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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字花公開信:藝術資助發展多元文化

回應字花公開信:藝術資助發展多元文化

錄映力量是接受藝術發展局電影及媒體藝術一年發展資助的團體,我們同意藝展局資助運作一直存在著種種問題,也同意字花公開信中對藝展局的部分批評,包括評審嚴重欠缺透明度,以及藝展局應該在巿場邏輯以外支持藝術創作。

兩年前,我們曾經把藝展局評審員觀察創作後給出的評語,用電郵轉寄給創作成員、董事局成員和關心錄映力量發展的觀眾,用意是讓大家了解藝評員對我們的看法,並活躍關於藝術發展的討論。我們同時把電郵寄給藝展局職員及我們能夠聯絡到的藝評員,以讓他們知情。

電郵寄出後,我們隨即收到當時在任的藝術支援經理來電,指責我們「隨便」公開藝評員評語。我們澄清並不「隨便」,並指出評語表上寫明「本部分將公開讓受評核的藝團/藝術家及公眾索閱」。經理回應:「索閱」的意思是必須先得到藝展局同意。經過一番頗為索氣的討論,才知道原來經理擔心如果有什麼冬瓜豆腐,例如我們打錯字,藝評員會怪責藝展局。但事實上,我們卻因為有些藝評員字跡潦草,為免誤會他們的意思而必須額外花費時間辨認,也試過致電藝展局職員幫忙。我們為開展討論而自願付出這些時間,支援經理卻嘲笑我們「好得閒無野做」。

去年我們在評審小組面見時,六、七個評審之中,有一、兩個打瞌睡,另一、兩個魂遊太虛,只有一位評審認真地問我們問題,另外一位則貌似和善地建議我們申請計劃資助。本年度評審結果,錄映力量只得到十六萬二千元資助,比去年三十八萬減少超過一半,比我們申請的六十九萬更減少到接近零。評審小組綜合意見與文學組別一樣,讚揚錄映力量「以探討藝術與人文精神生活的關係,有其獨特性及意義」。

經過我們多次與藝展局及(隱形的)評審小組溝通,上個月我們終於得到評審小組回覆:本年度削減錄映力量資助的原因,一是申請計劃未達可獲支持的分數;二是我們近年方向似乎較著重個人精神生活的提昇多於發展藝術的層面。藝展局沒有解釋評分標準,評審小組也沒有解釋,他們是把精神生活提昇與發展藝術分割開,抑或是認為錄映力量近年太「個人」而不夠「社會」。

我們認為,如果本年度評審小組成員認為提昇精神生活與發展藝術無關,那就應該自動辭職,把分配社會資源的權力讓給有起碼藝術視野的人。如果評審小組認為現時的錄映力量太「個人」而不夠「社會」,那麼,評審小組要負部分責任──2007年之前,連續幾年,評審小組都在面見時和批款信中要求錄映力量「平衡『社會性』和『藝術性』」。與此同時,錄映力量於2003年開始由下而上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反省多年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後,於2007年提出新的藝術目標:「重新尋找、創造個人生活與社會運動及社區社群的藝術性連結。」這個目標當時得到評審小組的認同。三年來我們也持續在創作中批評資本主義「孤獨消費者」式的個人主義,並不止一次在藝評員的評語中得到認同和肯定。

因此,雖然錄映力量爭取到評審小組關於削減資助的解釋,但這解釋並不能令人信服,只是反映了評審小組和藝展局本身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但是,我們不會聯署字花的公開信。

首先,錄映力量與字花是不同種類的團體。字花就好似d高材生又有資質又有温書又識答題又精於攞分,熟晒個marking scheme,所以抗議冇理由冇優冇良,要聯署check卷;而錄映力量則好似反斗學園:「學習係我既權利, 我亦好熱愛學習,不過學d乜,同埋點樣學, 就唔係老師同校長話晒事,大家一齊商議過先!」錄映力量不喜歡考試,我們更重視與藝展局、創作人、觀眾、錄像工作坊學員以及愛好藝術的市民開拓平等對話的空間,讓參與其中的每個人都可以就著接受資助的創作表達意見,以幫助社會整體藝術文化進步,而不是用權威方式評定「優」、「劣」,更不是把藝術資助變成「家長獎勵或懲罰小孩」式的工具。

第二,就錄映力量在電影及媒體小組過去三年的經驗,我們暫時不覺得所有評審都那麼差勁。從我們通過藝展局與評審溝通的過程所見,有些評審確實是想理解和支持錄映力量的新藝術目標。雖然這些評審可能只佔極少數,但作為小眾藝團,我們不能因為人少就抺煞了他們的存在。另一方面,我們認為,造成現在藝術資助種種問題,不只是評審機制不透明,而且也與藝展局行政主導的意識形態和實際運作有關。

過去三年我們收到的藝評員評語,即使對我們有點批評,也大部分是有建設性的,因此我們願意就著批評開展進一步討論。如上所述,我們把藝評員的評語作為資訊向成員及友好發放,並知會藝展局及有關藝評員,至今沒收過有關藝評員對此有什麼異議,卻反而受到上述藝展局藝術支援經理的打擊。受資助團體只有義務接受藝評員觀察和評審小組的面見、評分,卻沒有機會與評審員平等直接地交流互動,這種明顯的不平等權力關係,從一進入申請藝術資助的行政程序就確立起來。在我們接觸過的基層獨立創作人之中,不少人因為抗拒這種行政程序及其帶來對創作尊嚴的侮辱,而選擇不申請藝術資助,寧願投入勞動市場,在業餘進行創作。

第三,錄映力量不會為了保住資助而不批評藝展局種種問題,但「綜援」並不是我們要批評藝展局的問題。我們認為這批評有歧視基層市民之嫌,也認為精神提昇的需要與基本生活的需要,兩者沒有高級低級之分,也沒有先後緩急之別。更重要是,錄映力量不打算用藝術資助製造更多就業機會,而是用藝術資助結合我們的創造性行為,把人從僱傭關係的權力等級制度解放出來,發展人性而多元化的自由文化氣氛。

過去三年,錄映力量成員把許多資源和時間,投放在維持一個相對大的自由空間,讓新創作人、工作坊學員、參與錄像製作的人、籌備錄像放映的人以及設計網頁的人,在每個環節都可以選擇自己以工人身分還是以創作人身分,去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或創作,把異化勞動的時間減到最低,把人的自發性和自律性發揮到最高。這給錄映力量組織者和行政人員帶來許多挑戰,但我們認為這是以人性互動抗衡資本市場運作的最徹底方式,因此值得堅持。

我們和字花一樣要求藝展局打破「市場自立」的迷思,但我們卻不能同時又繼續以資本勞工市場的運作方式和權力關係去創作。我們拒絕跟隨藝術發展局,把其簡稱從重點放在「發展」的「藝展局」改為商業味濃重的「藝發局」。

第四,字花要求在評審小組引入年輕一代的聲音,錄映力量對此沒有異議,但這要求並不切合錄映力量的現實。我們的創作夥伴和觀眾不只是年輕人,而且包括老人、兒童、少年、傷殘人士、主婦、出家人、失業人士、少數族裔、小販、農民、邊緣青年、同性戀者、貧窮原居民和單身自由中年人……等等。我們並不把他們看成被動地接受藝術修養薰陶的受眾,而是把他們看成與我們平等互動的人,通過我們的創作,主動地創造他們自己的意義。

我們與字花一樣把藝術價值置於商業邏輯之上,但反對把藝術分成嚴肅/輕鬆,也反對單以學歷論能力高低。我們與字花一樣,堅持藝術資助必須回饋社會,但回饋社會的方式與字花截然不同。我們是通過在活躍創作成員生活的社區,以錄像及各種媒介,直接讓社區基層居民持續而自然地體驗藝術,以居民和創作成員自己能夠掌控的方式,發展藝術在她們生活中的位置和意義。在目前的資助制度和擁抱全球化的藝術生態中,錄映力量這紮根鄉土的價值取向,比字花更容易受到邊緣化和打壓,我們必須首先支持自己。

最後,同樣重要的是,我們同意字花要求藝術發展局應該在市場價值以外支持藝術發展,但不只因為香港地價高昂、生活指數高企,對於藝術發展造成沉重壓力;而且也因為,香港社會需要發展多樣化的小眾創作,需要發展有個性的聲音,需要發展多元化的藝術視野。對於一個健全社會,這些發展都比市場經濟發展更重要,卻長久以來受到市場經濟發展的排斥和打壓。

藝術發展局肩負著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使命,固然需要對商業價值主導有所批判,並全力支持非商業性的藝術創作。而錄映力量在支持自己的同時,也希望支持那些連十六萬資助都未能拿到的小眾創作團體,能夠以自己為主體發出獨特的聲音,通過平等對話交流,令香港文化變得多元、多樣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