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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癈核到香港的公民社會

日本福島地震兩週年,3月9台灣全島的廢核遊行,紀念核災之餘,也在反對政府於新北市建造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四)。核四該不該建,我不評論了,自己看再評判,ok?

參與的人有媽媽挺著大肚喊著「要孩子,不要核 子」;有人穿上全套保護衣物,在高溫下完成遊 行;也有人帶著腳傷,支著拐杖參與,說:「能 走多遠就多遠」;標語那麼純粹,就明明白白地 寫著「我是人,我反核」......明明是個充滿憤怒的 活動,但我居然看不到半點悲壯。大家就像在嘉年華會裡,各自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對停建核四 的共同意願。談平和,香港的遊行也同樣平和;論歡樂,香港的「七一嘉年華」也不輸。唯一不同的,是在電視面前站出來的都是一個個「個 人」,而不是一個個政黨代表。

這樣的畫面讓我想起前陣子王健壯老師的講座,講座裡老師梳理好台灣自1950年代以來,公民社會塑成的歷史。正如老師所言,沒有必要對比台灣和香港的情況,作為先軀,想像一下當中參考價值就已足夠。台灣早前的社會運動也是政治意味比較重。在「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教育下的一代,對中國大陸還有一種曖昧的情感,那時候的運動也會出現家國山河的願景。後來在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的背景下,台灣人的本土意識漸漸培養出來。民進黨的成立和美麗島事件,更將台灣的社會政治運動推上高峰。政黨某程度上代表了部分民眾的意願,政黨的力量要比個人大,在「創不同」的層面上,社會與政治運動的結合,可說是雙贏。政黨畢竟有政治的agenda,沒能跟每一個對每一件事情的立場完全吻合。零星個人逐漸走上街頭,按著個人對不同議題的觀點,以行動代表看法。街頭運動的目標亦由過去的爭取自由、民主,發展到更貼近生活的「反美麗灣」、「反媒體壟斷」,以至「廢核」等等。訴求日漸變得實在,也更接人性。當中政黨的「抽水」機會亦較當年為低,加上社交媒體的普及,公民不一定要借政黨凝聚力量,個人更直接參與運動,介入城市和社會計劃。從政治到社會,從政黨到公民,台灣花了三十年才走到今天,我們香港呢?

「不要抽水」,我們高呼。我們喜歡藉著傳媒報道,政黨介入替我們討公道:沒辦法,個人聲音太小,無法被政府聽見。漸漸我們被那些「成功爭取」的banner煩倒,高呼「不要抽水」,我們覺醒了!我們漸漸明白更宜居的城市,還得靠我們雙手雙腳造出來。針對不同議題成立民間關注組,可說是香港公民社會的開始。說到這裡,我想要引用王老師當日的一句評論:「社會運動政治化可是有它的必要性」,老師認為政黨的參與,令社會運動搞得更具規模、更專業。經歷了這段路,讓後來民間主導的社會運動,辦得更有條理、更紮實。我想我們還在那拔河而又偏政治化的階段吧?

Stay awake and keep moving!

(完整版本,請見吉暝水部落格:http://movingfromhere2there.blogspot.hk/2013/03/blog-post_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