位提出的問題,希望他作出適當的改善,導演表示各位的意見非常寶貴,因為他是第一次拍紀錄片,所以也明白自己的經驗有限,有很多值得改進的空間,此外,他看見香港朋友對紀錄片的執著和認真,所以非常感動,希望將來有時間,向各位多多請教。
張虹謹上
furthermore, i'd like to state one thing, and strongly.
the festival is wrong this time, apparently. but i don't agree with personal attack to certain people in the festival. there are different people doing different kinds of things in our culture and they work in different directions and benefit the society in different ways. (** pls note it doesn't mean i agree with what 采風 did.pls DON'T do binary positioning)
there are different kinds of documentary, and video activism is only ONE of many KINDS. though in terms of ethics and safety of the subjects people, we have to be very very careful and this is A MUST.
and in anyways, there shouldn't be any hatred created during the course.
peace@heart
anson
係咪唔係幾好呢?
anson 的討論是圍內的,我想你還沒有得到她的同意而貼出來,係咪唔係幾好呢?
我也覺得批評個人沒有問題,包括導演和采風的處理方法(我們不能把采風等同張虹個人),甚至道德,但 anson 沒有說不能批評個人,至於人身攻擊的說法,大概是提點大家不要批評時,帶有太多憎恨的情緒。這是為已為人而已。
回應回應
回朝雲:
勁翔引述《文化現場》訪談,標明是她以前心態。如今便不同,只看那段其實頗為晦氣的話,不容易明白
就這點,tsw的《前言不對後語》已經回應了:
連自我陳述都可以這樣當沒件事的推翻,給人的感覺很不可靠。
回筆芯和tsw:
筆芯寫:問題在於拍攝者對自己行動造成的社會後果有沒有意覺。張虹對其工作的社會後果漫不在乎:「但很多人總愛說妳有使命感,你要怎樣怎樣。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些效果,OK囉,但不是我的使命。」
我認為,其實張虹不是「漫不在乎」社會後果,而是投機地選擇場合「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
影展總監張虹說舉辦華語紀錄片節的原因:「最近,中國天災人禍頻生,令人痛心,四川地震後的檢討和重建,可能會令社會有新的發展,新的思維;台灣政黨輪替,國民黨上台,亦該為社會帶來一番新氣象。 香港身處兩岸之間,本身雖無重大的變革,但肯定會受兩地情況影響。這些新現象、新問題都有待紀錄片工作者為我們去探索、去了解,我們期望第二屆的華語紀錄 片節上,會看兩岸三地最近的社會實況,讓我們加深了解,促進社會和諧。」。(2009華語紀錄片節徵件的文案)
以「痛心中國天災人禍」開場,「促進社會和諧」作結,采風發出的新聞稿也說「監察社會」是紀錄片重要角色。 無論怎樣理解,都與「根本沒有使命感」自相矛盾。
明顯是投機,生意佬(婆)。
筆芯說:雖然這樣說不免馬後砲,但采風不打算對被《麥收》可能造成的傷害負責,或者對避免被拍攝者受害有著「使命感」,並不教人意外。
我就很意外,還跟朋友說:「那麼清楚這條片有問題,有那麼多人抗議,那不會離譜到照放映吧。」豈料張虹這邊廂發電郵「多謝各位對《麥收》的關注」,左一句請原諒,右一句請見諒,那邊廂還不是決定如期放映。
回應:係唔係幾好呢?
阿靄說: anson 沒有說不能批評個人,至於人身攻擊的說法,大概是提點大家不要批評時,帶有太多憎恨的情緒。
大家有出現過「憎恨」的情緒嗎?
如你覺得有,請舉例說明之。
但我認為「有力」不等於「憎恨」。
竟然還要解釋放上獨立媒體的合理性
阿藹寫:anson 的討論是圍內的,我想你還沒有得到她的同意而貼出來,係咪唔係幾好呢?
1)圍內:這件事是「圍內」的事?我是從「讓更多會上獨立媒體的人參與討論,了解事情發展」的角度考慮。放上來有助開放討論,引發多一些(所謂圍外)人的關注和思考,所以放上去,這還不夠清楚?我從來沒想過,也不認同,討論要局限在「圍內」。
2)資訊來源和慎重決定:我是從錄映力量的信箱收到麥海珊本人寄來的信,並非偷來駭來的,轉貼中亦清楚交待。我亦仔細考慮過,沒有弱勢的人會因此而受到傷害,並和其他錄映力量成員討論過,放上獨立媒體有助開放討論,才慎重地決定要放。
3)獨立媒體和言論自由:藹,你是獨立媒體的主要搞手,應該清楚保密原則何時適用,何時會收窄、窒息討論和妨礙資訊流通。你問「係咪唔係幾好呢」,是你自己想不清楚,還是已有答案?
勁翔
就我來說
采風的公開回應,已是發晦氣之作,本是圍內的聯署,自己公開了出來,有點反轉豬肚的味兒,裡面大概假設了聯署者是來找渣的,而不是希望化解事情。作為聯署者之一,我覺得自己從無找渣或施壓的意圖,只希望有話好好談。
而這晦氣之舉,很明顯引來更大的反彈,這種 resentment 不斷在對話(拒絕對話)中滾動,這是沒有必要的。至於 anson,我不便代她說。
當討論由情緒主導,說什麼也沒用,我自動閉嘴。
唔係幾好
我話唔係幾好,是假設了那電郵組是友人間之討論,當中當然有取捨(破壞某些信任關係),而這取捨要由張貼者自己負責。從管理媒體平台的人來說,言責自負,當然沒有問題,所以我從來沒有以它侵犯甚麼為由而要做甚麼動作。
若你覺得沒有問題,也就罷了。
補充圍內聯署信之說
收到八樓聯署信時,註明,只給朋友,不要外傳,希望大事化少芸芸。所以我一直認為是圍內和友人之間。也許是我一廂情願。
回應阿藹:不是朋友,也不入小圈子
一,
對我們來說,事情由一開始就不是朋友之間的討論。
錄映力量與自治八樓是團體對團體的層面,過去兩年錄映力量與自治八樓根本沒有關係,更談不上朋友。我們是基於事件性質和自己的判斷作出回應和行動。
二,
我們是有收到八樓叮囑不要外傳的電郵,也確實沒有做任何外傳行動--如果外傳是指大眾傳媒的話。但我們理解那只適用於采風公司作出正式決定之前,而且目的是為了保護被拍攝者,而不是大事化小。到采風決定繼續放映,且接二連三向傳媒發新聞稿抹黑抗議人士,我們就不認為有需要繼續自我約束,但也只是在獨立媒體發聲而已,我們以為獨立媒體與大眾傳媒是有點分別的。
三,
我本來就懷疑與采風公司是否能夠有話好談,經過與林偉鴻和張虹兩次電話,再看他們到現在為止的種種行逕,我們確信與他們根本沒有談話的基礎。他們不在乎自己的決定對被拍攝的性工作者帶來什麼傷害,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和地位。我們不能對此保持沉默,面對腐化的權力,情緒和語言都可以是無權勢者的力量。
四,
事情本來就是社會大事,麥海珊的回應不涉及她任何私人資料,收到回應的電郵名單上也有不同的團體,包括錄映力量。現在一經勁翔轉貼到獨立媒體,就忽然變成一件「圍內」的事。這實在太可笑也太可悲了。
我們拒絕被框限在這個圈子之內。
錄映力量成員阮勛、區凱茵
簡單直接的一個問題
勁翔兄﹕
阿藹寫:"anson 的討論是圍內的,我想你還沒有得到她的同意而貼出來,係咪唔係幾好呢?"後來她補充了﹕"我話唔係幾好,是假設了那電郵組是友人間之討論",我只再問一個很直接的問題﹕
請問你把anson 的電郵貼上來之前,到底有沒有事先得到她的同意?
簡單直接的一個答案
沒有。
理據,請爬文。
收窄討論層面吧
對於麥海珊的電郵被轉貼出來感到不太舒服,作為旁觀者,我想對電郵在不知情的情況被轉貼的人表示慰問;另一方面,對於采風的處事行徑、及錄映力量中人對采風的抨擊行逕,有人感到是人身攻擊、憎恨,有人覺得是大義澟然——我個人雖不完全同意這兩端的看法,但認為這不是最重要的地方,畢竟每個人對恨意的敏感和承受力都不同,不一定需要統一。
我想是不是該把討論的焦點重新拉回來,繼續評論采風在處理《麥收》事件上的手法,及提出對華語紀錄片節的理解和期望。
又比如,采風職員及現場觀眾曾在示威者到場阻止放映時報警;報警已成香港人現時日常處理任何衝突不和的習慣性動作,大家又怎樣看?
回應tsw
你的問題值得討論,不過那不算是收窄層面,只是不同議題而已。
回答你的問題:我的看法是,一旦報警,就捲入一連串事先沒想到的麻煩手尾甚至後患之中。春節前有鄰居被賊爬入屋,幸好另一個鄰居發現,結果沒有什麼損失。但當事人仍然選擇報警,結果不僅要應付警員多番落口供,而且還得接受警方在屋內掃指紋。他的同居夥伴向我們抱怨:浪費時間不說,掃指紋的材料是油質的,事後還得大費週章清潔。
回應小西
怎麼你不問勁翔是否有進入過這個「圍內」?怎麼你不問自己這是個什麼「圍」?若真有「圍」,獨立媒體算是「圍內」還是「圍外」?
圍內的意思
因為是我用的詞,自己解釋好了。
internal, 清楚收件人是誰,不能於互聯網上被不知前因後果的人搜出來,因為某一個共同性:朋友/關注/立場而組成的電郵組。inmedia 的電郵組是 internal, local action 的是 internal, 在裡面我們討論運動的策略,有一定的信任關係。內容或有口耳相傳,又或轉發,但很少會貼到公開的平台,要轉的話,會問一聲。
莫名其妙
fun﹕雖然我以引述阿藹的留言開頭,但我要問勁翔的只是一個factual的問題﹕
請問你(勁翔)把anson 的電郵貼上來之前,到底有沒有事先得到她的同意?
答案只有兩個可能﹕有或沒有; 反應只可能有兩種﹕回應或不回應。我問的問題隻字沒有提過「圍內」兩字,也跟「圍內」與否的問題無關。我的目的只是希望勁翔兄澄清一些fact,而勁翔兄亦很清楚直接的回應了。句號,我也沒有其他的追問。
對不起,你的反問對於我來說,是莫名其妙。
回阿藹
從來沒有人告知過錄映力量,那個電郵組是什麼東東內部的電郵組;也從來沒有人問過錄映力量是否想加入那個電郵組。只是某一日錄映力量的電郵箱出現一封關於這次事件的電郵,我們如常以「回覆所有人」方式進入討論。
對錄映力量成員來說,這根本不存在什麼信不信任的問題,即使存在,也只是在最廣泛的社會運動層面上,信任大家有最基本的社會批判和獨立思考能力。
現在事情不受你們控制,就指責勁翔破壞什麼信任,我無法不覺得整件事好核突。
核突之餘,還是要請你們那些知道內情的人,去追返究竟邊個發起這個電郵組,又係邊個不問錄映力量是否認同這個圍就把我們加上去,還我們一個公道!
回小西
你問勁翔的問題,是基於接受「圍內」這說法成立的前提。現在經藹的解釋和我的澄清,前提明顯不成立,你名其妙了嗎?
沒有你所謂的前提
fun﹕「圍內」是你跟藹討論的問題,跟我問的問題又有什麼關係?我說過,我問的是factual question。我問的問題沒有"基於接受「圍內」這說法成立的前提",也無需"基於接受「圍內」這說法成立的前提"。我的文字裡沒有你所謂的前提,我的心裡也沒有,你用"他心通"來搜刮也不會找到。
簡單問題一個
現在好像一口咬定是采風報警。請問是因為采風自己表示他們已報警嗎?事件發生在藝術中心的電影院,場地的負責人或者比采風更有動機報警(比方說害怕損壞銀幕)。我並不是質疑這一點,不過剛好 tsw 提到報警的問題,我想先弄清楚事實才好。
信報上的評論
愚見認為是日信報頁34《紀錄片的道德界線》一文對事件有較為中肯的評論。
啱你聽就叫中肯
中肯?明明有晒立場,都叫做中肯?佢講既嘢啱你聽啫!
文章作者趙珣在今年華語紀錄片節有一部作品<兩個季節>獲得優秀獎。他和<麥收>導演徐童也是熟人。
Smearing Campaign? 盲動道德塔利班上網上線
唔好顧左右而言他。 若果你認為其文完全冇point,就去反駁人地嘅論點,而唔係搬某某與某某係唔係熟人,而用此等唯心陰謀論去all encompassing地去discredit人地嘅所有論點。
今晚在場內放映前某君讀四點聲明,唔到最後在場觀眾問該人仕到底代表那個單位都唔開名,搞社運搞到咁「鬼鬼祟祟」,不如唔好搞。
趙珣是日於信報原文
2009年5月21日
信報《紀錄片的道德界線》
紀錄片的道德界線
文 趙 珣
上周五香港藝術中心 Agnes b 電影院上演了可能是香港影史上最熱鬧的一幕,《華語紀錄片節2009》的節目《麥收》被指侵害性工作者私隱,多個關注性工作者及社運團體到場示威,上台遮擋銀幕,要求觀眾罷看。放映延遲一個多小時,超過香港國際電影節延遲放映《東邪西毒終極版》的紀錄。到底這部《麥收》為什麼這麼惹火?我們請來任教於北京電影學院,作品《兩個季節》入圍《華語紀錄片節2009》的趙珣,談談《麥收》這部電影,以及她兩次遇到,有關《麥收》的風波。
在昆明舉辦的《雲之南紀錄影像展.2009春分》和香港舉辦的《華語紀錄片節2009》上,我兩次觀看了徐童導演的紀錄影片《麥收》。
雲南的觀眾問徐童為什麼會選擇性工作者作拍攝題材,徐童的回答率直:「我喜歡她們!」現場響起一片喁喁細語—這個話語簡潔的男性導演如此坦誠自己對性工作者的喜愛,觀眾免不了好奇議論。提問者接着問:「你喜歡她們什麼?」徐童本可以回答更多,比如這個女孩子如此樸實可親,她的拳拳孝心、她的欣悅愛情、她勉力維護的友誼……「她面對堅硬現實的坦然和勇敢」(雲之南紀錄影像展頒獎辭)。
但他的回答依然簡潔:「我喜歡她們的一切。」 這是一個冒險卻真誠的回答。冒險在於他被一些觀眾猜測是否因由嫖客身份而接觸主人公,而另一些基於傳統道德判斷的觀眾則不解甚至不屑。徐童似乎並不想解釋和說服。
但是,存在猜測或不解,是否因為觀眾很在意影片表現的正是性工作者?而導演不想解釋,是不是因為在他眼裏已沒有所謂「娼妓」,而只有一個確切的「人」?
徐童本是因為小說的寫作涉及性工作者生活而尋訪交流,進而成為朋友,直至完成了一部紀錄片。
揭露私隱?
影片伊始是鄉村家庭,病榻上的老父言辭間得意自己的女兒很有出息。跟隨女兒的腳步,觀眾才知道她在北京郊區從事性交易。她和男友一起時,亦是小兒女的嬌憨態,回家給父親送醫療費時,又是掏空了錢包的懂事女兒;她敏感脆弱,又堅強地擔負着生活。
在雲南放映後的第二天,徐童成小字報攻擊的對象,有觀眾指責他未經所有拍攝者同意就展出影片、透露過多主人公的相關資訊、在片中人物明確表示「別拍」後依然拍攝並剪輯進完成片。
同時,更多的觀眾簽名支持本片,《雲之南紀錄影像展》完全按觀眾簽名人數統計出觀眾獎,這個獎項最後依然被《麥收》奪得。
片中一個人物的確說過「別拍」,而其後又有大量鏡頭是在其家拍攝,由此可知或者開始的拒絕並非真實想法,或者之後又有了溝通。而另一個人物只有一個鏡頭卻一直遮臉,導演的解釋是拍攝完成後,私下也有了溝通和諒解。
導演本意是讓觀眾看到他進入性工作者生活的過程,共同感受彼此產生的交流和信任,而這個目的有無可能更明確地傳達?現在這樣隱晦地抒寫,自然會誕生不同的解讀,結果引火焚身,觀眾紛紛指責導演的拍攝道德。
據理抗爭?
拍攝紀錄片,除了街景裏作為畫面背景的人物未能全部同意拍攝,其他在長期追蹤及捕捉的人物,應明確知道攝影機在場,並允許拍攝,這被很多導演視為被拍者對影片的認可。影片剪輯後,被攝者是否認可自己在影片中的形象,這是一個讓很多創作者棘手的問題。真實的東西往往不逗人喜歡,但如果一部影片都是逗人喜歡的內容,描摹人性、批評社會的紀錄片又將如何成片?同意的最終限度在拍攝階段還是在完成階段?這也許需要法理的討論,而非紀錄片作者出於紀錄片本體的討論能夠解決。
《麥收》在香港放映時遭 NGO 到場抗議,影片推遲一個多小時後才得以放映。抗議者抨擊的焦點集中在影片中許多關於人物身份的細節過於細緻,有洩漏隱私之虞。而性工作在大陸屬於刑事犯罪,影片公開放映可能導致她們被捕。徐童解釋,他用字幕方式透露影片中人物的生活細節,本意只是使鏡頭在城鄉之間更流暢轉換。這種解釋被現場很多觀眾斥為不負責任。
事實上近年來大陸紀錄片題材種類非常多樣,對於社會現實的描摹力度前所未見,但迄今沒有任何片中人因此被捕。這大概也是大陸社會複雜現狀的一種表徵:言語的自由並未放開,但並不像許多觀眾想像的那樣嚴苛;紀錄片的放映相對而言也極其小眾。除了對紀錄片保持高度興趣的觀眾會通過網路管道得知放映消息,其他傳媒幾乎完全沒有聲音。
譬如《麥收》,迄今觀看此片的內地觀眾人數未逾二百人。我只能用自己的生活常識判斷—像這樣的影片,大陸公安即使看到,也無暇順藤摸瓜尋找當事人;更何況沒有任何現行證據的情況下,更沒有理由去實施刑拘。但事態至此反而有了另一種可能,因為抗議活動引發傳媒關注,輿論的炒作會導致知情面擴大,反而對執法機構造成了必須有所作為的壓力,而給當事人帶來危險。如此這般,是導演帶給被攝者的傷害更大,還是抗議者帶給當事人的傷害更大?
《麥收》在雲南放映,讓更多觀眾感受到的是影片傳達的溫暖,而香港的放映活動因為之前的抗議,觀眾的關注點自然被引向了對影片部分細節的搜尋,影片着力表現的人性溫暖感染力大減。因此,在感嘆香港言論自由的同時,也不得不為影片感到惋惜。
台北電影節方面的相應行動
台北電影節方面的相應行動:
http://www.taipeiff.org.tw/Public/Content.aspx?id=63&subid=5241&NewsID=4...
2009/05/21華人影像精選《麥收》僅限影展現場售票
本屆電影節「華人影像精選」單元播放的中國導演徐童作品《麥收》,獲得本年度(2009年)雲之南紀錄影像展競賽第二名「幻面獎」,及觀眾票選最佳影片。由於影片以寫實拍攝手法,紀錄中國特種行業營業者們的工作與生活,在中國及香港放映時已引發熱烈道德觀感的爭議與討論。
本片雖無任何裸露及限制級畫面,但在雲南及香港映演時,皆有現場觀眾質疑導演是否未經片中人物同意,就進行拍攝。由於性工作在中國屬於違法特種行業,所以對片中出現的性工作者,以及性工作者的客人們都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問題出現,因此主張本片不能公開放映。
為此,導演徐童特地要求本片在「台北電影節」放映時,不作任何影像上的公開宣傳,亦不在網路上公佈預告片段,影片文案內容也不可提及被拍攝者的姓名資料。同時,為了因應導演努力保護被拍攝者的需求,《麥收》在本屆台北電影節7月9日及17日的兩場放映,將不作任何售票端點的公開販售,只限年滿十八歲以上(含)影視科系學生、電影從業人員、文化工作者等「相關專業人士」入場,並僅於影展活動期間(06/26 - 07/12)於現場售票,入場前須填寫「觀影切結書」。造成各位影迷不便,敬請見諒。此外徐童導演也將來台分享拍片心得,台北電影節將特別加辦一場影人座談會,詳情請密切留意電影節官方網站。
反對者的意見
我無法完全同意趙珣的看法。向傳媒發放有關《麥收》訊息的是采風,而不是反對者;如果要危及性工作者,其資料是必要基礎,而資料發放的源頭是《麥收》,由華語紀錄片電影節提供公映這個渠道。不能把危及性工作者的責任推在抗議者身上。這必須正本清源。
另外,台北電影節的措施、導演徐童的改弦易轍,均與雲南及香港的反對意見有關。既然,卻又為什麼要一面倒否定抗議者的貢獻?大家可能對抗議的形式不太接受,但保護性工作者的私隱(這不是「教壞細路」的道德塔利班論調),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吧。如果在原則上同意,那麼這些只是關心性工作者的安危的反對團體,就不是站在各位的對立面的。
不同意「敵人」所為就不等於可以目空一切去玩抹黑
>> 保護性工作者的私隱(這不是「教壞細路」的道德塔利班論調),應該是大家都同意的吧。如果在原則上同意,那麼這些只是關心性工作者的安危的反對團體,就不是站在各位的對立面的。
同意有所謂高貴的動機,不等如就能認同能用一切不擇手段的手法去打倒「敵人」的所為。
本人有去昨晚的放映會,對於自治八樓為首團體今次於這事上那種近乎法西斯式的操作手法深感無法認同。 我說這不只限於放映會上所發生的事。 因為就算你認為你的「敵人」有幾unjust和自己的看法有多「崇高」,一單絕對化自己為「道德」的化身/代言人,而去按此去單方面主導/剝奪其他人參與者的話語權,以我為尊,操作上同明光社的所為有那門子分別? 有分別的可能只是lobbying power的程度不同而已。
讀信報文章有感
公安不作為或公安不看”小眾”電影不等如某些階層的”脆弱性”不存存。脆弱性非指性工作者,(以至entertainment industry從業人員)本身是脆弱,而是在國內的環境,公安﹑干部﹑以至普通一個人對上述行業從業員作出不尊重,以至騷擾,往往不被當回事。最近湖北的一宗命案就反映了所謂大陸社會的複雜現狀--在娛樂場所打工的就被認為理所當然應該提供”特殊服務”,見:http://www.nddaily.com/comments/focus/200905/t20090514_1062248.shtml
假設片中女子男子等被人肉搜索找出來,被要求開工,回了句今天不開工,換來的可能是一句 ”都TMD上鏡,還裝什麼玉女處男?”...
回覆鐵甲人
看來你很生氣了,在下願表示慰問。
不過八樓在放映當場,所做的只是在某幾個重要場口以燈光去干擾畫面、減低了觀影質素吧?說不上是「單方面主導/剝奪其他人參與者的話語權」,因為減低觀影質素與話語權似乎難以等同。
也許這裡某些人的回覆讓你有「絕對化自己為『道德代言人』的感覺,這我是理解的。不過就算有人說話過了頭,也不是真的剝奪了誰的話語權,因為在說話過了頭的同時,你和其它反對者的話語並沒有被阻止產生。只是你感到被冒犯而已。在下真誠表示慰問。
最後,我認為無論是抗議者還是話說得過了頭的人,他們與明光社的分別,並不止是lobbying power的不同。明光社遇事會聯絡國家機器如淫審處、警方等去打壓弱勢,而這次的抗議者只是以言語和直接行動,武器只是個人肉身。國家機器是層次完全不同的暴力,與平民的以性命肉身相搏不能相比。就像當年韓農拆鐵馬看起來很暴力,但更大規模的暴力是警方整體裝備及兵力。就像街頭那個很兇很嘮叨的老伯,冒犯了你,但他不等於共產黨的國家暴力式批鬥。
謝tsw
雖然我不認識你,你也不認識我,但我想在此向你道聲謝
不因為你幫我講了什麼,只因為你講的話似返個人
我沒有動力和興趣回應趙珣文章,只是想回應鐵甲人所謂「中肯」的說法
趙珣有立場,我有立場,鐵甲人也有立場,所有就這件事出聲的人都有立場
立場不同,就這麼回事
答tsw
唔想再多講,這是我在第二條thread寫的,就此貼過嚟:
對我來說,八樓的策略是錯誤的(雖然不一定一開始就是)。
當5月15日晚放映完畢,翌日有關報導陸續見於主流傳媒,錄影力量亦於同日發放回應(見《更真實驚人的墮落》一文),去「鬥臭」以張虹為首的采風(文風令我想起文革時的紅衛兵),本是只應及於《麥收》一片的拍攝手法上的道德爭議,去上網上線放大到好像張虹前科累累,過去有組織地剝削她紀錄片中的「主角」,所以容許放映《麥收》一片就變了順理成章的事情,張虹/采風就是徐童的犯罪共同體... 如果是我,覺得倒不如將文章標題改成"Tammy Cheung - A Chronology of a Life in Crime"(筆誤,其實應為"Chronological History")。 操作手法完全是抹黑行為(Smearing Campaign), 此乃其一。
之後未經發件者之同意下公開所謂私人電郵內容(見同文回應),就推說什麽不認同為何自己被cc,不認同有什麽所謂限於「圍內」傳閱之共識,又何嘗不是另類侵犯私穩,砌詞純屬抵賴,此乃其二。
對我來說,整個鬥爭的合理性(筆誤,其實應為正當性),到這裡已經"拜拜"和瓦解。 其身不正,不擇手段,縱使有更崇高的目的,也難以令人信服。
以下是新加的:
八樓現在所謂侵犯私穩的論據,完全是conceptual的(所以根本就不能犯駁)。 但所謂所述後果當中運用了多少滑坡理論,大家心知肚明,受過有一點哲學訓練的都知道,故不詳述。
另外,基於張虹過去說過一些有關紀錄片製作方面的看法,如何能推論到等同於「張虹、采風和導演則企圖利用事件撈本錢」,當中思考上的大躍進,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紀錄片不是只得一種(唔該由Robert Flaherty睇起,再加Chris Marker及Joris Ivens等),有關社會事件的紀錄片就唔等於一定要係「社運紀錄片」。 呢個世界唔係錄影力量拍的先至係叫「紀錄片」。
這是我的最後回應,因為誰也說服不了誰。
PS tsw
另外唔該tsw不要代我自問自答(唔該睇清我的原文: ie. "本人有去昨晚的放映會,對於自治八樓為首團體今次於這事上那種近乎法西斯式的操作手法深感無法認同。 我說這不只限於放映會上所發生的事。"),我費時話你砌我生豬肉。
何謂「中肯」?
或許翻翻辞書,正本清源,有助討論。
漢語大詞典:「中肯」
《莊子‧養生主》:“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肯,着骨之肉;綮,筋骨結合處。肯綮為肢體緊要之處,後即以“中肯”指言論擊中要害或恰到好處。《明史‧張居正傳》:“間出一語輒中肯,人以是嚴憚之。”
國語辭典:「中肯」
比喻言詞切實扼要,恰到好處。《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間出一語輒中肯,人以是嚴憚之。」《文明小史.第十五回》:「你們的話,說來說去,據我看來,直截沒有一句話中肯的。」
國語辭典:「洞中肯綮」
觀察敏銳,言論能掌握問題的關鍵處。元史.卷一九○.《儒學傳二.韓性傳》:「郡之良二千石,政事有所未達,輒往咨訪,性從容開導,洞中肯綮,裨益者多。」
(見http://blog.derekhsu.homeip.net/2007/12/210)
就此而論,「中肯」似乎跟有沒有立場無關。
回鐵甲人
好啦,我只是想叫你不要這麼生氣。如果我再跟你說,錄影力量和八樓不是同一班人,錄影力量與放映當日到場的抗議者不是同一班人(看新聞報導,抗議者裡面主要是性工作者團體),你能夠明白嗎。我知這是轉折了一點,你不要那麼生氣,把所有人綑綁成一堆。
我們來釐清一點基本事實好麼:
1. 從事性工作在內地份屬刑事罪行;
2. 在雲之南影展放映的《麥收》版本,片中暴露從事性工作的女主角真名、工作地點,其它性工作者及客人的名字、面貌,主角家鄉地址門牌、家人姓名,這些有可能令片中人陷入危險。據知,在影片公映後,女主角工作的店子關閉了。這些危險,不是conceptual的吧。
3. 向傳媒發放有關《麥收》訊息的是華語紀錄片電影節,而不是反對者,這些資料我也向在傳媒工作的朋友核實了。
4. 如果要危及性工作者,其資料是必要基礎,而資料發放的源頭是《麥收》,由華語紀錄片電影節提供公映這個渠道。因此,不能把危及性工作者的責任推到抗議者身上。
以上這幾點,你同意麼?
至於惹你反感的東西,我是理解的。只是,我們在討厭一些東西時,不應把原則性的東西混淆。反對的人出了一個可能過激的聲明,不能因為聲明過激就否定他們所反對的東西都是錯的。手段不應也不會推翻理念的全部,你明白的。
勁翔
整場爭論最令我眼界大開的是,勁翔君雲遊四方數年,甫回港就對張虹/采風近年的作為作出嚴厲指控,這當中有多少是他自己親眼所見,又有多少是耳聞他身處團體的共同意見呢?
更令我失望的是這篇文章所用的邏輯,和他平日行文不遺餘力譏諷鞕撻的明光社或梁燕城如出一轍。
我很想知道,若果有「維護生命權」團體在播放彩鳳的《卵子體慾》時跑來像她抗議《麥收》那樣,阻止放映,指責她高調參賽,就是要宣揚墮胎,放映前的討論更是虛偽,在這裏妖魔化張虹的諸位又會有什麼反應?
平心而論
我是在沒有看過該片而聯署的人之一。我聯署的原因是:
1。在讀人類學時,對田野工作有很多倫理的討論,若研究涉及鉅細無遺地呈現一個地方/一群人的所有,即使得到對方同意,也要盡量保護他們的身份,如村名,人名等。我明白,影像記錄不能像人類學那樣,但有些與紀錄片 message 不相關,又涉及片中人的影像,應該剔除:如村名(牌坊)。如果道演真的愛她們,真的想保護她們,更應小心。
2。從八樓的解釋,我知道為了向團體解釋,采風曾安排一次試演,試演後,很多觀眾都覺得該片有問題,希望采風與導演溝通,或作修改/或暫時抽起,但采風一直沒有回覆,到公演前三數天,八樓希望以朋友間聯署的方式,迫采風盡快回應,這亦是我第一次得悉事件(早前去美國)。因為事態頗急,我基於人類學、新聞學的倫理認知,即管未看過該片,我都認同在沒有處理好相關的問題前,不用急於公映。
3。其實影像侵犯被拍攝者之事,在 youtube 嚴重十萬倍,但作為一個紀錄片節的重頭,更要小心處理,因為這些活動,正在訂定一些典範給後人參考。假設有一個中學生看過後,覺得既然這種做法能被接受,甚至認可,可以攞獎,照版煮碗,在得到另一個同學同意後,在學校鉅細無遺地拍攝同學的事,其他人以為他是 home video/自娛,我想大家都不會認為這是洽當的做法。
4。我覺得事件的處理,雙方都做得不好。八樓因為不能望變相為該片宣傳,以朋友間聯署希望采風回應,這做法/想法其實頗幼稚;結果,采風不單沒有積極回應,更把聯署信公開給記者,以受害者的身份指責八樓,使一眾小朋友像啞仔食黃蓮一樣,事態發展,與他們想像「低調解決」剛好相反。
5。而他們阻止觀眾看,就令自己陷於泥沼之中,本來是團體與導演/采風的對立,變成團體與觀眾的對立,這些觀眾根本不知道早前的溝通,只知道自己給了錢和時間,卻給人阻頭阻勢,不向他們動粗都算做文明了。至於導演和采風在過程中則置身事外,甚至變成了受害者。核心的問題被掩蓋了。
6。我至今未看該片,不是因為道德的理由,我一直認為看是沒有問題的,不看就沒法仔細去評當中的問題。本來,采風的張虹曾打電話叫我去看,但當天看到采風致傳媒的公開回應,又看到八樓說有行動,就取消了看的念頭;因為以片論片好像變得有點不可能,而我又不認同雙方的處理方法,不想再陷進去。
7。最後,有關性工作者作為受害者的想像,我覺得當中有點被過渡閱讀。不錯,性工作在國內受到歧視,並有刑責,但相對起地震堅持查真相的災民(部份災民因擾亂公安,現正面對三年徒刑),她們其實面對的壓迫要少很多(很多黨員和公安都是他們的客人),若單從刑責的邏輯,難道我們叫記者不要去拍災民?這裡可見,保護與更大的社會公義之間,有一個取捨。像艾曉明,她拍了四川災民半年,都是圍內的看,看時必然加開討論會,這是一種處理「保護」被拍者與「社會公義」之間的矛盾的做法。
8。最近國內有一個修甲女的案件,她因為抗拒強暴而殺了一個政府官員,面臨重刑。性工作者所面對的暴力,不是說不拍不呈現就會消失,相反,從更高層次的社會公義層面,呈現她們,更能爭取社會對她們的理解與同情,問題就變成:如何呈現,以及如何在保護被拍者與社會呈現取得平衡。
9。很可惜,這些討論都還未展開。
再回tsw
>> 在影片公映後,女主角工作的店子關閉了。
本來真係唔想再回應,但見「滑坡理論」再次應用,我真係覺得冇野可以再講(除咗O嘴)。tsw君,我講得白一點了,借問聲你可唔可以一口咬定「女主角工作的店子關閉」是「映片放映」的直接後果? 當中有冇證據? 「關閉」有冇可能是由於其他原因(一項或多項)? 有冇可能「女主角工作的店子關閉」與「映片放映」根本完全無關? 我看這些提問的答案真的沒有人說得準。 所以我說所謂的「損害」可能是conceptual的,就是這個意思。 將其中一個「可能」的後果(amongst infinite possibilities)經營為「必然」的後果,在道理上總說不過去吧?
我反對嘅係,唔好將一個「道德議題」包裝/假裝成「論理議題」再推出街 - 「論理議程」係有實質後果的(唔係一味靠憑空想像) - 去一味危言聳聽靠嚇,這在操作上與明光社所作所為是沒有兩樣的。
我認同今次事件張虹/采風/徐童在「道德」上有不可推缷的責任(possibly out of negligence, amongst other things),但在「論理」上有否責任,這個是不能被「確定」的(依家佢地唔係殺人放火)。
至於錄影力量和八樓係兩班人方面,我覺得當佢地出聯署後,人地自然會將佢地綑綁一齊,這是政治現實,無論你同意與否。 明光社夠成日話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係唔同嘅團體,搞親活動壯大聲勢就形影不離,但出咗事就話佢地講嘅野唔能夠代表明光社一樣(張國棟《論盡明光性》一書就有很好的論述)。 喺今次呢件事上,運作時就用聯署去壯大聲勢,其中一個攪陰招出咗事俾人指責,其他個體係唔係就可以話唔關我事而獨善其身「走數」呢?
最後同意清作君所言(終於有一個較為清醒的人)。 或者我舉一個例子和應(Sorry,係比較遠的例子,但在本地算是比較有代性的): 1988年左右,Scorsese的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在香港公映,基督教福音團體認為當中有關耶穌在十架上受魔鬼試探而幻想與抹大拉瑪利亞做愛後成立家庭有侮辱基督教之嫌,發動信徒罷看,並在院外派傳單示咸,有picket line叫觀眾不要買票進場觀看,但佢地冇叫片商撤片,冇入院內阻止放映,冇用大光燈在他們不認同的片段上在屏幕上加工。 你話邊個文明D? 當然我猜想tsw會話呢個例子同清作那個例子係唔可以同今次compare。
tsw,不要誤會,我唔係想同你打筆戰,我亦冇咁多時間。 我只是想重申一點,要推訴求時係唔係可以無視一切而無所不用其極,一切手段都係合理,定係因為社運團體係弱勢團體,頭上戴了光環,所以唔受遊戲規則約束,凡事只我例外? 如果係咁,不如赤裸裸地雙方講拳頭比拼算了,起碼唔駛再虛偽落去。
在道德高地批評敵人沒有正當性的同時,係唔係時候社運團體開始審視一下自已用乜野手段推議程,就由今次呢件事開始,若果佢地想在社會上爭取多一點支持及認同。 或者繼續如是去邊緣化自已,條路係佢地自己揀的。
啱聽就聽,唔啱聽就當我胡言亂言算了,就此打住。
可能已經足夠
我無意打太平拳,或各打五十大板.只看本帖,顯然站在NGO那邊過分居多.但我不認同形容他們「法西斯」,這是極嚴重指控,不論學術上或坊間說法,都脫節誇張.他們的問題不是「其身不正」,而是攻擊手段不講道理,經常用背景人身攻擊.即使張虹對紀錄片理解確實矛盾,也和此事沒有關係,認為她卑劣與我無干,但和此事對錯無干.我想鐵甲人「其身不正」意思應該是手段不正.
從留言可見雙方都不歧視性工作者,認同她們應該受保護.我不知道妓女們是否清楚電影沒有保留巡迴公映,願意公開身份.若是就可了結,若否,電影令她們冒上危險,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即使她們可能不怕,可能沒事,風險已經是足夠理由.侵犯私隱就是侵犯私隱,不用定要身受其害才可定罪.
最後,國內審查之嚴,有關部門不會不知.若電影在外國公映,成為話題,「損害國家形象」,她們後果堪虞.確實很危險.
回應幾個
一,中肯與有沒有立場未必有必然關係,但趙珣的文章顯然並不中肯,單就他/她隱瞞自己在事件中牽涉的利益關係,就不能與「中肯」二字沾上邊。而我在這件事裡也不在乎中不中肯,因為是非對錯很清楚,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二,阿藹回應中的第七點(艾曉明作品的放映方式),正正是勁翔回應中佔最多篇幅的重點--紀錄片放映方式直接影響產生什麼社會後果。
如你所說,討論未能展開。在這裡我稍作一點回應:勁翔所講他的自閉兒童放映經驗,或者現時錄映力量的蚊型放映方式,用「圍內」二字是不恰當的,我們不廣發宣傳,尤其不在大眾傳媒上宣傳,不等於我們有一個「圍」,因為我們沒有做任何資訊封鎖,也沒有祭出「侵犯私隱」的神聖金牌阻止別人發放我們的資訊。所以,我們只是小眾,而不是圍內。
三,再謝tsw幫忙澄清八樓與錄映力量不是同一班人。這一點其實早幾日我們已經講得很清楚,但有些人硬係鍾意把人歸邊、埋堆,我實在沒好氣也不想浪費時間再次澄清。
四,回應清作:我問過勁翔,他不打算回應你。我不同意他,所以我來回應你其中一點。
你把《卵子體慾》與《麥收》並列,我不知你是否真的如此缺乏批判思考能力,還是只想針對勁翔而不理事實:
《卵子體慾》的拍攝者與被拍攝者都是同一人,彩鳳甘於把自己赤裸裸地坦露出來以挑戰主流道德觀,所有壓力和批評都是由她--拍攝者自己承受;《麥收》產生的任何傷害破壞,卻只由被拍攝者承受。箇中分別清清楚楚,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獅子的回應
我不打算回應鐵甲人,他的言論令我很光火,而我不打算把寶貴時間浪費在向他發火上。
我問自己究竟火什麼?首先我覺得他很盲目,引用什麼塔利班紅衛兵來攻擊批評者,就和他引用的理論一樣,全是從報紙書本上得來的人云亦云,完全沒有他自己獨立思考的痕跡。
但是,平時在路上遇見盲人,我都不會火啊,反而若見到他們需要幫忙一把的話,也會伸手幫一把,例如告訴他/她停站的巴士是幾號之類。為什麼現在見到鐵甲人的盲目我就火呢?
因為,盲人都知道自己盲,而鐵甲人卻以為自己目光很銳利。我們從來沒說過、也不認為自己有多高貴,他就硬要話我們高貴。你幾時見過自命高貴的人wear爛自己塊面去鬧人?自命高貴既人只會叫人唔好人身攻擊,人地認真同佢討論,佢就回敬一個合十,一句never mind。拿,呢d就叫做高貴了,因為佢掌握藝術資助批款的權力,使乜降低身分同你班人講嘢,唔批錢咪得囉,錄映力量成員呢頭得罪佢,果頭下年度資助就被大幅削減超過一半。高貴既人才不需要聲嘶力竭地去抗議!
整件事件至今,隔離小李一篇文章係我最欣賞既。在此引述他/她幾句話:
也許, 我們討論一件事, 很多時候也只從理性角度出發(理性是需要的), 但往往忽視了一個人/團體在其行為背後的情感關懷.
我真的認為, 在理性的香港社會, 原來很需要一些感性的人走出來為有需要的人發聲. 沒有了感性那部份, 說什麼關心都是虛假的.
我諗,鐵甲人令我咁光火,就因為佢徒有堅硬軀殼、裡面卻係完全沒心肝。
到底5月21日晚放映出了什麼問題使我那麼反感
有人訴諸感性對我作人身攻擊,本人無意對此回應。 在可見的未來,我可能被人話我人面獸心、冷血的劊子手云云。 討論淪落到這種地步,多說也徒然。
最後我只想就5月21日晚到底放映出了什麼問題,使我那麼反感,導致我話八樓抗爭的手段法西斯。
開場前抗議人仕宣讀四點聲明及話放映後會有研討會,我覺得冇問題。 他們可以表達他們的訴求。 但宣讀聲明人仕於放映前最後說了一句,大意是有需要的時候,他們在放映過程中會介入。 我很記得後排一位觀眾問該位發言人,是不是代表他們會阻撓放映,該發言人並沒有回答。 就是到了這個位,所有觀眾真正被綁架了。 明顯地,抗議人仕有他們的hidden agenda,但他們不打算告知其他觀眾。
在這裡,我想先回應阿藹的第5點。釆風作為是個節目的主辦單位,在明知會有抗議人仕到場的情況下,竟然沒有代表采風的發言人在場發言申明為何繼續放映之立場和原因和善後,在這個重要的節眼上做了逃兵,絕對應予以譴責。 而在場的「場務人員」,個個戴上口罩,觀乎在整個放映的過程中,基本上是消極地放任抗議人仕,只係想套戲快D放完了咗件事。 所以到了最後正如你所講,變了the audience vs. the demonstrators間的對抗。
返回正題,我認為八樓用了一個很差勁的手法去carry out佢地嘅hidden agenda,喺censoring art方面作了一個很壞的示範,而這個亦是使我最反感的地方: 用手電筒去打照銀幕,此等對原作品的二次創作,使我差點以為有TELA嘅人坐在觀眾席拿着剪片刀。 一部電影作品,觀眾能看什麼,不能看什麼,很不幸地先要過電檢TELA班人(這是法定的,冇得走,除非要非法放映)。 佢地可以選擇給影片予評級,發准映證,或者outright ban咗部片。 既然TELA已發了准映證,喺合法嘅情形下上片,而釆風又唔啋你地嘅訴求去撤片的情況下,電影只能以原貌上影。
攪藝術創作嘅,一向最抗拒就係審查。 創作自由/言論自由是不能退讓的底線。 既然徐童本人以作者身份最後決定以這個面貌上片,我覺得基於言論/創作自由的前提下,真係只可以俾佢放條片,最多有關人仕因而直接出咗事就揾徐童「追數」並去譴責佢道德上/實際上要負的責任,我認為亦只可以這樣。 但八樓就take things into their own hands,決定用佢地嘅個人assessment去決定觀眾能看什麼,不能看什麼。 他們不是創作人,又不是電檢處的前提下,到底他們憑什麼去對作品做二次審查,去決定觀眾能睇乜野? 這種對藝術創作最粗暴的干涉和自以為可以做埋電檢干預言論/創作自由,就是我為甚什麽叫佢地法西斯的原因。
我想講多一樣野,到底抗議人仕有冇諗過佢地咗咁多野一定能滴水不漏保護到此等人仕? Let me play the devil’s advocate。 我想提出三點:
1. 內地遍地黄業泛濫,就算西藏聖城拉薩亦不能倖免,有心掃黃容乜易,很難想像公安局會專登費心力去招呼有關人仕交數。
2. 你地只在公映場次搞局係冇用嘅。 就算此片以後不再公映,徐童到今日都冇話佢會銷毀所有footage。 如果我喺北京公安局高層的話,而我又無聊到想做D野,我就會約徐童喝茶,叫徐童surrender所有footage,跟住憑片封艇拉人。
3. 在Chinese Independent Documentary Film Archive上面,只要用USD300就可以買到一個本片的copy。 不公映不代表套片以後唔會circulate。 俾埋個條link你地又點話: http://www.cidfa.com/documentary_info/index.htm
要做野就做徹底D,做野唔好半途而廢,不如你地諗吓點跟進我提嘅2及3點仲好啦。
訴諸情緒係解决唔到問題嘅,如果個個都可以訴諸情緒去合理化佢地嘅行動,咁21日晚那位阿叔想走前想打班示威者,都可以合理化喇。 吓吓訴諸情緒,只要那個阿叔唔爽你地阻住佢睇戲,就係足夠理由郁手喇。 唔好assume人地個個一定想聽你地講野,在場觀眾俾你地講完訴求表達立場,搞不好已經是很文明的了。
你地鍾意嘅話可以繼續妖魔化我,到咗今時今日我都冇乜所謂。
似曾相識
阮勛對所謂"自命高貴既人"的攻擊似曾相識,原來四年前已有前科,只是攻擊對象不同,請看﹕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74
獅子回應鐵甲人
鐵甲人,睇完你今篇回應,我覺得我比較能心平氣和地同你討論。
我唔係八樓的人,也沒有去兩次放映現場的抗議,在此我想回應你兩點。
一,你最尾的第三點,我同意,且早已在上星期用電郵同八樓的人表達過,不過他們無回應;
二,關於藝術審查,以我所知,在藝術中心放映的作品都是要先送去電檢的。如果創作自由/言論自由是你不能退讓的底線,你係咪應該先批評采風公司和藝術中心,而不是拚命狠批去抗議的人呢?
唔好影衰魯迅個名
攻擊?哈哈!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魯迅在差不多一百年前講的
唔該你唔好影衰人地個名
錄影力量欠公眾一個交待
首先自我申報,我只是一個有20年影齡的影迷,讀社科出身,雖不是從事電影業,但基本上與某些電影工作者和從事相關行業人仕熟悉。我個人不認識張虹本人,亦不認識在釆風工作的人。我冇收過釆風或徐童錢,去做佢地嘅五毛黨。我支持社會要有公義,人要好憐憫。基本上我不認為自已是是次搞抗爭的人仕的對頭人。基本上就是這些,信不信由得大家。
我對錄影力量最大的疑問是(可以爬我的前文) ,為什麼抗爭不成比例地擴散到為打擊釆風和張虹本人? 為什麼本應是止於《麥收》一片作者應承擔的責任,無限上綫到釆風和張虹本人(或許釆風作為主辦者亦有責任,但係唔係搞到要咁out of proportion先,那值得相確)。
我唔係簡勁翔君肚裡面條蟲,我無從得知簡君寫該文的「動機」。我亦唔想玩中國人最樂此不疲的陰謀論,去估簡君寫該文有什麼「動機」。我與幾位搞電影的朋友聊過,問他們知不知道此文章,和他們有什麼看法。其中一位斬釘截鐵說道:「知道,同行如敵國,典型中國式的窩裡鬥。 Scaremongering of the highest order!」。 其他幾位都無耐地和,我嘗試理解有什麼基礎驅使他們這樣想。
錄影力量指摘采風及張虹搞影展撈資本,不關心被拍攝者的死活,只關心自己成名和發達云云。 跟住又大篇文章,講紀錄片應該點拍點拍,又講自己的經驗,總之自己的拍法是「應該」,張虹的拍法就是「不該」,儼如「正統路線之爭」(sorry,用咗個咁有共黨militant味的用辭,但真係諗唔到有乜野用詞更貼切)。 但到底實情有冇咁誇張先? 搞影展真係可以發達? 勁翔君係唔係火星人? 佢搞過影展未? 係喎,佢好似不屑搞影展,只搞「極小眾」放影,如果我冇會錯意的話。
藝發局一年資助獲資助名單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
http://www.hkadc.org.hk/tc/grantsinfo/grants/1year
翻查資料,采風本身不是藝發局(ADC)的獲資助者(見上表),所以推論佢地基本上唔係用公幣finance嘅。 Day-to-day operation係用private funding,來源不清楚,按本港公司法,亦無必要對公衆交待。 但今次華語紀錄片節是例外,ADC係有份sponsor嘅(見紀錄片節場刋),有d似one off project,采風在是次活動上係要交收支報表俾ADC核數嘅。 如果搞影展真係會發達,釆風點解要同藝發局分?
舉個例子,我尋日去睇《馬大夫的病房》,全場得13個觀眾,$50張飛,收入$650。當套片唔使租,我諗Agnes b場租都起碼要幾仟掛(套戲仲要215分鐘長,玩吓手租金雙計)。 或者有人話呢個係極端例子,但搞影展好多時候都係蝕本生意(特別係紀錄片,更加小眾),唔係點解揾政府funding包底,基本上全行都知。打個和已經係超額完成。
再看以上藝發局一年資助獲資助名單,錄影力量榜上有名。 要知ADC唔係善堂,係用納稅人錢,所謂僧多粥少,資源有限,個個申請者都要分餅仔,但個餅就係得咁大。 你地話如果釆風選擇於以後申請經常撥款,會跌落邊個category呢? 答案:電影及媒體藝術,並即時變了錄影力量的direct funding competitor。 今次采風搞影展向ADC伸手板,係唔係錄影力量砌釆風咁落力嘅原因? 到底錄影力量係唔係用件事來報私怨? 所謂「撈資本」,係唔係因為釆風向ADC撈資本搞影展,偷走了錄影力量的芝士?
我覺得呢D係合理懷疑law。 呢D係唔係實況都未必係最緊要嘅,我要問的一個問題係:點解錄影力量發稿同時唔申報利益衝突? 我地呢個公民社會唔係想要有高透明度嘅咩? 我真係以為這是做社關團體的abc,係搞社運嘅人都識,亦係我地對有公職人物的要求? 喺一個咁重要嘅地方漏波,叫人點認為你對釆風的指控有credibility? 我的電影朋友都在問緊同一個問題。
我想我對自治八樓及錄影力量的意見已大致表達完畢,亦不想在這件事上再有任何回應。 看君可以再當我係稻草人,繼續去攻擊我。 甚至話我係白眉道人Q v.2去抹黑我。 我只能表達在這件事上,我對部份社關團體的失望。 本是同路人,他朝為陌路。
PS fun
>> 如果創作自由/言論自由是你不能退讓的底線,你係咪應該先批評采風公司和藝術中心,而不是拚命狠批去抗議的人呢?
我諗你仍然唔明。 似乎你接受了我的前設,即創作自由/言論自由是重耍的,但後續發生了邏輯混亂的問題。
1. 創作自由/言論自由應是任何一個藝術工作者的底線,不是我個人的底線。
2. 抗議的人喺用加工手法去干預徐童的freedom of expression,縱使你地唔鐘意佢依家嘅freedom of expression/作品的「原貌」。
3. 采風公司和藝術中心沒有限制該件作品以「原貌」展演,所以他們沒有限制freedom of expression方面的責住。
4. 是抗議人仕限制了該件作品以「原貌」展演,限制freedom of expression方面的責住由他們全負。
5. 我講過釆風和藝術中心有責任(請爬文),但不在限制freedom of expression方面,請不要混駁。
6. 如果徐童自願剪到一個抗議人仕滿意的版本放映,我倒沒有什麼意見(但吊詭的是,如果佢如斯做,你們介入的過程中已干預了他的創作自由),因為這是他自己選擇的。
7. 精神分裂的是,你唔可以一面話自己pro創作自由/表達自由,但見到唔鐘意嘅野,在未得作者的同意之先,就起支筆去改(此乃比喻,今次係開手電筒)。
唔好偷換概念。基本上講完。 If you want to take it personally, there is nothing I can do.
繼續人身攻擊
首先請原諒我這外人繼續多事.
『趙珣的文章顯然並不中肯,單就他/她隱瞞自己在事件中牽涉的利益關係,就不能與「中肯」二字沾上邊。而我在這件事裡也不在乎中不中肯,因為是非對錯很清楚,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
利益關係或利益衝突是法律術語,司法,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與個人利益抵觸,須要申報或迴避.有些範疇嚴謹到認識也算在內.fun居然將此理念完全套用到評論上.我是外人,此帖除tsw有博客,知道是鄧小樺,其餘我都不識.粗俗地說我鬼知依度邊個識邊個?難道以後大家撰文都得交代,免得互相懷疑?何況你聲稱不在乎中不中肯,為何又拿『不中肯』來攻擊對方?
『我覺得呢D係合理懷疑law。 呢D係唔係實況都未必係最緊要嘅,我要問的一個問題係:點解錄影力量發稿同時唔申報利益衝突? 我地呢個公民社會唔係想要有高透明度嘅咩? 我真係以為這是做社關團體的abc,係搞社運嘅人都識,亦係我地對有公職人物的要求? 喺一個咁重要嘅地方漏波,叫人點認為你對釆風的指控有credibility? 我的電影朋友都在問緊同一個問題。』
合理懷疑也是法律術語,須要事實為根據,得出合理推斷,是警察行使權力基礎.以上懷疑根本沒有證據,只是由背景臆測,我不清楚鐵甲人故意沿用其歪理來突顯他們不是,抑或認真如是,若是後者,也是人身攻擊.
我認為部分人過分區隔感性和理性.嚴格來說,太陽由東方升起和畢彼特好靚仔一樣是主觀感覺,不過前者很容易取得客觀共信.但你們應該是NGO成員,你們提倡政治理想,為弱勢社群請命,而非畢彼特好靚仔,不該甘於圈子中人自我陶醉.即使你們訴求出於感性,也該致力通過理性普及理念,讓其他人共鳴.
可是你們幹什麼?當有隙可鑽就講道理(如回應清作,雖不懂判斷,但還算有理可依),當說不過去就歇斯底里(如無稽地就網名攻擊對手),不擇手段.要命的是在言語間絲毫不覺你們有點反省.肆意人身攻擊對手後,人家不理,「我覺得我比較能心平氣和地同你討論」就輕輕帶過.
最後請各位一看張國棟《拜託,請予以那怕僅是一句的歉意!》:
http://www.brilliantforum.org/?p=113
希望你們不是.
廢話連篇
過去三年,每一年藝術發展局評審面見資助申請團體,錄映力量成員包括我本人,都要求藝展局向政府爭取更多資源資助藝術;本年度面見時我們更明確表示:這些資源無需要給錄映力量,而應該給予更多民間自發的小型藝術群體或藝術家。
這就是我們唯一需要向「公眾」交代的資料。
<麥收>事件你認為只關徐童事,我們認為也關采風和張虹事。
其餘的,盡是廢話。
同與不同
1)所謂錄映力量有「利益衝突」,是基於鐵甲人與他的「幾位搞電影的朋友」一個「同行如敵國」的假設而得出的謬論。fun在上文回應所言,錄映力量過去三年都在藝術發展局評審面前,要求藝展局向政府爭取更多資源資助藝術團體。
換言之,在資助層面而言,不同藝團並非鐵甲人或他的朋友所謂的「競爭對手」。如果說存在資源競爭,那麼對民間自發的藝術團體來說,「對手」應該是政府數以億計的基建工程開支,又或者月薪動輒數以十萬計的高級官員。藝展局以相當於一個行行企企的副局長的一個月薪酬,來資助整個藝團的全年開支,我作為納稅人(本來我好憎講呢句話,因為我唔覺得納稅的比唔納稅的在資源分配上有更大發言權;不過我見鐵甲人既然像很多香港人一樣引用「藝展局用的是納稅人的錢」,這句話一開通常就是打壓藝術資助的前奏,所以我也表明一下作為納稅人這個身分的心聲),簡直覺得是香港之恥,這才是資源運用不當的範例。
我在這裏回應鐵甲人這一點,並非奢望他有什麼有建設性的回應,而是我十分相信他的確有這樣的幾位「搞電影的朋友」有如此見識,在資源層面上把各個藝團對立起來,這才是香港獨立藝術創作的悲哀:搞藝術的自己也敵我不分,順便拈來政府與主流論述對藝術資助的看法,一句「資源有限」就把藝團對立起來,在他們之間製造(虛假的)競爭。與此同時,嘗試突破的小型藝團被打成「小圈子」。這樣子,只會鼓勵民間藝團因循,繼續埋頭生產作品而沒有創新。
釐清資源爭取並非藝團之間的「零和遊戲」,這是獨立藝團之同。
2) 錄映力量與勁翔點名批評張虹,有頭有面的錄像界人士與知識分子馬上劃清界線,紛紛退出討論,返回他們的「圍內」,明哲保身。鐵甲人又說,錄映力量的文風令他想起文革時期的紅衛兵。
想當年,我代表學生會在報章上撰文批評中大教授獲委為「港事顧問」,同樣被扣以「文革紅衛兵」的帽子。當時,我覺得很委屈。
不過,今天看到鐵甲人這樣批評錄映力量,我卻有新的體會:如果「文風」的確令你想起紅衛兵,那是因為紅衛兵的根本性質是以下犯上囉。正如當年我以一個紅毛丫頭的料子公開撰文批評有名譽有地位的大學教授,也是以下犯上,所以令人覺得我是紅衛兵。說到「文風」,正如fun在上述其中一段回應所說,情緒與語言也可以是無權勢者的力量。有時,只有有權勢者才能負擔「理性」的語言,因為遊戲規則只容得下「理性」;「非理性」的爆炸力,足以顛覆整個遊戲規則,君不見政府總叫反對者「理性」嗎?所以,錄映力量與勁翔點名批評張虹的文章一出,不少本來想限制攻擊範圍的人覺得派對搞寸了,遂離場抗議。錄映力量與勁翔的文章貼到獨立媒體以來,各人的討論回應你來我往了一個星期,采風、張虹、有地位的文藝界人士感到需要出來反駁、澄清嗎?沒有,因為他們不會跟我們「一般見識」。
這就是不同,有高低之分囉。
3) 我作為對本地獨立紀錄片創作風景十分陌生的外行人,卻很想感謝搞寸派對的人。
至今常聽到的所謂「人身攻擊」之說,說穿了不過是點了張虹的名。之前的批評矛頭指向采風,還可以不痛不癢:立場表明了,下次「圍內」的人見面,也可以一句「對事不對人啫」,嘻嘻哈哈又一餐。
問題是,張虹不是張三李四。她儼然是香港獨立紀錄片的代表人物,大學搞電影研究的教授不諱言,張虹的最重要貢獻,是即使本地獨立紀錄片創作如何蕭條,她在投給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中也可以加個註腳,說香港有個「張虹」。
我只看過她的一部《選舉》及出席映後的討論會。對影片本身的感覺,是為什麼我要花接近三個小時去看半個小時的《新聞透視》也能帶給我的內容;對張虹在映後的討論的感覺,是影片其實反映了真實的她:空洞沒有內容。接著的問題是:張虹為什麼那樣紅?經過今次事件,我看得比較清楚:她的確是個香港人,還是從加拿大回流的香港人。好的「東」「西」她都有份,而且像每個精明的香港人一樣,很懂得利用身邊的資源,包括傳媒去為自己造勢。
有這樣一個人,成為香港獨立紀錄片的代言人,難得真的可以息事寧人嗎?公開討論張虹在今次事件的所作所為,是公共知識分子起碼的責任。她儼然是一個作者(auteur) 了,知道內情的知識分子應該多加討論,讓如我一樣的大眾能夠形成對她的看法。迴避責任就當閣下貴人事忙或身體抱恙罷,卻請不要把怨氣發洩在當眾指出國王其實沒有穿衣的小孩──儘管他的確搞寸了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