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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背後的共犯

在印度慘被輪姦虐打的女大學生已不幸逝世。這宗案件引起國際關注,新德里舉行大型示威,只因除事情令人髮指外,更因為這不是個別事件。 在印度,婦女地位低,強姦虐打無日無之。原因﹖且看上述案件發生後,部分官員和政客的說話:「女性被侵犯只因她們晚上外出」、「女性穿得太暴露引人犯罪」、「男女自由交往就會發生這些事情」,一句到尾,就是「被強姦是女人的錯」。

可以說,說上這種話,抱有這種心態的人,都是強姦的共犯。

輪姦女學生的六個人是否互相認識﹖他們為甚麼會坐上同一輪巴士,又同一時間罪性大發,盯上同一個女生﹖我不知道。如果說,這六個人是一個「強姦集團」,專門約好時間一起在公共地方出動尋找獵物,大抵有點誇張。所以,按常理推斷,這個六個人大抵是不認識的,可能其中一個在巴士上「判斷」了當時的情況 「可以」強姦他人而採取行動,其餘數人看著,也覺得可以「分一杯羮」,於是參與其中。而女方又不是跟自己十冤九仇,既已強姦了她,又為甚麼再要施以虐打﹖ 很可能是威嚇受害人不得報警或聲張,好顯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

這樣推斷著的時候,我自己都覺得嘔心。然而,我估計這就是犯案者的心理歷程:有便宜唔使洗頸。這種心態很常見,你你我我他她都有過,而這正是事情可怕之處:當整個社會都認為某些事件很日常很合理時,「罪」便慢慢滋養、累積,終造成不可補救無法挽回的創傷。這六個強姦犯的背後是整個印度社會:女性的地 位就低一點,一點點,那麼的一點一點一點……加起來,就等如欺凌、被姦、虐殺。

內地幾年前有一案例:一名青年強姦了一名弱智女童後,又叫了三名朋友同把女童蹂躪,結果事發了,四人同被判死刑。首名被告傻了眼:「我沒想過會被判死刑﹗我以為頂多娶了她了事﹗」他就是沒想過弱智者也是人,也有感受。

舉凡事情接二連三地發生,就不是個人品格的事了。家暴、虐兒、虐待動物……整個社會誰能獨善其身﹖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們誰都脫不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