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聯同警察過百人,九月廿八日闖入屯門紫田村將所有村民趕走。翌日各報以「收地終完成」、「收地順利」、「和平清拆紫田村」為題目,從題目的用字看得出,編輯們跟政府一樣,為事件按預定的劇本結束吁一口大氣,之後十日,除了吾友林輝及陳劍青兩篇短論外,再沒有其他討論,報章社論連一句行貨的「促請政府檢討目前的收地政策」也懶得寫。但正如筆者上次提到,這次收地個案,一來村民的問題遠未解決,二來實在有太多的東西值得討論,melody chan的司法覆核判詞簡介就讓我們看到報刊的法律新聞如何反智和誤導。一班浸會社工系同學也看到討論的必須,十月七日﹝上星期四﹞在浸會大學組織了一個小型討論會「從紫田村事件看香港土地政策」,請來紫田村關注組代表黃耀華、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成員陳劍青,跟幾位石崗菜園村村民和一些浸會同學一起討論。
根據早前明報的報導(1),由於紫田村被清柝收回,村民所養的狗隻頓時流離失所,變成無家可歸的流浪狗。地政署的人員更只留下一句「丟咗佢囉」,漠視因拆遷而遺下的問題。
在現時政府開發新界土地時偏向壓迫非原居民村落的政策下,政府給予非原居民的選擇就只有金錢賠償或上樓,斷裂了村民過往的生活方式。村民在被迫上樓的情況下,除了是告別以往的鄉村生活,亦因為房屋署不準在公屋養狗的政策下,動物也要面臨「被逼遷」。
除了紫田村的村民外,同樣面臨遷拆命運的菜園村亦逃不過這個困局。
菜園村村民婷婷,家裡養了三隻唐狗,分別養了三至六年,由於家裡選擇了上居屋,不能繼續養下去,為了避免愛犬成為流浪狗,她不斷尋找方法令狗隻可繼續生活下去。
自得悉要拆村以來,婷婷一直擔憂她的狗隻會如何,兩個月前開始四處向朋友打聽能否收養她的狗隻,但得到的答覆都令她失望。後來她向愛護動物協會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SAA)查詢,但都無功而回。問及婷婷最壞的打算,她說可能是把狗隻遺棄,讓牠們成為流浪狗,亦曾想過把牠們送去人道毀滅,如斯矛盾。較幸運的是,現在她的狗隻初步來說有了明朗的去向。
你們以為我不知道;但其實,我心裡一直都很清楚。
那天,忽爾傳來紛沓的腳步聲;陌生的氣味剎那間籠罩,空氣中揚滿沙塵。叫囂與哭泣聲中,電鋸轉動,利剪揮舞。汽油味攻進鼻孔,嗆得下淚,然後我在淚光中看著家門被噴上紅漆。
註:上圖攝於一粉嶺農村

弱者的武器:農民反抗的日常方式
本星期初的一個下午,兩條非原居民村落遭遇地政人員的收村行動,他們的土地與生活的歷史從此劃上句號。連帶十一月的菜園村,與及未來政府著意選取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內的十多條村落,都在挑動一波又一波本土村落抗爭。如果我們不是立即要找個政治正確的說法,政治及人類學者占士‧斯科特(James Scott)的著作《弱者的武器:農民反抗的日常方式》絕對能夠衝擊當下村落抗爭的理解。
斯科特的觀點在其四十多年的研究生涯中經常予人語出驚人之感。在整個時代都推崇國家推動良好政策的行為,他則研究大量例子顯示國家其實短視得往往要令政策失敗收場。當人類學認為平地人比山地人因物質條件建立較佳的文明生活,在作者筆下山人才是逃避管治者粗暴勢力的妙計,平地人的文化族群反而遭到連番剝削與破壞。在《弱》一書內,當代學術和常識上對村落或農民抗爭的理解,再又被它的獨到發現所突擊。
高等法院於9月24日頒令,拒絕紫田村村民申請司法覆核地政總署署長發出的「遷出通告」;經傳媒報導後,引起很多市民特別是社運人士不滿,認為判辭中法官把公屋居民的利益與紫田村的利益對立起來,分化基層社會。本文將對該判辭作基本分析,希望有助大家彌清判決,重新將議題聚焦,為未來各種收地戰作好準備(1)。
報導錯了
報章報導的基本事實錯得嚇人;胡亂剪裁法官的判辭,幾近老屈;甚至陰陰濕濕暗示村民貪得無厭。例如《明報》(2),先指村民各自收取了賠償金,再說:「法官指出,明白申請人覺得為社會需要而犧牲,理應得到更合理的處置,但香港房屋需求大而資源不足,收地前政府已作適當諮詢。法官又指村民的住所本非合法建成,也是政府發放特惠津貼時的考慮因素,假如村民不滿賠償,仍可到土地審裁處要求評核賠償金額。」
圖片及副題為編輯所加。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地政總署於9月28日引用士地收回條例,收回紫田村非原居民的士地,興建公屋。當收至何家村時,地政人員破鐵絲網而入,並讓部分記者人員進入何家村後,便立即全面封鎖何家村,令到部分媒體不得進內。有學生報記者繞路內進拍攝,警方以安全為名,拉起人鏈阻止他接近主要的記者群。筆者以民間記者身份走上前了解,亦比警方推進人鏈。
何家村是紫田村內的一處特別的地方,算是「村中村」,何家村是數個建築組成的一個建築群、小村落,鄰居都是有血綠關係,在紫田村住了四十多年,四代同堂。
昨日,在地政總署剛開始收地時,何家村和幫助村民的民主黨議員陳樹英曾期望可以和地政署人員談判,令期限延遲一個星期,以便執拾細軟離開家園,當知悉其他村民談判失敗,地政人員要求他們立即遷出後,他們便緊張起來,由本來談笑風生,變為匆忙地打包傢俬。
封鎖記者
房署電郵:hkha@housingauthority.gov.hk
漁護署電郵:mailbox@afcd.gov.hk
地政總署電郵:landsd@landsd.gov.hk
房屋署署長柏志高先生:
抗議政府迫令紫田村居民棄養狗隻
今日讀報,得悉屯門紫田村居民因被迫遷,無法帶同飼養狗隻搬往公屋,被迫棄養。我認為此事荒謬無理,特此來信投訴。
紫田村居民並非自願離開,而是因收地而被迫遷。政府應該保障他們離開後的生活如常,包括他們飼養狗隻的權利。狗是人類最常見的動物伴侶,是家庭成員;政府既迫令紫田村居民離開,就有責任保障居民全體成員(包括動物)均有安居之處。從報道中,我得知居民被迫與愛犬分離,傷痛難捨;房署未有考慮居民和狗隻的需要,實在嚴重傷害了居民的感情,也令市民對政府失去信任。而這些本為寵物的動物,已失去覓食能力,無法適應街頭生活,最終只會落得餓死,被漁護署捕殺等下場,更是慘不忍睹。
漁護署經常呼籲市民切勿遺棄寵物,但另一方面,房署卻不容獲安置居民帶狗上樓,等同迫使市民遺棄愛犬,可謂自打嘴巴,不合情理,不符人道。
迪按:屯門紫田村清了場,facebook很多朋友留言"sosad",早已工作超負荷的朋友對沒有更早地協助村民也感到遺憾。民間媒體則不應有憾,因為應做的工作還可以做。紫田村由零七年宣布清拆至今,有關徵地、寮屋、新界非原居民社群的公共討論一點也未展開,現在必須把握時間將方方面面都提出來。獨立媒體將會組織一系列的文章:一) 翻查文件重構事件經過;二)村民司法覆核官司的爭論點;三)新界寮屋、寮屋政策流變及改革方向;四)村民組織過程;五)被迫遷的村民情況等等。以下一篇短文,原擬在九月廿五日的明報觀點版發表,最終出唔成,與其將之delete掉,不如轉貼上來。主流媒體有意無意對新聞事件的framing,以及此framing對事件發展的影響,很值得深入闡述。
今年八月三日,是紫田村清柝的第一個限期,當日村民封路抗議,成功令到地政總署終止清拆行動,延至九月九日即昨日收地。期間,政府各部門放寬了部份居民上樓,但在重要的賠償及安置問題上仍未解決。昨日,紫田村村民再次站出來阻止清拆行動,警方於早上七時十分已到場,並於八時左右開始行動,村民第一條防線被撤。同時,村民向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並在上午獲得截止中午一時的臨時禁制令,清拆行動因而暫停。及後劉皇發與政府商討後,決定將清拆行動延至中秋後,即九月二十七日再次清場。紫田村村民的家園,只是暫時得保。
發叔介入 籲「犧牲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