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圖書館談天說地並不罪大惡極

作者:何尚衡

當然這說的並不是香港。在香港,只要任何過失被傳媒用放大鏡一看都會變得罪大惡極,非要馬上興師問罪不可。我說的是位於荷蘭的台夫特理工大學(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的圖書館。大學的名字在香港可能寂寂無名,因它不是在英國、美國、澳洲或加拿大等香港人的留學勝地,但它卻是世界頂尖的理工大學,更被部分人譽為歐洲的麻省理工學院。

為什麼在圖書館談天說地、擾亂秩序、影響他人,還說得那麼理直氣壯?圖書館向來是追求知識重要的地方,館內的收藏都是人類文明重要的一部分,加上閱讀需要寧靜的環境,此所以衍生出不同的圖書館守則。但社會在變,有了互聯網後,大眾的閱讀習慣和學習方法都徹底改變,知識隨手可得,所有東西都講求「互動」,思考和討論取代死記硬背成為新一代的學習重點。有見及此,代爾夫特的圖書館自去年底開始便推行了一連串的革新,包括在非考試期間容許學生在內使用手提電話、隨便飲食,鼓勵學生與他人討論。圖書館變成學習中心,大堂成為像雅座酒吧一樣的地方。

不清楚這在歐美是不是已普及了一段時間,至少於我來說是挺新奇的。印象中關於香港圖書館的新聞,除了中央圖書館被評為四不像外,就是有缺乏公德心的市民在內過分嘈吵,屢勸不改,最後被館方逐出門外。我不是要在這裏跟大家比較兩地的國民質素,也不是盲目崇洋地把一切外國發生的事都列為典範,鼓勵大家跟隨。我感到的只是有時香港人給自己太多無謂的枷鎖,白白錯過了很多機會。

好像早陣子在旺角鬧市天台經營的非法燒烤場被傳媒揭發後,社會群起而攻,要求政府立刻想辦法取締,就是一例。燒烤場違反土地用途,消防設施又不符合規格,容易釀成悲劇,這點可以理解。但它們真的是一無是處,非要在社會上消失不可嗎?本人就認為那些燒烤場是市區空間妙用的極佳例子,多少建築師也想不出來。香港寸金尺土,可看見天空、景致開揚的地方在市中心更見匱乏,但大部分的天台卻只用來放置大廈的水箱和其他機電設施,是閒人免進的禁地,有多少空間就這樣被浪費了。我們都知道在天台經營燒烤場牽涉很多法律、安全、利益和城市規劃的問題,但這構思並不罪大惡極。香港揚言要發展創意工業,但有新念頭出現時,卻被視為離經背道,大眾不是想方設法令它成為好事一樁,而是花盡心思打壓,實在是香港社會之悲。

一件事孰好孰壞,很多時候取決於執行時的技巧和我們對它的態度,香港自詡為華人社會裏最開放的城市,卻往往不懷着開放的心去對待事物,事事用負面的角度觀之,這不但不利創意的發展,還會令社會裹足不前,追不上時代急速的步伐。奉公守法是香港人可貴的特質,但若我們凡事只會用「怎樣才正確合法?」的思維模式來思考,而不是反過來想法律和規則怎樣才可改善我們的生活,則很多創見和未被廣泛認知的好事都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我們自己親手毀掉了。

回應

香港大學圖書館

它有一部分容許談天及用手機.

香港會地震

香港大多數的公共空間像監獄,公園,沙灘,運動場..........很多條文不可以那,不可以這.
最近一個運動場只因為有少數人逆方向跑,馬上搬出告示板在跑道上禁止,高壓/條文/法規是香港人處理的手法.
一個這樣思維的社會,"奉公守法"是一個美化的說法去掩飾專制的香港社會.
"奉公守法"的情操誰不知是中國人本質怕野官非的特性及中產的心態.

如果在香港實行起來,相信會地震.

互動還是噪音?

但互動也不完全取代沉思默想來創造知識的方式吧!
有互動專區,也應有肅靜專區。
在香港的大學圖書館,電話鈴聲响不停,我專重你的拍拖、搞莊、兼職需要,你也要尊重一下旁人寧靜的需要吧~

有互動區域其實都幾好

我都覺得圖書館某一部份開設討論/飲吃/聊天區,應該都會好正,因為如果遇上一兩個高人可以請教一下學問。 然而,響香港依個環境,圖書館既寧靜對於增進知識來說仍然十分重要。

概念扭曲

學習知識可以通過不同的行為, 可以是聆聽, 可以是觀摩, 可以是閱讀, 可以是思考, 可以是討論...... 可以進行以上行為的地方, 稱為學校。在學校裏, 有不同的地方容許不同的行為, 其中圖書館就是容許閱讀和思考的地方之一。讚成在圖書館內容許進行除閱讀及思考外的其他行為, 無非等於將"圖書館"這個概念的外延擴大, 圖書館已不是傳統概念中的只容許閱讀和思考的圖書館, 而是一個學習中心。

若將圖書館全面擴大為學習中心, 即是說, 圖書館內的任何地方都容許討論、飲食、用手機, 只有一個好處, 就是降低了那些希望享用全套服務的用家的使用成本, 不用跑來跑去, 就能坐享其成。

可惜, 那些用家的享受很多時候是靠犠牲別人的利益而獲得。限制圖書館的聲量, 是為了照顧需要寧靜的用家。當圖書館不准討論, 不准飲食時, 那些需要討論、需要飲食的用家還可以去草地、去課室、去食堂; 但當圖書館容許討論、容許使用手機時, 那些需要寧靜的用家還可以去哪裡?

若將圖書舘的某部份改變為學習中心, 那無異於概念扭曲。因為, 圖書館的其他部分仍然不容許討論、飲食、用手機, 我們只是將一個學習中心付予"圖書館"的名稱。而實情是, 在學習中心內有一個圖書館。

無可否認, 社會日新月異, 傳統的圖書館己未能符合學生的需要。將圖書館改建為學習中心, 或將原本不屬於傳統圖書館的食堂、網吧、討論室、甚至草地都引進圖書館的周邊, 這就是創意思維。

天台燒烤涉及另一個議題, 再述。

認同 dna

其實只要有讓需要寧靜及需要討論的用家各自有足夠空間就已經可以,是否在圖書館內是其次。

如果學校本身已經有地方可以討論、飲食、用手機,為什麼不可以禁止圖書館內討論、飲食、用手機?又要看書又要飲食、用手機,為什麼不去canteen?

我在加拿大多年,就算沒有告示板,圖書館內禁止討論、飲食、用手機是各人已有共識,大家如有需要討論、飲食、用手機,就會自動出圖書館外。

圖書館內不禁止討論、飲食、用手機,這構思並不罪大惡極,不過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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