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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是最惡劣的暴力——寫在香港貧窮線公布前夕

香港首條官方貧窮線明天(9月28日)將會公布,儘管其計算方法存在著不少爭議,但其歷史意義具大,因為九七前的英殖民地政府和九七後的特區政府都從不公開承認香港出現嚴重的貧窮問題。

董建華在2005年建議成立扶貧委員會,首次指出了香港出現貧窮的情況,但隨後數屆政府的扶貧政策並無新意,某程度上也只是延續了港英政府對待貧窮的態度和政策。

何謂「貧窮」?

從學理上,收入貧窮可分為「絕對貧窮」和「相對貧窮」兩個概念。

「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通常是指個人的收入不足以滿足食物需要和非食物需要例如衣服和住房。例如,聯合國的赤貧標準為個人收入每日少於1.25美元,而貧窮標準則為個人收入每日少於2美元,但這標準通常只適用於經濟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

香港扶貧委員會起初曾討論以「基本生活需要」來訂定貧窮線,即是「絕對貧窮」的概念,但由於訂定過程比較複雜,計算一籃子清單時會有極大爭議,所以改為採用「相對貧窮」的概念。。

而「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的概念,一般是將一個地區的居民收入中位數或平均數的四成至七成作為一條貧窮線,收入在貧窮線以下則當是貧窮人口計算。例如歐洲國家通常是以收入中位數的六成作為貧窮線,而香港政府正打算以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貧窮線。

玩弄數字把戲的工具?

貧窮線一般會以「除稅及福利轉移前」和「除稅及福利轉移後」的住戶收入作比較。「轉移前」是指以住戶的基本收入作為制訂貧窮線的基礎,「轉移後」則是扣除稅項,並計入現金福利轉移如綜援、生果金等紓困措施,以及非現金福利轉移如教育、房屋、醫療等,以評估政府扶貧政策的成效。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年第二季(4月至6月)的統計資料,1人住戶、2人住戶、3人住戶、4人住戶、5人住戶和6人或以上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分別為港幣$7,000、$16,500、$22,400、$30,500、$38,900和$43,200。因此,若以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一條貧窮線,相對應的貧窮線為港幣$3,500、$8,250、$11,200、$15,250、$19,459和$21,600。

有學者估計以「除稅及福利轉移前」的住戶收入,所推算出來的香港貧窮人口有120至130萬,而「除稅及福利轉移後」所推算出來的數字估計則有70萬至100萬。但究竟哪項福利應該計入福利轉移,一直存在著不少爭議,所以貧窮線其實有機會成為政府玩弄數字把戲的工具,肯定現有的扶貧政策,需要民間繼續積極地監察和提出建議。

政府今次訂立貧窮線,只是踏出了扶貧的第一步。未來要制訂怎樣的扶貧政策,以及整個社會對「貧窮」的看法其實比貧窮線更為重要。身處於香港這個信奉新自由主義的社會,我們從小便被港式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洗腦」,潛移默化地將「窮人」與「懶惰」、「抵死」、「唔努力」、「自作自受」等負面字眼劃上等號,覺得貧窮只是他們由個人所造成,又認為他們只要自力更新就能脫貧。

人愈大,愈發覺那些想法「好傻好天真」。

「聖雄」甘地曾經說過:「貧窮是最惡劣的暴力。(Poverty is the worst form of violence.)」這句說話深刻地烙印在我的腦海裡面,一直提醒著我,「貧窮」並不是由窮人所創造出來的問題,而是由整個社會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社會政策、法律等社會環境因素所合力創造出來的問題。古今中外的歷史均顯示出,貧窮與權力存在著密切的相關,貧窮大多是源於戰爭、略奪、殖民、剝削、壓迫、人禍……貧富懸殊通通都是政治的暴力。

若果香港社會仍擺脫不了新自由主義的剩餘福利觀念,不解決結構上的問題,例如地產霸權、工資過低、租金高昂等問題的話,未來政府所制訂的「扶貧」政策也只會是「施捨式」、讓福利領取者失去自尊的剩餘福利項目,而不是公義財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