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施政報告「保育中環」系列.之一)
今年四月,為了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都市歴史地景」的國際論壇,去了一趟河內。我們一行人住在舊城區一間每人每晚收費折合八十港元的旅店,每晚吃完飯便施施然在街上遊蕩。河內舊城區內固然有店鋪販賣異國風情,但與之共存的是朝氣勃勃本土日常:咖啡館多如牛毛,每日每刻都有無數人坐在路邊的膠櫈上享受茶水和閑暇,是故舊城區雖租金不菲,但小店只賣茶和咖啡仍能經營下去;週五晚上,年輕人騎摩托車外出耍樂,好些住地下的家庭中門大開,在門前行人路鋪上薄布,架起炭爐,一伙人烤魷魚乾,每街飄香;如果想遠離喧鬧,可以到舊城中心的還劍湖,四周縱然車水馬龍,湖水依然波平如鏡。河內市有好幾個湖,每個環湖公園的設計都讓人能觸到湖水,當然也沒有在長椅上加兩個把手防止人們躺下,更遑論在湖邊(如果不是把湖填平)蓋滿屏風樓。我好喜歡看舊城區裏的電線桿,它們不很高,頂上是一大陀錯綜複雜的電纜,糾纏不清地往各個方向延伸。如果都市是個石屎森林,這是森林土生的樹。
河內舊城區所展示的是一個怎樣的越南?作為一個遊客,我得到甚麼經驗?除了還劍湖有神龜和一千年歴史,其它的河內「文化」資料,我記不得了。但我記得河內舊城區那種「天大地大」的氣質,從區內越、法、中/傳統、殖民地、現代建築的和諧混雜到人們不緊不慢的生活,都展示了本土文化時空(space-time)的深遠悠長和生命力:舊城區本身是國家歷史的舞台也是平民日常生活的場所,同時亦是河內發展的座標,與新開發區相映成趣,拉開了城市面貌、生活和發展模式的維度和可能,繼而日復日地延續著河內和越南的文化時空。河內舊城區所保育的是以本土人民為對象的歴史文化,外來者難以參透,但亦因此為之著迷,產生一訪再訪的衝動。
每個有歴史文化底蘊的城市各有不同的面貌和性格,但都有這種「天大地大」的氣質。施政報告的「保育中環」政策,也能把香港的時空拉開,讓「地少人多」的都市有廣闊的生活空間嗎?我看很難,問題在於香港政府本身思想狹隘又充滿控制慾,但「保育」的工作正是回顧本土經驗、吸收和整理知識、判斷和傳承意義及價值,其成果之一也是香港政府最懼怕的:一個知性、有良知的公民社會。施政報告裏連出了七個位於中環的保育項目,先不說為甚麼是這七個項目或這些項目之間有甚麼關係、代表一個怎樣的中環,除了終審法院之外,政府已經決定了其它項目的用途或去向,完全忽視了這些空間的歴史、文化意涵,實體結構和人們對這空間的了解、願景和權利。夢想超英趕美、與紐倫齊名的香港政府大概不屑向河內學習,那就看看紐約:紐約市設有「地標保育委員會」(Landmark Preservation Commission),市民可提出申請評核他們覺得有價值的地方,委員會便會進行多方面研究,然後舉行公聽會,由委員會報告研究成果,公眾討論發言,之後再撰寫報告,最後由委員會投票決定是否把申請地方劃成地標。這個保育程序未必完善,但當由古至今有權力的人才能製造地方(make place),一個以市民意願為開端的規劃地標過程的意義便超越了拆少了多少舊建築,而是把製造地方的權力分散到公民手中。另外,這個過程本身也不是消耗官民心力的公事程序,而是一個經由研究和討論生產大量知識的過程。查看委員會網頁,其中一個新設地標叫Lamartine Place,是個在曼哈頓的小社區。聽過嗎?我沒有,Google一下看來也不是旅遊熱點,但本土知識和經驗,本來就不是消費品,也不會被出賣;保育也不是為了製造旅遊景點,而是從檢視經驗開始,定義甚麼是重要的價值,再發揮創意讓現存實體(例如建築物)可以傳承這些價值。
雷蒙.威廉斯在解說「情感結構」時提到,不同世代各有其獨特詞彙,當中包含了只屬同代人的經驗和情感。「保育」和「重建」二詞成為當今「潮語」,我一直相信這象徵了許多人對香港觀感的改變:「香港」不再是一塊踏腳石,而是一個由許多代人撐起連綿不斷的時空,每個小家庭開始有歴史可言,城市的一些地方漸漸成為大小事情的背景。那天問起中央書院遺址,九十二歲的阿嫲若無其事地說,我知,我嗰陣住堅道,成日係屋企騎樓望落去佢地個操場。恍如隔世的現實原來有跡可尋,歴史由每個有限的生命默默地傳遞。中央書院於我現在有了新的含意,在那個想象的空間裏,有個懷春少女向男校暗送秋波。「保育」和「重建」不是銀幣的兩面,而是當下時空的兩端,拉開了「現實」的空間,讓我們實實在在意識到活着的空間、流動的時間,從而發現自己在現實裏的角色,通過製造事件,把「現實」從「事實」鬆綁,拒絕讓一些事情輕易了結。很明顯這是代溝:我一直也不明白為甚麼當年反對清拆天星的訴求一出政府便說「太遲」、西九一開始便要「盡快上馬」、所有的重建項目都「刻不容緩」;而政府也許亦不明白,怎麼動不動就「不遷不拆」,有這麼多古蹟嗎?不,喜帖街、天星皇后、灣仔市集、深水埗重建區、嘉咸街街市、菜園村等等全都不是古蹟,而是許多代人生活的時空。
前幾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整理了研討會的資料後發佈了《河內宣言:有關歴史性都市地景的聲明》(Hanoi Declaration on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其內容說的已超越保育或發展,而是如何去理解長久存在的時空和裏面的人。讀的時候有點想哭,既是為字裏行間對人、對文化的謙卑和謹慎感動,也為香港政府沒有這種品質和因此而受傷害的人而難過。僅以以下五點此作結:
2.14歴史性都市地景是社群居住和生活的基礎和必要環境。規劃和研究都市歴史地景的時候不可以傷害當地群體。
2.15所有相關和會影響都市歴史中心和城市的政策要尊重在當地工作和生活的群體的生活模式,因為那是組成無形文化傳承的的重要原素;並要訂立介入條件 和保障其文化權利。
2.16 生活模式、介入條件和文化權利裏包含了不可觸及的關係與價值,雖然有時這些無形的文化要依靠專業人士和學者的了解、鑑賞和分類才得以呈現,但它們和歴史性都市地景的實體元素一樣舉足輕重。
2.17歴史性都市地景所展現的多元文化,是長久不斷的文化層叠成果;其中的實體象徵和承載了無形的價值,要通過感觀經驗、學習在地知識和考察文化層次之間關係的來理解。
2.18任何對都市歴史地景的措施的主要考慮都是其傳承價值。
回應
保育 --> 閱讀城市
為什麼保育? 因為如果沒有保育-- 保留城市改變的軌跡 (都市的歷史肌理),這個城市是無法被閱讀的。內地的城市,三天一變樣是很可怕的,連老住民昨天回家還找到路,今天就找不到路了。
還好,香港還沒有那麼極端,但也好不到那裡去。林鄭講什麼保育,我都已經沒有太多興趣去聽了,因為保育中環居然刻意忽略「愛丁堡廣場的歷史文化地景」(有的人稱「大會堂建築群」),真的是令人哭笑不得。
今天開記招,想倡議「保留愛丁堡廣場建築群為古蹟」,延續2007年的天皇運動,在軍政金的新中環保留一片小小的淨土。記招結束之後,記者居然很同情我們的苦口婆心,很明白我們真的只是盡力而己..... 正面的說,連很懷疑保育的記者都同情我們,表示保育已經開始「成熟」; 現實來說,記者們幾乎已經預測到這個倡議行動的下場會頗蒼白,跟林鄭保育中環一樣蒼白...
我們的倡議完全就是「歴史性都市地景」(河內宣言),因為沒有這些地景的保存,中環是無法被閱讀的。不但遊客無法閱讀,連本地人再也無法再瞭解這個城市了。
一個有關歷史空間的保存,有關如何保留我們閱讀城市的行動,被林鄭簡化成「碼頭就應該恢愎碼頭功能」... 把皇后碼頭擠在九號十號碼頭中間,就是「恢復碼頭功能」。這種世界級的保育悲劇,真的很像港式無厘頭電影的黑色幽默! 不幸的是,幼稚的保育跟看電影最大的差別是,看完爛片可以離開戲院,但是把城市肌理完全破壞的「功能式」保育,市民將永遠被困在戲院裡面,重覆的複習沒完沒了的黑色喜劇。
得閒,去簽個名支持下「不可能」的河內宣言吧...:)
問yc
保育不是全都是"功能式"保育嗎? 如你所說, 保育的最大功能不是用來閱讀城市嗎? 又, 為甚麼要閱讀城市?
香港的可悲
香港開埠百餘年﹐沒有什麼真正有價值的歷史古蹟﹐只好找些次貨古蹟濫芋充數﹐什麼狗屎垃圾也保育一餐﹐好可以自我陶醉地說香港也很有歷史。
保育是那麼的薄弱
在香港是一種時空的錯落失落感.
在有限的生命時間內,城市快速的發展,四周已經變了多次身,
於是生活是一連串斷裂的時空消失交錯.
如果保育只是集體回憶/功能,而不包含人的活動/文化/歷史,那麼保育意義是可有可無,正如大多數香港人說你的回憶不是我的回憶.
保育是那麼的薄弱.
香港沒有很多歷史性城市地景,但是人有生活的連續的過程,一連串過程和四周連貫在一起.
斷裂是否令我們感到很舒適?
如果當天星小輪都不要了,它對於我們的生活沒有一點影響,
但是曾經生活的時空內的景物逐步完全消失,
在城市的四周再找不到曾經生活的連繫,
就產生了是一種時空的錯落感.
為那些長者感到可悲.
他們比近代人更加甚麼都找不到.
香港的可悲,在於盲目與無知
韋言:就當「保育」是為了能讓人「閱讀城市」,但「閱讀」很難成為一種有目的、有導向的「功能」吧:在一次發展局主辦的諮詢會上,前保安局長黎慶寧代表皇仁舊生會建議,基於皇仁書院輝煌歴史,應將荷里活道前警察宿舍拆走,復原中央書院舊貌。當時我嚇咗一嚇,心想唔洗咁大工程係咪,二來我偏好起出成個中央書院/警察宿舍地基,最好之後可以變成遺跡公園。但再想想,黎生的建議雖然大膽,也是有根有據、言之成理的。可惜諮詢會(作為一個儀式)在觀眾發完言後便散會了,沒有時間讓予會者交流/「互片」--其實這才是保育最重要的環節。不同的人閱讀同一文本總會產生不同理解,讀文章如是,更不用說更立體的空間經驗了。如果「閱讀」真能成為一種功能,那大概是鼓勵讀者建構各種意義吧。
hevangel:我大哥入西北大學的時候,我家某專業精英從牙縫裏擠了一句「聽都未聽過,都唔知咩大學黎嘅。」當時我滴咗滴汗,心想咦我入大學第一年就聽過西北個名喇喎。諗諗下,無計,呢位仁姊嘅世界得哈佛耶魯牛津劍橋四間大學。其實未聽過不要緊,沒有人能得知現實的全部,問題是,面對未知的時候,我們選擇檢視自身知識的界限,還是自掩雙目拒之於「現實」之外。(賈樟柯說,傳遞信息的各種屏幕,把人「屏閉」了,屏幕之外沒有現實。)(〔我偶像〕Wai Chee Dimock說,就算現實看起來多麼完整真確,我們要記著那裏永遠有一個不能呈現的黑洞。)
文明,不是斷斤秤的。羅馬固然由無數天築起,香港也不是一日建成的。可以把一百五十年的城市成長痕跡和庶民生活日常輕率地總結為「狗屎垃圾」,無知者,果然無畏。
什麼是真正有價值的歷史古蹟?
香港有一群人對保育人士的作為和言論嗤之以鼻。他們認為在城市裏值得保留的,就只有所謂「有價值的歷史建築物」。在這群人眼中什麼是「有價值的歷史建築物」?建成年份起碼要超過百年;建築物設計必須透現某一時代的建築風格;建築物一樑一柱,以至每個細部必是精雕細琢的藝術結晶;如果建築物是當年某某大師匠心獨運巧奪天工之鉅作,當然會加上不少分數。
這群人眼中的古蹟,跟放在古董店玻璃櫃中的古董無異,是一種供人鑑賞並藉此炫耀高尚品味和對歷史識見的消費品。他們對古蹟作為一個人民生活場所和當中所盛載的人民生活內容全都不會放在眼內。正因為有這票人的存在,社會中才會有一些類似「一個爛鬼碼頭,得果幾十年歷史,個樣又普通,保咩育丫,戇x居!」的聲音。可悲的是,上述這票犬儒在香港確實為數不少,當中很多還是中產階級,是特區政府近來要拉攏討好的對象。
曾經聽過一個很好的比喻,說爸爸去世了,孩子們從爸爸的遺物中發現了舊居的一張掛畫,那是爸爸親手畫的作品,爸爸的畫藝不精,畫並沒有什麼藝術價值,畫的內容並不高深,只是描繪當年一家人在公園遊玩的景象。當中有人說要將丟掉,說畫又不是什麼名畫,又賣不了錢,屋子又不是有幾千呎面積,那有地方放這麼多東西,不要什麼狗屎垃圾都要保留好不好!保留還是不保留,孩子們只要各自問心便行了。
回 Maggie Leung
那yc所說"功能性保育"中的"功能", 是指有目的、有導向的「功能」?
保育的工程永遠比建設的工程大, 因為前者是個永恆的計劃. 重建中央書院可能比遺址公園簡單得多, 不是嗎? (舊了再重建, 舊了再重建,...)
話說回來, 為甚麼要保育? 有甚麼文化要保育, 有甚麼不要? 中環的功利文化為甚麼不要保育? 選取要保育的文化, 純粹是主觀, 還是有甚麼客觀因素?
......
(所以說,每個人的閱讀也不一樣:我理解YC提到的「功能性保育」,指的是林鄭所說的「碼頭就應該恢愎碼頭功能」的保育方法……YC是在批判這種「保育」會把「城市肌理完全破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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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舊中區警署建築群裏有一條地下秘道,連接法庭和監獄,退休警察伯伯說有些犯人「從捉咗到入倉,完全唔洗見光」。我覺得這個秘道簡直充滿含意,是堂皇宏大、升上神檯的法律制度陰暗面的實體存在:如果真的公平公正公開公義,為甚麼需要秘道呢?犯了甚麼事的人才要走這條秘道呢?
我想說的是,中區警署建築群所展示的,就是建築物本身;不同的人對這個空間有不同的詮釋,可能會看到香港執法制度的源流變革、輝煌歴史或有牌爛仔成長的過程等等。保育了嘉咸街、中環街市等等等等的地貌,只會豐富了中環的意涵,提供更多可詮釋的內容,不是要保育街市就要拆咗ifc。其實街市和ifc正代表了不同時代的兩種market,有心人分柝的話可能會發現功利主義在香港發展,關鍵是,有無咁嘅有心人唧。
又或者話,即係呢,如果閣下覺得中環的功利文化好鬼有價值,咁咪去保育下佢囉。點解無人保育功利文化?你去咪有人囉。我從來都覺得,呢個世界無嘢係客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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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央書院可能比遺址公園簡單得多, 不是嗎? 」我諗皇仁書院舊生會聽到可能想喊。你覺得簡單,係因為你唔知事情有幾複雜。有心的話,就去搵下資料或者訪問皇仁舊生會;無心的話,其實,可以唔出聲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覺得,例如,嘉咸街市係唔值得保育的,咁你就詳細講點解,而唔好問埋晒「點解又唔保育xyz」嘅問題黎打發咗原來的問題。
請解釋"重建中央書院"
你不是想告訴我, 黎慶寧提議把皇仁搬回去罷?
我以為"重建"的意思, 是純綷仿照舊貌重建一座建築物. 這有甚麼難處? 即使有, 都是技術性的.
如果我理解錯, 請原諒.
最後呢, 你說過"我從來都覺得,呢個世界無嘢係客觀的。", 那麼還為甚麼要解釋"嘉咸街市係值唔值得保育"? 阿A話值, 阿B話唔值, 冇得解, 純感覺!
易明性
Maggie: 「(所以說,每個人的閱讀也不一樣:我理解YC提到的「功能性保育」,指的是林鄭所說的「碼頭就應該恢愎碼頭功能」的保育方法……YC是在批判這種「保育」會把「城市肌理完全破壞」吧……)」
謝謝Maggie幫忙解釋,的確是我的意思。我是針對林鄭把皇后碼頭所處的「歷史與文化空間/意義」(即愛丁堡廣場) 簡化成「恢愎碼頭功能」。這重視皇后碼頭表面功能 (而忽略了其歷史及文化意義)是一種假保育,違反所有的國際保育慣例。
閱讀城市可能比較抽像,不如再用一個比較易懂的字 : 易明性(Legibility) :D 。這是美國都市設計大師Kevin Lynch 在60年代提出的概念。簡單的說,一個好的城市形式 (good city form)是要容易被理解,一看就明,或一走就明,不會容易迷路。重要的歷史地標建築、公共空間、道路、節點、邊界等空間元素,有助於住民或旅客更容易理解這個城市的歷史與結構。從這個角度,有系統的保育 (不是反發展) 變成保持城市「易明性」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