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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誠明 枉入新亞 立即下台

新亞書院校訓為「誠明」,講求做人應以至誠,只有誠才能做到通曉道理。新亞精神講求的,是做人的品格與學業齊頭並進。誠,正正是我們作為新亞學生所不斷追求的。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涉嫌與他所負責的公職有利益衝突,,但仍再三欺瞞公眾,不肯正面回應傳媒和公眾的質詢。局長多番妖言惑眾, 誤導公眾以圖逃避責任, 毫無誠信可言, 更無一公職人員應有的承擔。

於今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 他竟厚顏無恥地試圖以新亞書院校歌來開脫自己的罪名。本會認為他不但對新亞精神毫不了解, 甚至侮辱了新亞書院和新亞校歌。

年7月, 陳局長被傳媒揭發他經營劏房, 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之後又被揭發他太太旗下的景捷發展涉嫌與某地產集團合謀隱瞞買賣太角咀一單位近六成樓價, 令其少交數十萬元利得稅, 涉嫌避稅。但他竟然無恥地否認有經營劏房, 「捉字蝨」稱買入的單位只有「板間房」而非「劏房」, 圖以語言偽術逃避責任。直至近月, 他硬銷在社會上有極大爭議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激起眾多反對。然而傳媒查冊查出局長本人與他的家族持有古洞北的土地, 與他所負責的政策有直接的利益衝突, 但他竟然沒有申報, 欲隱瞞公眾, 令人神共憤之。局長的誠信與人格早已破產, 但仍不願下台和認錯, 不斷說謊。例如, 陳茂波聲稱他自己只是代表國萬實業買入地皮, 但有村民向傳媒出示陳當年簽署的租單, 又指陳自稱土地業權人;他又聲稱 Orient Express 是由太太許步明及”其家人”擁有, 但原來「太太的家人」是陳局長的兒子陳天行,簡直荒謬。陳茂波三番四次的隱瞞事實﹑欺騙公眾﹑逃避責任, 實非一個局長應有的態度, 也非一個新亞書院的學生應有的人格, 更非一個有道德﹑有誠信﹑有承擔的人會有的態度。

陳茂波局長根本沒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前提, 引用聖經和新亞校歌只單純希望逃避責任,混淆視聽。本會強烈譴責陳茂波對新亞書院校訓「誠明」毫不尊重, 也丟了新亞書院和校友的架,侮辱了我們珍而重之的新亞校歌。本會要求, 陳茂波立即下台, 不應再尸位素餐, 影響新亞校譽,真心為港人福祉設想。

新亞書院學生會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