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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政策專題系列】虐老早已發生 廿年冤屈未解 私營安老院缺監管 政府成幫兇(上)

【安老政策專題系列】虐老早已發生 廿年冤屈未解 私營安老院缺監管  政府成幫兇(上)

這是1988年3月31日的《天天日報》,距今差不多23年。容許再重覆一段報章文句:「一入住護理安老院的老翁手腳被鐵鏈緊鎖,並遭裸露下身事件,揭發一個殘酷的事實──安老院虐老!更嚴重者,是安老院內竟有老人受虐致死......」左方相片是安老院的護士在剪斷那位老翁的腳鏈。那個白色的長方形,是報章後加的,蓋著他露出的下體。

而更重要的是,那家私營安老院並沒有受法律制裁。此事令這個家庭一直纏繞至今。

幾個月前,我們聽到私營安老院員工迫長者食屎,這件事情亦激起這位老翁的兒子,今年已年過七十的根叔(張容根)和根嬸(梁樹妹)的憤怒。他們重提此事,並希望透過此訪問,讓大眾注意私營安老院監管,以至整個安老政策,更希望有心人能替他們討回公道。

安老院不能安老

由於根叔父親張伯年事已高,加上大小便失禁,根叔兩夫婦又要忙著工作和照顧幾個兒女,無法獨力照顧已經84歲的父親,所以在1987年透過社會福利署介紹父親入住一間位於元朗的私營安老院。當時張伯精神奕奕,根嬸還親身看過安老院環境,覺得不錯。當時月費要約一千多元,對一個基層家庭來說,負擔頗大。

1988年3月13日,根嬸一家剛旅行回來,打算探探張伯:「晚黑探佢,諗住我o地食飽,咁不如買盒飯俾老爺,上到去(先發現)佢鎖住,手有手鎖,腳有腳鎖。」樹妹當時不知如何處理,只用旅行用的相機拍下老爺被鎖的情形,證據還保留至今:「有部相機,就影o下相呀,叫佢o地快o的開鎖,報警呀。o個日好凍,年初幾o黎o架。冇衫冇褲著。對手鎖住床頭,對腳鎖住床尾。如果我o個日唔去,我老爺實會死o左咯。唔識講野,又郁唔到。」她邊說邊哭。

後來他們報警求助,又送張伯到醫院驗傷,報告指他患有老年痴呆症,無明顯外傷,大概因為護士用布包著鐵鏈。

事件轟動了社會,不同報章也採訪,根嬸還記得那些傳媒:「好多新聞記者o黎,有東方、成報、英文虎報都有,好多間啦。」

隨後根叔送父親到另一家老人院,月費一千六百多,院方指張伯成為新聞人物,要多收幾百塊。一年後,張伯離開了。

根叔在青衣島出生,父輩幾代都在香港當漁民謀生,是地道的老香港。他憶述父母當年生養十多名子女,由於生活艱苦,只有幾個可以生存:「又驚養唔大,又要孭住我走難。我o地撐好細船仔嘛,咁樣俾人鎖死整死,你話忍唔忍心?做人子女,始終有個血性。」根嬸說:「聽家婆講,生咁多個先養o個幾個。我老爺話,孫都大過我。好淒涼養佢地。見到老豆咁樣,好難忍受。」家人又曾去押店「抵押」根叔,周轉金錢度日。那種辛酸,那種未能盡孝的悔疚,兩夫婦說來傷感不已。

父親未能善終,想不到連爺爺和太爺也是!「佢阿爺o的骨灰都可以冇埋o既,葬o係柴灣,o的骨灰都可以冇埋o既,政府拆o左佢起樓,通知唔切,太老爺o的骨灰都冇埋呀。」根嬸說。

膠鏈當鐵鏈

由於案件涉及刑事,警務署以「傷害他人身體罪名」起訴安老院。上到法庭,根叔夫妻呈上相片作證據,但法庭竟然接受安老院呈上一條「膠鏈」,而非相中的「鐵鏈」作證物!「做人窮唔係罪惡。係o個樣拎番o個樣o野上堂,佢拎條膠鏈,唔知係咪同佢o地洗脫晒o的罪名呢?」根嬸說話時,根叔從袋中拿了幾張父親被鎖的相片。我們問根叔在庭上有沒有立時澄清,他說沒有:「邊到我o地講o野,全部佢o地講o野。佢問一句,我答一句咋,唔俾笠亂講野。」

「我o地廿幾年前擠到而家,個心都係唔服,都係好嬲。點解咁都告佢唔入。有咩法子呀,官官相衛,冇力,唔曉講o野,冇勢力。o個條膠鏈同鎖鏈,豆粉同白粉,差幾遠。」根叔說。

法庭最終認為被告人所使用的力度並無違法,而被告人也沒有犯罪意圖。判決書指出理由有三:一、張伯患有精神錯亂;二、張伯暴躁,又曾經撕破綁在他身上的布條,未能牽制走動,所以用鐵鏈鎖腳;三、毆打的定義是指蓄意利用強力對付他人,並出於敵視或存有魯莽性質,而牽制某人也等同使用強力。裁判司相信院方說法,指當張伯癲狂性發作時才被捆綁,並非蓄意抑制病人走動。結論是「被告人所使用的力度並無違法兼且各被告人並無犯罪意圖」。

根叔只收到一份手抄,而且錯誤翻譯安老院名稱的中文譯本的判決書,沒有英文原版。他們不滿裁判官指張伯「有精神病」,無視醫院指張伯只是患老人痴呆症。根叔認為院方從沒有通知家人張伯住院的情況,也沒有與家人商量會否考慮接張伯回家養老,卻用這「不人道」的方法對付一個84歲而且無力反抗的老人!

此外,根叔也不同意法庭對所謂「毆打」的定義。律政司亦曾為此向法庭提出上訴,但最終敗訴。根叔不服,但不獲批出法援再行上訴,要打官司就要自掏腰包:「O個時律師話,你請唔請律師吖,你請律師呢單O野有得打,我O地問幾多錢到,講起上O黎都嚇窒我O地啦。」 [根叔:『十八萬,廿幾年前十八萬,可以夠買幾層樓。』]

他們前後花了八年時間,用盡所有方法追討。他們曾經找區議員,區議員說幫不上忙;找立法局議員極其量幫你寫封信。他們先後去信港督衛奕信及彭定康,希望政府把此案轉審樞密院,給予上訴法庭判決的資料,以及調查所有安老院有否適當照顧長者。他亦曾透過新華社寫信給鄧小平,要度關注,但都沒有回音。政府方面只是不斷回覆當局正制訂法制管制安老院。問及兩夫妻會否覺得受到冤屈,他們異口同聲說:「梗係冤屈啦!」

「呢件事困擾我幾十年。」

對大部份人來說,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對根叔一家來說,時間沖淡不來冤屈,卻沖淡了一家感情。張伯被鎖的一幕,樹妹無法忘記。「掉淡就冇掉淡,仍然o係心中,即係話冇咁心嗡,而家聽到(吃糞)仲心嗡o的,點都留o係心度喇,走唔甩o架,睇到老爺咁樣,忘記唔到o架,嗰o的淒涼法。」在根嬸的眼中,根叔本來係好好先生,家庭生活很融洽,但這件事發生後令根叔性格變得暴躁。「佢暴躁就係人都知。如果老豆唔係俾老人院鎖,佢就唔係咁o既。我地以前一家好好,好開心。而家仔女好少搵自己飲茶喇,驚佢忽然間發作去上o黎,係咁鬧,o個o的仔女都冇面。有影響我o地家庭。」根叔:「呢件事困擾我廿幾年。」

2008及2009年期間,根叔親自遞交過兩封信件給當時的社會福利署署長余志穩,希望可以追究監管程序和懲處機制問題,並查證現時的安老院條例能否有效監管院舍。署方除了官樣回應會根據條例監管外,並「樂意」為根叔一家安排「專業的輔導服務」,平息虐老事件帶來的情緒及感受。原本一個「社會議題」,在社署眼中,淪為「個人問題」。

續下文

感謝老人權益中心提供場地和資料。

【安老政策專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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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關於老年政策的文件庫
安老事務委員會就長者住宿照顧服務所進行的顧問研究最後報告全文
立法會秘書處就為長者提供資助院舍宿位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政府當局就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就為長者提供資助院舍宿位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爭取資助院舍聯席就安老事務委員會就長者住宿照顧服務所進行的顧問研究提交的意見書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就安老事務委員會就長者住宿照顧服務所進行的顧問研究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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