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45﹪中學生:援交各取所需」﹣﹣真的嗎?

6月28日多份報章報導,【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調查指出,有45%受訪中學生認為援交是一種「互相利用、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報導說,性教育專家梁佩恩覺得,援交少女將援交視為工作,是一種價值觀的扭曲,她說:「工作是一個中性的詞,要是把援交當成工作,她們便會錯誤地以為援交是沒問題的。」專家梁佩恩又認為,年輕人應該重視自己的身體,而學校亦應進行道德教育,讓學生有道德思維。

如果報導沒有以偏概全,專家梁佩恩幾乎等如說:「現時學校沒有好好培養學生的道德,是導至少女價值觀扭曲的重要原因。」不知道老師們聽到這種批評有何感想?我印象中的專家,公開說話的時候必定謹慎,不會把複雜的價值觀問題歸因於道德教育,更不會單單把矛頭指向學校。梁佩恩說,如果年少女把緩交看成是工作,就會認為援交沒有問題。按梁女士的思路,如果少女把賣毒品視為工作,很可能亦會認為賣毒品沒有問題。有趣的是,賣毒品明顯是工作,但是有多少人,不論是無知少女或是自封的專家,會認為賣毒品沒有問題?

這位專家到底是真專家,還是自封的專家?這個名稱古怪的協會內還有甚麼人?抱著這兩個疑問,我細看【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網頁。http://www.hkasert.org.hk/ch-puretext.html#event

網頁中列出成立這個「專業」協會的15個目標,第一個竟然是:
「加強人類性事方面的專業發展」!?
這是甚麼?專業性工作者培訓學校?

看第三個目標,見到有「提供性……治療師的專業資格培訓及認可課程,並提供認可的專業臨床指導」
難道是醫學院?

不過,這個專業學會最有興趣做的可能是第五個和第十四個目標:「鑒定及監察……在性教育、研究和治療的工作」、「有需要時,主動地推動與性事有關的法例改變」
「鑒定」及「監察」,「推動......法例改變」,真是耐人尋味。

網頁中沒有列出會員名單,卻有「會員類別」。其中一種會員叫作「性治療師」,要成為「性治療師」,按網頁中列出的要求,必須符合多項條件,其中有:

1. 達到本會董事會認可的“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指引”裡的全部要求。
2. 遵守本會董事會規定的專業道德操守標準。

可是,這個會的董事會成員名單、「會員資格指引」或者「專業道德操守」等等資料,甚至連這個「緩交調查」的概要報告,在網頁上都統統欠奉,令我十分困惑,到底他們是不是真的要「促進關於性事的意見、資料及資源的交換」?(目標六)。

這個專業協會的作風,令我想起明光社:標榜學術、客觀、理性、中立等等人人認同的價值,卻提倡泛道德主義、右派基督徒倫理。不過,明光社比這個「專業」甚麼的協會要光明一些,正大一些,因為,起碼我們都知道明光社中的都是甚麼人。

話又說回來,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要指出,這個名稱古怪而又神秘的協會所做的、聲稱成功訪問了2966位中學生的調查報告,並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