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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死貓,香港記者吃定了!

看罷明報在九月十八日,鍾鳴九一篇名為《港記新疆事件須理性檢討》後,知道這樁武警打港記者事件,說不定已被定性了,且看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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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反思少扣大帽子減摩擦

其實在任何國家和地區,記者也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完全按照自己的願望去採訪,關鍵是在政府、警方和媒體之間如何建立起互信互諒的良性互動模式。據內地官員透露,內地連年在進行大規模相關培訓,有關部門已經並正在作出這方面的嘗試。

其實,「7‧5」事發之初,新疆有關方面做得還是有可以圈點之處。可惜事件遷延,現場記者與管理者雙方漸失寬諒。


對今次新疆事件,香港新聞界反應激憤。但回過頭來冷靜想想,在新疆複雜敏感的環境下,那些只有十幾二十歲的武警戰士,身負壓力之大,並不亞於媒體記者,在彼時彼刻,也不能對他們太過苛求。當初明星李亞鵬對港記動粗,最終都獲諒解,此次事關新疆穩定,更不應成為無法消散的心結。至於當地,則也應理性反思,少用慣常老眼光看待問題,更不要輕易對摩擦進行定性,沒有人願意戴大帽子。


……

整篇文章要害的地方就是最後這一段,表面上是和稀泥,所謂要大家反思及少扣對方帽子,各打五十大板。實質上是混淆是非黑白,為施暴者開脫。

明明是武警在香港記者身上掛著記者證,及持有新聞辦發出許證情況底下,不問情由對記者拘押,毆打,並沒收錄影帶。而事後,企圖瞞天過海,以偏面之詞,在沒提出證據下反誣記者在事發現場,對騷亂中的羣眾指手劃腳,並進行跟蹤拍攝。這些事 實文章隻字不提,而把施暴者與受害者等同看待,這不是姑自養奸是甚麼?

明明是武警違法,明明是新疆新聞辦栽贓,記者報導出來的都是事實,是誰扣誰的大帽子?是誰需要反思?不都很清楚嗎?

文章與之前信報「淩劍剛的《疆警毆打港記另類分析》」有一脈相承異曲同工之妙。就是美化執法人員,把執法人員的「錯誤」視為「理所當然」。

按一般常識分析,執法人員根據由法律賦予權利進行執法行動。權利當中,包括必要時行使適當的武力。但是如何行使適當的武力,當中就具有很大的空間。

於是就有濫用警權情況出現。

濫權的情況在香港就屢見不鮮。在警署內強奸報案少女這些屬個別例子不提了。對保育人士脫衣搜身、在性工作者提供手淫或其他服務後進行拘捕、誣衊遊行人士襲警等、以非法集會甚至非法集結罪去撿控抗議人士等等,卑污手段司空見慣。

由於很多時候沒有第三者(非警務人員)在場的證據,現場好可能只有執法人員和當事人,被侵害者就往往百詞莫辯。像這次香港記者在新疆被毆事件,若不是有電視台拍得錄像,記者和新疆當局各執一詞,真相便不容易公諸於世。

從錄像當中,記者身上的記者證掛得清清楚楚,加上現場拍攝的錄像設備,電視台的標誌也會相當明顯,武警不會看不到。退一步說,即使懷疑記者合法身份,除非記者反抗(記者手無寸鐵反抗如狼似虎的武警不是找死嗎?)亦只能帶走查問而不能成為武警毆打記者的理由。

加上昨天香港區人大開會後,決定對新疆當局毆打及誣陷香港記者一事,表明不會進行聯 署上書中央。從種種跡象看來。港區左派早前勇字當頭,同新聞從業員一道指斥新疆當局不當行為,並要求解釋,除了如明報今天社評說是「美麗的誤會」。相信是 中共當局極力淡化事件背後所作的動作不無關係。

事情發展到今天,除了讓我們看到土共其只聽命北京當局,當「雞聲」一響便急急歸邊,與香港市民的祈望背道而馳的不堪外,也看得到中共當局以維穩為名,對內實行高壓統治。為了其執政地位不受挑戰,所用到的方法,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

「穩定壓倒一切」作為中共最高指導方針,香港記者被打、被誣衊,執法的一方就顯得「理直氣壯」。要不然,明眼人眼中理虧的明明是新疆當局,事件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之際,何以除了中聯辦李剛外,至今中央仍不作一聲,就知道這死貓香港記者是吃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