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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反對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聯署

各位:

1. 煩請幫忙廣傳馬丁和我的聲明,並儘量找人聯署。雖然有難度,但我仍希望在明天(一) ,4:30pm前收集1000個簽名,讓馬丁和我在民主黨黨大會遞交給會眾,呼籲他們反對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

聯署人可透過Facebook、電郵、SMS回覆便可。懇請清楚寫上閣下中文全名。

2. 另外,請廣傳以下行動。

圍問民主黨,請出聲行動!
收集各方提問,子健會為大家效勞,向民主黨黨大會提問,誓把市民聲音帶回民主黨!
請於明天4:00pm前,把你們的問題在寫在Howard Lam 林子健的Facebook,我會絕不篩選地將問題交給黨大會。請到以下: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profile.php?id=1020548405

或到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event.php?eid=131798080181675&ref=mf

謝謝!

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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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件人:林子健)

改良方案沒原則

堅定可信爭「終極」,全心全意「真普選」

二零零五年泛民一起齊心反對政府的政改「爛」方案,迫使中央在同年的十二月底交出「2017可以普選特首,2020可以普選立法會」的時間表。雖然,此時間表未能做到真普選的保證;當中亦隱藏不少暗湧,可是總算有一個說法和交代。由此可見,二零零五年的經驗告訴大家,只要我們的意志能夠集中指向「終極」爭取時,中央為慎防加劇社會的內部矛盾,便可能要顧及泛民的要求,並作出一定的回應,而毋須作出任何原則性的退讓和妥協。

直到二零一零年今天,以民主黨為首的終極普選聯盟以温和溝通姿態向中央爭取終極普選,並提出四點要求:一、中央進一步說明2017 年特首將實施全民普選,而提名門檻不會高於提名委員會的八份一委員;二、中央進一步說明立法會將不遲於2020年實行全面普選,屆時將取消所有功能界別議席,立法會所有議席的選舉的提名權、參選權及投票權均須符合國際公認的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三、在2017和2020將分別實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面普選的前提下,特區政府應就2012年及2016年的選舉,提出擴大民主的改革方案;四、以立法備案形式確保以上要求能在2017和2020年時能真正實施真普選。後來卻抽走第四點,即「以立法備案形式確保以上要求能在2017和2020年時能真正實施真普選」,並改動為中央可以用口頭表述以及增加了「就2016、2017以至2020年政制的具體內容,日後由中央和民主派代表繼續進行對話會談謀求共識。」之要求。[1]

上述的四點或後來的三點本來都是民主黨和終極普選聯盟「缺一不可」的要求,並揚言不達致各項要求便否決政府的政改方案。[2]然而,由最初的四點要求退到三點要求,到目前為止更由三點之爭取退卻到著眼「一點」要求;即所謂「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可見民主黨和終極普選聯盟是不斷把底線移動,為著是要遷就中央的框架來滿足他們所爭取的改良方案。故此,民主黨主席和終極普選聯盟表示;若果該方案被政府接納,他們會呼籲議員、黨友、市民予以支持。這做法明顯是違背當初的原則,其爭取目標只拘泥於2012的過渡方案,而放棄了「終極」目標。那麽「終極」已不再是起初最重要的原則和目標,它只淪為談判桌上換取「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方案」的籌碼。事實上,我們不要忘記香港市民一直以來是期待著民主黨和終極普選聯盟信守承諾的堅持,並期望它們能在理性溝通下爭取一個終極的真普選,而非一個沒任何承諾的過渡方案。

放棄「終極」的爭取,不再為原則來清楚表述;以換取「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這等於把真普選的路線方向步入無止境的迷宮,令香港更困難達致基本法六十八條有關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另外,我們要特別留意一點,就是普選聯/民主黨是沒有為它們的方案提出提名門檻的數量。所以,若通過「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方案」後,政府有可能在本地立法過程中落墨,控制提名數量,以致建制派候選人成為多數,主導了選舉過程;甚至結果,而最惡劣的後果是導致泛民三分一的否決權都會失掉。當發現弊端時,普選聯/民主黨再提出反對,卻變得遺時已晚,覆水難收,這樣便失去論述能力,亦失去道德感召力,被指出爾反爾,屆時可說是進退兩難。「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方案」在有可能被出賣和面對政治風險外,其方案還存在不少問題,甚至可能帶來香港民主發展上的負面影响,理由如下:

1. 「終極普選聯/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是違反基本法六十八條有關「按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因按循序漸進的原則,功能組別應逐步遞減,卻非以任何形式增加功能組別和將其合理化。

2. 「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與喬曉陽一樣,把普選定義含糊化。[3]即只談選舉權,但沒有提名權和被選權,漠視和剝削市民參選機會。

3. 「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是把香港未來選舉方法進一步推向大陸化(有中國特色的普選) 。[4]因為「改良方案」有可能把香港選舉方法引向大陸化的選舉;即任何參選人必須經過篩選才能成為候選人,使中央可完全把選舉結果預料或掌控在手中,嚴重破壞真普選的原則。[5]

4. 「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是把功能組別奠下千秋萬世的的基礎。如果接受此方案,這代表為其他功能組別做先例;只要在選舉方法上加以調整,現時功能組別便可繼續存在,變相將功能組別合理化。

5. 「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始終沒有解決到立法會「分組點票」所帶來的荒謬和傷害,甚至將其合理化,並且延續。因為現在的功能組別就算全部跟隨「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方案」的選舉方式也好;順理成章,立法會內依然存在「功能組別」和「直選」兩部份。故此,跟據基本法〈附件二〉的規定來看,除非全部立法會議員是由地區直選產生,否則,當「功能組別」和「直選」兩部份存在時,「分組點票」是可以繼續存在。[6]

6. 此外,區議會職能並非為參選立法會而設,實有違區議會職能原意。所以,在未為區議會充權及擴大選區前,該方案是粗疏和不成熟的。

7. 「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方案」美其名是步向一人兩票的真普選。對此,我們不敢苟同。在西方民主國家(例如:德國) 的一人兩票 ,是沒有忽視提名權和參選權,更沒任何類似功能組別的模式。反之,它們的方案是容讓特權階級繼續存在,破壞選舉公平原則,亦分化了香港市民的政治權利。

8. 普選聯方案不但無助落實真普選,更把民主運動推到建制框架內爭取,失去了民主運動應有的自主性和機動性,漸漸成為被統戰下的民主花瓶。

9. 面對中央龐大的宣傳機器、統戰和滲透。支持「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方案」就等於把民主運動推入火海,因為該方案有誤導公眾之可能,令市民以為我們真的有真普選。在未來爭取民主時,陷入無謂的論述戰;更難定義和向市民解說何謂真普選。好心做壞事地將香港帶進普選定義含糊化的網纙,致使不能自拔。

10. 普選聯沒有民意授權來代表香港市民去制定方案和談判。而「終極普選聯盟/民主黨區議會方案」及其底線一再移動,但一直沒有向公眾諮詢,其做法可說是十分粗疏和漠視民意。所以,我們呼籲民主黨和普選聯及早回頭是岸,走回一條爭取真普選的民主路。反對政府「爛」方案,放棄民主黨「區議會改良方案」。

當終極普選聯盟和民主黨放棄終極的爭取,把2012改良方案作為焦點時,如何落實終極真普選的事,卻變得更加遙遠。原本終極普選聯盟和民主黨可藉著推出政府政改方案和五區公投的機會來增加談判籌碼,催使中央清楚交代終極普選的方法。可惜,不斷的底線移動給予中央一個錯誤的信息,以為香港人只看朝夕,不計較終極普選的結果。這種爭取過渡方案的方式誓必害了香港;成為主導文化。在未來日子裡,無論2012、2016也好,亦只能把討論焦點放在過渡方案,使香港人不斷在過渡方案中內耗和討論,而真普選卻繼續被政府牽著鼻子「遊花園」,令香港難以真正朝著終極的目標進發。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

發起人:李柱銘、林子健

聯署人:

鄭家富、馮智活

[1]何俊仁:〈民主量變 推動終極普選〉,《明報》,2010年6月17日。見網站:http://news.mingpao.com/20100617/fab1.htm

[2] 據我們理解,到目前為止四點仍然皆為民主黨的方案。

[3] 〈香港政改和未來普選問題 - 喬曉陽發言全文〉,《明報》,2010年6月17日。

[4]胡平:《讓我們不要再談村民選舉》,(2002年10月) 。

參考網站:http://www.huping.net/works/counthead/counthead-6/counthead-6-16.htm

[5] 我們擔心改良方案內的提名權交由區議員後;形成一種特權人士和單位。如此推論,其他功能組別也可效法這種模式,例如:把工會、行業組織、商會等單位成為提名機關,藉此篩選候選人,控制選舉結果。故此,改良方案會有可能令真普選越行越遠,使香港選舉模式走向畸型。

[6] 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法案和議案的表決採取下列程序: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節錄:〈基本法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