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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焦點之一:反腐的困境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與政協會議即將於3月3日在北京開幕。一如過去幾年民調,「反腐倡廉」依舊是中國人民關心的第一位,這也是自2008年以來,反腐持續成為兩會中最受關切的議題。這樣的議題年年於兩會登場,不僅顯示對反腐的重視,也顯示反腐情勢的嚴峻。

在制度方面,過去幾年中共中央陸續頒佈《監督條例》或《紀律處分條例》對政府官員、黨員違紀貪腐的事項打擊,同時也展開一些地方試驗,如黨代會常任制、新的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機制等。反腐監管的範圍也逐漸擴大,除了官員本人,也擴及官員的子女、配偶和親信。

在實績方面,反腐成績於去年創下歷史新紀錄。根據報導,中共紀檢部門在2009年共計查處10萬餘官員,其中縣處級以上官員3743人,比2008增加了10.8%。另外有8萬多名共產黨員進行違紀處分,處分貪污賄賂金額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幹部人數成長19.2%。除此之外,還有多名省部級高官在去年反腐行動下台,如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天津市委常委皮黔生、深圳市長許宗衡、在前不久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

客觀來說,不論制度面、實績面,這些都是很正面且有些成果的改革。但腐敗問題在中國還是無法獲得成功的解決。中國民眾的看法多半是「反腐反腐、越反越腐」;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去年發表的「2009年腐敗指數」也顯示,中國在所有180個國家名列79名,排名還較08年下降7名。

事實上,中國反貪腐的成效不是一點也沒有,惟實際的作用並不大。縱使有各種多如牛毛的法令頒布,關鍵在於中共政權的組成本質不變,各級大小官僚還是有機會上下其手、監督機關難以發揮作用。

中共的權力體制屬上對下單向領導,監督體制亦然,常見的狀況就是同級無法監督同級、下級也無法監督上級,只有上級能監督下級。而最上面掌握監督權的人,通常執行權、決策權又會集中於他手中,所以中共許多官員往往都有多重身份,是黨的領導,又或是人大、公檢法的官員。這種「球員兼裁判」的體制,讓那些有權力的人集結一層層的犯罪網絡,合力進行各種違法亂紀的事項。

目前所有這些防止貪腐的制度,最終的核心問題不脫:誰來監管這些行政官員?這問題的解答並不新鮮,獨立監督機制就是最有效的解藥。其實這也是政治學長久提到的「權力分立」的邏輯,只有將權力分立使其相互制衡,才能防止權力腐化。

但現實是,改革那麼多年,中國依舊沒有一個獨立的司法體系或議會發揮監督作用,每一級政府的最終權力仍是由該級黨委領導。

最終,每一個貪腐集團都是盤根錯節的網絡,如果真的將監督機關獨立出來,那以後就不能交出幾個人簡單了事,必須面臨整串拔起滋事體大的問題,還有一個關鍵,在中央一級的政治局常委或總書記也將不可避免收到箝制。這樣的結構下,要產生一個獨立的監督體制,不論是議會或司法機關,都是困難重重,因為它本質挑戰了中共既有的政權組成模式。

歷史上很少人會做自廢武功的決定,就算上位者有心,面對成群的利益團體反抗,也怕心有餘而力不足。遠如獨立監管體制、近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難產,都是面臨同樣的問題。

中共利用經濟發展建構了現在的政權合法性,改變了中國人民對他的看法和贏得部份人的支持。但這樣的發展不是沒有問題,胡溫體制上台以來,嚐試用他的和諧社會、反腐倡廉改善逐漸分化的中國社會,很明顯的,問題的本質不去觸碰,僅做疊床架屋的改革,所收到的成效可能難以達成目的。

到新一代的中共領導人上台剩下2年,胡溫政權對於體制改革可能不會有太大的動作,這次的兩會應該仍無法通過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只是問題終究要面對,這是一場賽跑,就看改革的手段趕不趕得上腐化的速度。

(作者為謝銘元,台灣自由撰稿人,其他文章請見http://blog.roodo.com/free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