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一:紫田村是又一條被政府拿來開刀的非原居民農村。高樓大廈背景何其熟悉!
「屯門紫田村因為政府收地興建公屋,面臨被清拆,居民不滿賠償過低,不及菜園村,因而拒絕遷走。」
這一段訊息,是過去半年屯門紫田村在主流傳媒上給公眾的印象。
九月九日,是政府最新設定要把所有屯門紫田村村民趕走的日子。在倒數的第四日,獨立媒體記者跑到紫田村來。筆者懇切呼籲,各位放下上述對紫田村的印象,細心看看這篇略顯冗長的文章。
誤區一:紫田村被拆?還是非原居民再被欺凌?
輿論常常一慨而論,說「政府要清拆紫田村」,其實準確來說,應該是「紫田村非原居民村的部份﹝約八十戶﹞」被清拆。紫田村的原居民部份,毫髮不動。
仔細看看下列地圖,黃色圈的部份是政府規劃的屯門第五十四區,據立法會的資料文件顯示,第五十四區將提供超過一萬二千個公屋單位。問題是,為什麼這個第五十四區會彎彎曲曲的呢?

圖二:黃色框的部份為整個屯門新市鎮五十四區的大概範圍。航空圖擷取自中原地圖。
原因十分簡單──發展要避過受特權保護的原居民村,只挑勢孤力弱的非原居民農業社群開刀,和石崗菜園村、粉嶺馬屎埔和上水古洞一模一樣。地圖上,共標示出三條原居民村,分別為紫田村、小坑村及麒麟圍。而劃入第五十四區發展的部份,從左方起則包括一些車場、貨櫃場,以及散居的非原居民村落,右上方的,正是今次被收地紫田村非原居民聚居的部份。
查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在公眾諮詢一部份,文件也強調第五十四區已獲屯門區議會及屯門鄉事委員會支持。據受清拆影響的紫田村非原居民黃先生表示,政府從未在非原居民處舉辦任何諮詢會,他們一家是因為二零零七年一場在旁邊兆康苑舉辦,關於兆康苑將興建三條天橋連接第五十四區的諮詢會,才赫然發現自己的家園將會被清拆。在整個清拆事件中,附近原居民村不聞不問,大家都是香港市民,而且做了幾十年街坊,現在政府徵地開發,被推出去送死的只有非原居民。
比較下列兩圖,更可以見到權力、資訊的不平等。

圖三:2001年的屯門第五十四區規劃,右為第二期即紫田村非原居民部份收地範圍,請留意紅圈處,並比較圖四同一位置。

圖四:2009年的屯門第五十四區規劃第二期,請留意紅圈處,並比較圖三同一位置。
我們可以見到,這次收地的地盤,在零一年及零九年的文件中,有一個很明顯的「改變」,就是將四棟原居民丁屋剔除於收地範圍之內,這四棟丁屋叫「紫田花園」,是近年在新界不斷增加的典型「丁屋屋苑」。原來,在二零零一年政府首次公佈屯門第五十四區的規劃後,有人透過立法會議員,成功令政府修改圖則,保留這四棟新建丁屋和附近兩幢名為「麒麟豪苑」的丁屋,文件見此。原居民村在二零零一年已經得悉準確的收地範圍,並且有實力推翻規劃,保住剛剛起好的貴價丁屋;但同樣被劃入徵地範圍的紫田村非原居民,當時完全被蒙在鼓裏﹝只是偶爾聽到政府可能收地的傳聞,而且地政總署也不批准他們翻新房屋﹞,直至六年後的二零零七年三月,地政總署人員突然殺到做「凍結人口登記」,非原居民住了四、五十年的家統統都要拆掉,反對也無用。
坊間不少聲音,均指責紫田村村民阻礙收地,影響了公屋的興建進度。問題是,為什麼幾乎只有新界非原居民村落﹝包括紫田村、石崗菜園村、上水古洞和粉嶺馬屎埔等﹞,為全香港承擔這個社會責任?為什麼不用新界多個幾乎空置的軍營、高爾夫球場、露天貨倉,以及原居民村落?而為什麼這些非原居民村為全香港的所謂「公共利益」犧牲家園後,公眾卻不協助他們回復原來的生活狀況和質素,反而要被輿論攻擊為貪得無厭?
誤區二:紫田村 vs 菜園村?還是政府與原居民聯手 vs 非原居民?
今年八月三日,地政總署曾經派人入村收地,紫田村五十多名村民封路抗爭。報章電台電視的報導,多指他們不滿賠償過少,尤其與石崗菜園村比較之下。
當菜園村也給人貪得無厭的印象的時候,紫田村還要在媒體上「眼紅」,在公眾眼中紫田村形象可想而知。紫田村與菜園村的這種「被壓迫者之間的對立」,正是政府最為樂見的。
真正的對立是,政府在開發鄉郊土地的時候,與盤根落節的原居民鄉事勢力聯手,壓迫非原居民農業社群,並以過時的「寮屋補償政策」不正常地壓低賠償成本。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則以大局為重,隔岸觀火,不質疑選址理據和重重的制度暴力,只管為受害非原居民村提供一些減低痛苦的「麻醉服務」,例如爭取跟政府官員多開幾次做騷會、叫政府多派幾間公屋、將搬遷期間多延幾個月等。廣深港高速鐵路在錦田的定線,非要穿過非原居民村落菜園村不可。新界東北的新發展區,也涉及古洞、粉嶺北等十多條非原居民村落。要扭轉這運作了幾十年的壓迫局面,非原居民社群之間需要更強的連結和組織,也需要更多市區居民的諒解和支援。
誤區三:抗爭激烈的村民?還是太相信政府?
紫田村民在八月三日封路阻收地,追迫地政總署的官員,村民算不算得上激進?
這一刻或許是。在封路之前,紫田村村民實在說不上激。反之,他們是太乖了,太乖,政府就以為你「好蝦」。
二零零七年初,政府第二次公佈第五十四區發展計劃,地政總署人員入村做「凍結人口登記」,下令村民於二零一零年三月搬走,並公佈收地金額為 $474 元一平方呎。村民黃先生形容,當時仍然覺得政府會幫助他們。他們依足政府要求的程序,找來測量師獨立測量,測量師認為地價賠償應為每平方呎五百多元,他們遂拿着報告一直希望與政府商討。然而,糾纏了三年後,政府仍然不肯與村民解決地價的爭議。部份能夠上樓的村民一早上樓了,但對於一些「不合資格的」,政府卻一直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黃先生指,到臨近收地的時候,才意識到政府根本無意與他們談,「政府會幫助」你之說,只是奢談。
八月三日政府收地不成功後,放寬處理了部份村民上公屋,但仍然堅拒就其他任何賠償或安置方面作出讓步。黃先生說,八月的行動成功令部份村民上樓,算是略有成果。由於一直得不到準確的報道和公眾支援,紫田村的抗爭舉步維艱,他們由十多年前一直活在被迫遷的陰影下,三年前地政總署才判定死刑,熱心村民之後一直持續抗爭,至今三年有多。受着這樣長期的壓力和折磨,令他們根本沒法想像爭取金錢和公屋安置以外的補償,例如像石崗菜園村一樣集體重建家園──但制度暴力就是不給人選擇。
在九月九日的新訂收地日,紫田村村民將再次站出來保護家園。村民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先做好安置再清拆;二是賠償上蓋建築的建築費;三是增加地價賠償。村民黃先生呼籲反對恃強凌弱的市民在九月九日到紫田村聲援。離開時,我抬頭看紫田村旁邊的著名居屋兆康苑,裏面數以萬計有安穩居所的香港人,怎麼就對一街之隔的集體欺凌置若罔聞?
特約記者:呂君豪、黃俊邦、朱凱迪
回應
官地的比例
謝謝詳盡而有條理的報導。
就這些收地事件,我們普遍還關心一個問題,就是地權的問題。紫田村非原居民村有多少是私產,多少是官地呢?會否有這方面的補充?
如果紫田村現時佔有的是官地,那我們又要去分析,為何魯連城不可發展官地(以至私地),而紫田村民卻可以發展官地。這裡我們面對一些頭大的討論......當然思考一下是好的。而如果紫田村佔有官地,那麼政府的做法就很容易理解了——有官地和私地選擇,他自然會優先選擇官地,當然我們會認為,那考慮是否太單純了,即沒有了人文和環境的考慮,這變成了是一種法律、人文和環境之爭。但同時我們還要去思考,首先紫田村是否仍有環境可言?如果都是石屎,那便剩人文價值,那到底是原居民還是非原居民還是未來入住的人的人文價值更高呢?還是說要去取個平衡,每人都要有些取捨?
另外,正當廣大的市民都呼籲政府要推出更多土地,並建更多公屋,我們可以想像日後誰會受罪。
此一階段的收地範圍主要是私人土地
謝謝冠東的回應, 我們用在這個報道的時間很少, 很多地方都未了解清楚. 看到你的回應後, 我在地政總署的網頁找到這次收地的範圍(上圖), 咖啡色的是被徵收的私人土地, 佔徵地範圍的大半.
至於你其他問題, 稍後再覆.
FM101的報道
http://fm101hk.org/blog/?p=959
紫田村收地事件
「事實上,菜園村村民通過抗爭,爭取的是一個正常、合理土地政策,在紫田村事件上可以看到政府收地的荒謬政策,又沒有考慮村民的安置,處理手法粗枝大葉,而這些其實都是大家切身的問題,極需社會各界關注及正視,要政府改進土地發展政策,否則菜園村後有紫田村,然後又會有其他乜村物村,再到閣下居所,永無寧日。
「請各位可以的話,於9月9日當天早上八時到紫田村(兆康西鐵站側)聲援。」
變成了鄉議局競選﹖
擬參選鄉委會主席 動搖新界王區會議席
原居民爭奪劉皇發囊中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90...
曾展雄多番強調,對為新界人貢獻良多的劉皇發非常尊重,但指劉皇發 08年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後,「成日都畀政府縛手縛腳,好難再企喺村民嗰邊」,加上他公務繁忙而對屯門地區事務參與度大減,因此曾展雄才考慮出征,他聲言:「我唔係要爭乜爭物,我只係幫屯門區做多啲嘢!」
曾展雄舉例指天文台擬在大欖角山頂興建新的機場天氣雷達站,「發叔幫晒政府講嘢」;屯門紫田村村民要搬遷,發叔又未有代表村民向政府爭取與菜園村村民同享特惠補償,他強調:「如果你幫到手,村民一定會支持。」
比強拍邪惡
其實紫田村村民應爭取不遷不拆,即使每呎賠償600元,根本不足以找新屋;而這種可隨意收地的法律,比強拍邪惡很多(連八成同意也無須得到),可是卻不見有人去爭取廢除此條法律。
然而,這條法律如果用來收魯連城或其他保育地點,卻可能十分合適,可是卻不見政府會用。
這裡還澄清兩個論點:
一、我們在說對非原居民不公平之時,並不是打算把原居民拖下水,即是說如果連紫田花園也收地就公平了。那只會製造更多受害者。所以其實不公平並不是最大的重點,因為公平了其實可能更悲慘。那也可能刺激了原居民的神經,好像說他們也應該被收地。
二、我們不是說不可以用紫田村來建公屋,只是收地之餘,也要為紫田村村民作合適的安排。
屯門第54區 (紫田村) 收地問題關注組最新請願信
http://jsychan.mocasting.com/p/224608
2010年09月07日
■ 紫田村請願信
致: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
抗議政府誤導公眾 推卸責任
強烈反對強行清拆紫田村
政府於昨天 (8月24日)公佈將於9月9日再度進行紫田村清拆行動,並指清拆一事已拖遲半年,不容再拖 - 意圖將拖延清拆的責任握卸於村民身上﹗我們對政府誤導公眾的言論提供強烈抗議﹗
政府原訂於2010年3月清拆紫田村,其後通告押後至7月﹔這是政府自己工作延誤所致,與村民無關﹗事實上,政府於2009年中向村民發正收地通知及補償建議書後,多戶村民隨即聘用專業測量師重估地價及向政府提交報告,但政府遲至2010年4月才就其中三宗個案作出回覆。此等延誤,根本是政府自己做成。
及至2010年4月,政府在亳無理據之下否決測量師的報告﹔同時在這邊箱拒絕檢討收地政策,那邊箱對受高鐵影響村民「特事特辦」﹔令村民深感政府處事不公﹔惟有憤而抗爭﹗
8月3日,政府在村民抗議下同意押後收地,並稍為認真的逐戶處理村民的個案﹔例如:有些當初被拒登記的村民獲得登記﹔有些村民獲得入住中轉屋的安排。但是這些個案仍在處理中並未理順,政府卻又急於在9月9日強行清拆紫田村,再之暴露了政府欺壓村民的面目﹗
村民 (連同屯門區議會) 要求政府將收地限期再押後半年 (即至2011年1月),並約見問責官員﹔連這樣「卑微」的要求,亦被政府拒於門外,令人質疑政府是否向市民問責﹗
1. 政府必須面見村民,釐清何以2008年10月及2009年4月的收地價竟會相差達3成 (每平方呎由 $606跌至 $474),又為何不在3月份之內刊憲而要拖至4月,又有何理據不接受專業測量師的估價﹗
2. 一些受影響村民,其土地持有人與地政署的登記冊竟是截然不同﹔現時仍在查核中。有些村民無法尋得廿多年前 (1984年或之前) 的居住証明 (以申領特惠補償),政府亦未提供酌情措施處理 (如接受兒時照片及宣誓等)。
3. 有些村民仍在申請體恤安置、有些申請先行入住中轉屋﹔更有些是2007年被拒登記者 (例如當時不在港),在與地政理論之下又獲進行登記及考慮安置或補償安排…﹔這些個案均仍在處理中。
4. 村民亦要求所有受影響者都應獲得搬遷津貼。
為此,村民重申要求約見問責局長及押後至明年一月收地。假如政府仍不作出善意回應,則村民別無選擇,只好抗爭到底﹗
屯門第54區 (紫田村) 收地問題關注組
2010/8/25
回阿東
你的第一個論點澄清, 我是基本認同的. 我最新經常說一個譬如: 現在新界地區政治就像兩個大隻佬(一個是政府, 一個是原居民)與一個瘦佬(非原居民)共處一室, 有什麼衰野發生, 兩個大隻佬就會夾埋屈瘦佬承受. 我們這些在房間外替瘦佬不值的外人想做的是, 要令瘦佬變得大隻, 令新的政治變得可能. 阿東怕我們在倡議"把原居民拖下水", 唔使怕, 原居民既然係大隻佬, 實在冇邊個有能力拖到佢落水.
轉貼網上回應:54 區對於兆康苑影響
節錄如下:
閱到刊於獨立媒體的「紫田村被清拆的 倒數第四日」一文。我關心紫田村清拆一事,以及將來屯門 54 區發展及興建公屋。我希望先就文中一點作出表態,所以在忙碌中也嘗試急快地寫起本文。
最後一段提到:
「在九月九日的新訂收地日,紫田村村民將再次站出來保護家園。村民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先做好安置再清拆;二是賠償上蓋建築的建築費;三是增 加地價賠償。村民黃先生呼籲反對恃強凌弱的市民在九月九日到紫田村聲援。*離開時,我抬頭看紫田村旁邊的著名居屋兆康苑,裏面 數以萬計有安穩居所的香港人,怎麼就對一街之隔的集體欺凌置若罔聞?*」
文中把焦點集中提到,非原居民希望得到安置和合理賠償。雖然文章提出大眾傳媒的報導不足之處,但卻把兆康苑說成冷酷的一大群人。
我不能認同這點說法。
.......
對於屯門 54 區計劃,我相信兆康苑居民不太希望該區人口發展的。按照 54 區公屋興建計劃,將來 54 區數幾千居民都必需穿過兆康苑 3/4 期,才能到達兆康西鐵站,至少為 3/4 期構成人流複雜。就算將來沿輕鐵路軌擴建一條長長的天橋,也會遇到居民反對,嚴重影響兆康苑整村的外觀,也把本為一體的 1/2 期和 3/4期進一步分隔。
.....
據兆康苑 3/4 期居民指出,多年前立案法團曾去信政府,以上述人流複雜為由反對 54 區興建公屋。
據聞也有互委會或居民,反對在兆樂閣對出路口,即紫田村入口,興建行人天橋連接 54 區。
在紫田村一事在電視新聞報導後,我才醒起 54 區發展一事,我相信可能也有不少兆康居民,也是在新聞後才知道或記起該處興建公屋。
為何區議員及另一政黨的社區幹事,在紫田村一事上電視新聞後,好像沒有就此事作出任何行動或處理。我暫不作出估計,請獨媒記者和社運人仕親自向有關人仕查詢。
再者,起初菜園村居民的要求是不遷不拆,而獨媒和大眾媒體分別指出紫田村受影響居民要求安置和合理賠償。假如這刻紫田村仍是以不遷不拆,反對發展 54 區興建公屋,會否得到更多鄰近居民的支持就不得而知了。所以發展 54 區並不止影響到紫田村,也影響到整個社區的發展。
所以我不能認同這篇獨媒文章,以兆康苑來作一個強烈對比,或構成分化兆康區一帶社區內各處居民,說成兆康苑高高在上而懶得理。報導方向同樣可能錯了之外,也對兆康苑造成不公。
http://sammy.hk/2010/09/08/siuhong-and-clearance-of-tsztintsuen
蘋果日報報道: 屯門紫田村明收地 27戶「搏埋條命」 老婆婆揚言自焚保家園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90...
【本報訊】臨近中秋,近百名屯門紫田村民的家園勢將被毀。政府上月初收地失敗後,鐵定明日鐵腕清場, 27戶人家決定負隅頑抗,長者揚言大不了淋火水自焚,壯丁已準備了大鐵鏈反鎖,矢言「搏埋條命」保住祖業。拆屋前夕,他們想告訴外界,不是因「嫌錢少」拒絕搬走,只是對現行收地政策不公、新界發展專門欺壓非原居民感極度憤慨。
紫田村村口貼滿「無恥政府不理民意」的標語,警車昨日在村口徘徊, CID致電拒遷的村民「收風」。地政總署上月 3日初次收地時,已打破了部份寮屋的門窗,噴上收屋告示。村民 Stanley投訴,政府當日最少「收錯」兩間屋,他說:「業主根本冇話畀佢哋收,其中一個阿叔係聾 o架,佢屈人哋喺電話度同意!」
政府 8月 24日已發新聞稿表明會在 9月 9日「清拆整個地盤」,土地用以興建五千個公屋單位。但直至昨日,受影響村民仍堅持死守。村民代表黃偉興帶記者進入他的 4,000呎「豪宅」參觀,車房停泊了多部跑車、全部傢俬擺設原封不動,「我乜都唔執,政府未傾好安置,我唔會搬」。
黃偉興直斥政府的收地政策「黑暗」,向原居民傾斜。他指出,政府最初的規劃,包括收回部份原居民土地,最後卻只趕走非原居民。網站「獨立媒體」翻查了相關文件,發現政府最初的收地範圍包括原居民建的丁屋「紫田花園」,但根據去年公佈的藍圖,紫田花園卻避過收地的「厄運」。
黃偉興指出,政府要收回原居民的土地,首先要撥地給他們重建,再賠償 130萬元建屋費、兩至三年的建屋期內,每月要補貼近 8,000元的租屋費。但非原居民的租戶沒有賠償,地主也只按呎價 474元賠款,上蓋物業不獲賠償。他不滿規劃發展專「恰」非原居民。「我哋起碼住咗超過 40年,好多人都三代植根喺度」。他表示明日會以鐵鏈反鎖一家五口拒收屋,「我豁咗出去,如果政府硬要毀我祖業,我真係唔愛命都同佢搏過」。
四口家獲安置 300呎單位
年近 80歲的周婆婆在屋內堆滿一袋袋衣服,「最多用啲衫點火燒自己,好過火化」。離開逾千呎大屋,因兒子的入息超出了上限百多元,不能上樓。政府安置一家四口入住 300呎、月租逾 4,000元的房協單位,「間屋係我哋辛辛苦苦起 o架,係賠咗百幾萬,不如你畀番間屋我,我一毫子都唔愛。」
村民一方面準備抗爭,另一方面正尋求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政府部門明日拆村。正協助村民的屯門鄉委會第二副主席曾展雄昨曾向地政總署了解,對方表示明日必會入村。他希望政府再給予寬限度讓居民搬遷,以及檢討收地補償機制。「收雞牌都唔會有入息審查啦,點解對非原居民就咁苛刻」。
又一群暴民
我唔知道, 當收地的政府合法地通過, 市民仍不滿而用暴力反抗, 香港還算不算文明的城市.
電台報導問題是收地的賠償, 我想大多數香港人都在意錢, 聽到什麼父母不能再和兒子同住, 我心內暗笑, 也許兒子等這一天等了好幾十年了;
以我所知, 部份問題是居民的療屋非法建於政府和未得同意的私人土地上, 究竟政府應該依足規矩還是息事寧人比錢算呢?
so?
如果係真金白銀買地返黎愛黎退休, 而家住住下賠得果百幾萬迫佢搬, 呢d錢連買個小單位都啱啱夠仲要再俾厘印裝修搬運....咁佢順氣唔搬好正常吖, 又係暴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90...
唔該樓上果位仁兄唔好用少數 (其實都唔知有冇, 希望有紫田村人澄清) 人做緊既唔合法野黎打晒成村人, 混淆視聽, 亂指村民為"暴民"
就算電台話居民在意"錢", 係因為而家個賠償都唔夠人地買返相若大小的屋. 迫你搬仲要大屋換細屋, 你得唔得呀?
then?
樓上那位, 我無講過所有村民都係暴民, 請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真金白銀買塊地 (先不論是否合法購入) 唸住過老, 大哥, 起香港, 有邊個可以保證買間屋就可以過成世? 如果賠幾百萬都唔夠佢買個小單位, 就唔知道市區d 人點樣置業;
由療屋到比錢上樓, 我唔知道一個霸佔政府土地的人還可以強求什麼, 我地不如一齊走入新界搵塊官地住佢十幾年好過去打工.
問題是, 政府已跟法例做, 我唔明白仲有何原因買佢怕, 唔通個世界真係靠惡?
紫田村是寮屋村,據我的理解,是在未有改變土地用之下,在私人
紫田村是寮屋村,據我的理解,是在未有改變土地用之下,在私人土地或官地違規興建的房屋,簡單來說,是屬於非法興建。
如果從政府角度去看,收非法興建的寮屋,比合法興建的丁屋,更合理,亦更容易。
政府在1982年登記了已存在的寮屋,在84年進行登記,當要拆卸時為這些居民提供遷置安排。至於其後買入、租住寮屋的,不會有任何賠償及安置。
其實政策一直很清淅,當然從人情來說,村民很可憐。而原居民的特權與丁屋政策亦固然荒謬。但撇除財力、背景,如果有人非法在土地建屋,亦不為人所接受吧?
非法建屋不可接受﹖
這個問題也值得商榷,是否合法,是取決於政府的政策。當年政府容許木屋及寮屋大量興建,是因為人口高速增長,政府沒辦法處理,所以一直容許這個情況,這種「非法」本身有一定的社會功能。到了那片建滿寮屋的土地有價值的時候,政府就會收回這些土地。八十年代凍結寮屋,自然是因為土地價值高速上升,政府要控制全港的土地。我在想,如果貧富懸殊如此嚴重,貧民無法安居,容許他們「非法」建屋,減輕生活負擔,也未嘗不是好事。
紫田村大部份的屋,也是五、六十年代慢慢興建起來,不少已是四十年的家園。與在二零一零年霸佔土地建屋,有根本的差異。這個例子不算妥當。
我想說的是,其實買賣雙方、住客、業主、政府......大家
我想說的是,其實買賣雙方、住客、業主、政府......大家都一直知道遊戲規則是怎樣,怎樣才獲得賠償安置資格、賠償安置怎樣計算,這十多年來都沒變。當然,寮屋怎麼會越來越多,關係到地政執法不力,以及高地價政策令低收入人士(當中不少是新來港未能上樓)難覓居所等等問題。但這也不代表寮屋是合法的。
合法與合理
是否合法,法律上有白紙黑字,沒甚麼好討論;不如嘗試討論是否合理、合情。
這裡不是說是否合法並不重要,只是那也不是唯一的討論標準。
是否合法並不是唯一標準,但也是不能忽視的標準。 寮屋存在已
是否合法並不是唯一標準,但也是不能忽視的標準。
寮屋存在已久,政策一直沒什變動,大家知道居住、買賣是沒有保障,尤其是1984年後遷入的,政策更是已經落實了。嚴格來說,大家是你情我願、心甘命抵接受。曾跟一些住寮屋的朋友談過,他們願意付幾萬元買一間寮屋,換取相對板間房或套房好一點的空間,又不用付租金,而且環境許可的話,可以擴建所住的寮屋...心態有點是"博一博","博"政府不會那麼快收地,"博"收地時政府會有安置...當然,這不代表是所有寮屋居民的心態,但某程度代表了他們的處境。
對於那些住了幾十年的老街坊的處境,其實我很困惑...困惑什麼才是家?在一個不被認可的地方住了大半生,對他們來說是家,但對社會來說卻是一個不獲承認的居所。但從一方面看,他們其實知道有這樣的結果的...
菜園村的情況,我相信社會是因為政府收地建一條大家都不想建的鐵路,所以對菜園村的居民寄予同情。但這次,政府收地是建公屋,收地的理據充份得多。
這裡可以分兩方面談,即那間屋是建在官地,還是私地。
這裡可以分兩方面談,即那間屋是建在官地,還是私地。收官地可能較收私地理據充分,兩者的合理程度未必全然相同。
由於朱凱迪說此次收地主要是私地,而菜園村的例子也是有不少私地,那樣如果收的是私地,而這些私地是村民的恆產,不知大家認為那過程又有多合理呢?如果村民的恆產可以以估價可疑、缺乏獨立評估的方法收地,他日我們的恆產也可以隨時被充公。
至於寮屋的政策,如eg9515所言,那是政府當年為了疏導市區人口而默許的,並以1984年為分界線。可是在默許的過程中,是否已有確切預先告知將來的命運?屋主的知情權,是否被保障了?這也是值得商榷。
阿 Adelaida, 可能你是自小住在城市,
阿 Adelaida, 可能你是自小住在城市, 對什麼是原居民, 什麼是牌照屋,療屋可能是分不清吧? 如果這班人是曾有向政府買下了土地,這就是私人地了, 現在政府以農地的級別作為賠償, 我想你也應該很明白了吧! 如果他們是地主, 政府要用不公平待遇收地, 他們大可以拿地契出來, 現在卻沒人拿出來是什麼原因, 就是因為土地是公家來的, 是政府地來的!!
老實說, 現在香港土地串金尺土, 他們卻已霸了公地霸了幾十年了, 現在政府是用農地級別去收紫田村, 因為幾十年前這是農地來的, 在無王管的情況下, 村民們都紛紛建屋, 鐵皮有, 幾層的又有, 現在政府收地是會再按個別家園的新舊情況, 再額外賠償給他們, 如果是石屎屋, 賠償是會多點, 如果是鐵皮屋, 賠償當然是會較少。
政府好像不是只賠錢就算, 還會安排他們上樓, 你說他們現在住的是大屋, 政府卻賠這麼少錢給他們是很不合理很不公平, 難道現在要拆他們霸了幾千平方尺地的大屋, 就要同樣賠大屋給他們嗎? 別忘了他們的地是霸的, 不是向政府買的, 年年都只是向政府交幾十元地租, 又不用交差餉, 以你所想, 應該是要在半山區和豪宅區才會有合適他們的家園了! 當然老人家和一班後生的, 大屋要搬細屋, 是會很不習慣了, 別忘記很多窮人和老人家, 只是租住幾十平方尺的床位已而!! 他們的床位月租比那班地霸給政府的地租還要貴很多倍呢!!!
政府如果不這樣做, 香港還有地方可以發展嗎? 難道要將維港填平來起屋去保護這班地霸嗎? 這樣對香港人公平嗎?
還有為什麼政府不去收丁屋呢? 因為收丁屋丁地是較複雜的,
還有為什麼政府不去收丁屋呢? 因為收丁屋丁地是較複雜的, 賠償是要屋賠屋的, 還要賠錢的, 為什麼原居民有這種特權? 紫田村那班地霸說住了幾代到現在也才40幾年, 但原居民的祖先在清未時候已在這地方居住, 到英國人統治下為了收買人心, 就給了這班原居民這些權利了! 不是原居民的當然不會有這種"特權"了! 可知道是不是原居民政府的擋案是有核實的, 他們是有族譜的, 一代一代的都可以查上去, 不像非原居民人多複雜, 不排除有的住了幾十年, 但有的只是在混水模魚罷了。
看完各位回應有以下問題: 1.
看完各位回應有以下問題:
1. 目前留下來的是那些"不合資格"上樓的一批, 由3月至今, 都半年時間, 為什麼仍未解決? 是政府無心好好處理, 還是他們賴皮死都唔肯走? 看來上文已有答案
2. 1984已經是一個很清楚的截數時間, 至今也有26年, 即使非原居民是地霸, 那麼原居民又何嘗不是地霸? 分別只是原居民有超過112年歷史 (以1898年租借計)與非原居民有26年至112年的分別而已, 如果政府是有齊所有這類1984年已建寮屋的紀錄, 就應該一次過買斷全新界非原居民的居住權(不是要立即收回他們的居住權, 只是現在先賠償, 到日後真正需要收回時就按程序收回), 否則類似紫田村的抗爭 一定再會發生(如政府繼續目前態度, 新界北3大區就一定再出現)!
3. 除了賠完錢打發非原居民走, 政府真的不能發展高層公屋的同時, 預留部份土地作1-2層平房發展? 私人發展商可以有能力大幅收地發展低密度豪宅 (例如古洞南的歐意花園, 範圍之大, 嚇死人), 難道政府沒有地去做? 真的非原居民就沒有資格住平房(除了向地產商買豪宅平房外)?
希望繼續保留目前生活方式, 難道就必定要與賠償拉上關係? 還望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