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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輪椅使用者的親身敍述

一名輪椅使用者的親身敍述

看似美觀的「石仔路」,卻對輪椅使用者造成極大困擾。

作者/農夫子

城市的空間設計和使用表達了一個城市的人文精神與生活價值。

我作為一名輪椅使用者,生活在這個既有許多古舊建築和狹窄街巷,又正不斷面對大肆擴張的環境中,這幾年來的城市建造,包括人行道改造,公共單位設施,交通配套,以及讓殘疾人士參與的各項社會活動空間,深深地影響著我們的日常行動。當中有讓人感到進步的地方,許多時候卻令人十分沮喪。

以民政總署美化或改造人行道的工程為例,最近這幾年來,其肆意將澳門大街小巷的人行道改用磚塊、碎石或卵石舖砌。輪椅使用者每天經過這樣的人行道時,總會感到困擾不安。因為碎石或磚塊之間的縫隙不僅增加了輪椅前進的磨擦力及阻力,我們推輪椅得更費勁,使力辛苦;也令滾動的輪椅震盪得更利害,身體搖晃不定。在凹凸不平的人行道上,坐著的感覺十分難受,彷彿是一種懲罰。此外,時間一長,路面縫隙積藏的泥垢和油污往往成為拐杖使用者的陷阱,尤其是下雨或潮濕時,更容易令人滑倒受傷。

在這個到處都被改造得風風光光的城市中,我們卻舉步維艱。 所以,我有時不得不相信,所謂的公共空間是不平等的,只是一個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憐憫與施拾。同為一個人,為甚麼一個可以由公共場所的大門口大大方方進出,而一名輪椅使用者卻要大費周章地尋找他的無障礙通道,或迫不得己地等候人家的協助。有時,雖然公共設施的設計已考慮殘疾人士的需要,卻仍反映了其並非作為一個自由的主體。如氹仔奧林匹克泳館,接待處設在一樓,公眾由梯級直達一樓大堂的接待處,但殘疾人士的入口設在地面的後門,門長期上鎖,沒有指示沒有人看守,你必須找保安員開門。又例如文化中心劇院,無論是樓上樓下你只能坐在最後一排,也是你唯一的選擇。戲院內連扶手也省掉了。

年前,我曾向有關方面反映水坑尾天神巷中間路段的兩級梯階影響出行,路過的輪椅使用者都必須半途折返,繞路而行,希望能夠改造成斜坡。當局的回覆竟然是經諮詢公眾後,社會未有共識,不能改造。我不禁地問:這個社會到底是誰的社會?!這個當局到底是誰的當局?!也許,這只能說是不同的人處身相同的空間,卻會有不同的體驗與感受吧,誰會在乎你!

我始終認為在一個文明的社會,公共空間是無須刻意標榜無障礙的。如何設計及建造公共空間,必須考量所有人的需要與感受,如斜坡可供輪椅使用者和手推嬰兒車共用;大門可讓所有人自由進出,這樣的空間才有意義。我們需要的是一個人人都能被尊重的環境,只要有相互接納共處的公共空間,我們一樣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動著,一樣地享受著生活,一樣地熱愛著這個地方。 期許,讓我們從一條舒坦的人行道出發,展開這個城市的優閒生活之旅。


奧林匹克游泳館的無障礙通道,長年鎖上,必須叫保安開門,才能使用。


奧林匹克游泳館有「無障礙升降平台」,但不得不叫保安幫忙,這還能叫「無障礙」嗎?


為什麼無障礙通道,需要大費周章找人幫忙?

(獨立媒體網根據與論盡媒體之內容交換協議轉載此文,原文載於論盡媒體:一名輪椅使用者的親身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