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加政府國際人權及民主發展中心董事會董事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 和加拿大前亞太事務司司長,前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因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修煉者器官並在全世界範圍揭發和制止中共毫無人性的血腥器官摘取所做出的不懈努力,而被提名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日前,兩名加拿大國會議員分別寫信給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提名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揭中共血腥器官摘取 足跡遍達4大洲44國
加拿大國會議員瑞茲‧紐科斯基(Borys Wrzesnewskyj)的推薦信中說:「因為調查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修煉者器官做出的不懈努力,他們兩位獲得了2009年國際人權協會頒發的人權獎。」
信中說:「在過去不到兩年的時間裡,麥塔斯和喬高先生足跡遍達歐洲、亞洲、美洲和澳洲的44個國家,他們的不懈努力讓多位世界領導人和民眾更加清楚地認識到了正在中國發生的,不可告人的活摘器官的罪行。」
紐科斯基的信中表示,自從兩位大衛的活摘器官報告公布之後,迫於國際壓力,中共方面不得不多次修改(有關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麥塔斯和喬高的報告中提供了大量完整的證據,證實系統性的活摘器官確實在中國發生著。他們的報告得出的結論是:對於系統性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證是真實的。」
信中說:「麥塔斯和喬高先生證實,個人的努力可以大幅改善人權,可以將不為人知的(罪行)公布於眾。」(前國家諾貝爾獎委員會主席)弗朗西斯‧塞哲斯特德 (Francis Sejersted)曾說:「諾貝爾心中的和平,就是根植在人們心中和思想中的和平。麥塔斯和喬高先生的所作所為就是在實踐諾貝爾先生夢想。」
信中最後說:「將和平獎頒發給他們,將有助於讓世界認識到自由、人權和法制的準則是可以由發自良知的堅毅的和平行為而爭取到的。」
諾貝爾獎對提名人的資格有嚴格的限制,通常只有如下幾類人選才有資格成為提名人:皇家瑞典科學院成員;曾獲得該項諾貝爾獎的人;當年9月前由皇家瑞典科學院決定
認可的大學教授、科學家;一國中央政府或國會成員、國際法庭大法官、大學校長等。
回應
又是法輪功假新聞?
如果閣下能夠證明這是真的新聞的話,無任歡迎。
http://nobelprize.org/nomination/peace/
Nomination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Every year, the Norwegian Nobel Committee sends out thousands of letters inviting qualified people to submit their nominations for the Nobel Peace Prize. The names of the nominees and other information about the nominations cannot be revealed until 50 years later.
根據諾貝爾和平獎的官方網頁,提名是保密的,在50年後才解封。
你從何得知誰獲得提名?大紀元時報?
你能提供任何國際人權組織官方網站有提到這件事嗎?
如果沒有的話,請不要混駁視。
我支持爭取中國人的人權。但如果你以欺詐的手段去反對政府的欺詐,那麼你和這個政府有甚麼分別?
支持正義良知 同情法輪功
奧巴馬沒有被正式宣布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之前, 傳媒以廣泛公開奧巴馬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傳媒是怎麼知道的呢? 不是要50年才公佈嗎? 我想可能得到提名者同意, 可以公開; 又或許提名者們主動公開; 種種原因都是有可能的。 重點是諾貝爾機構沒有否認傳媒的說法。 香港是個法制社會, 中共天天盯著法輪功, 活摘器官這麼嚴肅的指控, 為什麼中共沒有從法律途徑提出控訴呢? 向來只聽說過法輪功控告中共, 從來沒聽說過中共敢在民主自由的國家拿出任何證據控告法輪功。
回rachelspeaks
美國都有人出書話911 係美國政府搞o既(詳見 九一一事件陰謀論),有一群學者發起了911真相運動,又出書、出電影、遊行(例如,脆弱的變化),不過我都冇聽過美國政府因為咁而「從法律途徑提出控訴」,咁唔通911 係美國政府搞o既?定係美國唔係民主國家?
冇提出控訴唔係因為依個係事實,而係相信o既人太少,政府做咩要熬有介事去回應一o的無聊o野?如果我話你係傻仔,而你又熬有介事咁去告我誹謗你係傻仔,咁你就真係傻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