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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李浩暉:功能界別不可「保育」

【文化論政】李浩暉:功能界別不可「保育」

圖:電影The Truman Show截圖
Source: http://www.abovetopsecret.com/forum/thread857074/pg1

最近由香港第一代公屋美荷樓活化而成的青年旅舍終於開幕了。自2007年天星皇后的保育運動之後,政府為回應市民對古蹟保育的需求,便推出了「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美荷樓是第一期活化項目之一。同期的大澳警署、北九龍裁判法院、雷生春等等已經相繼活化成為精品酒店、藝術學校及中醫藥診所。當你一走進活化後的美荷樓,第一件事便見到一間小型博物館,裡面除了一些不錯的歷史材料外,亦有些舊式公屋單位的複製品。旁邊是新設的餐廳和精品店。在我參觀當日,有一對老人家,見到舊式公屋的單位時十分雀躍地跟自己的女兒和孫子講述當年的人和事,聽得我津津有味。可惜明月照溝渠,女兒和孫子真正有興趣的似乎是拍照及登錄社交媒體,歷史承傳又一次失敗了。到了新設的餐廳及精品商店,差不多所有八九十年代日常生活及書本上出現過的舊東西也四散在這個空間。跟剛才的博物館有所不同,這裡的舊東西都附上一張價錢牌,而且收費並不平民化。誠如梁寶山及呂文珊曾在本欄發表的文章所言,懷舊熱在保育運動之後不但變得有價有市,而且更在商場、社區遍地開花,但這股人人講保育的風潮,發展至今反而危害被保育的歷史或原初保育的對象。那現時古蹟保育到底代表了什麼?

符號意義的政治操作
Manuel Castells在《The Rise of Network Society》曾經指出互聯網出現之後新社會的本質已經改變,資訊型城市成為了「流動空間」(Space of Flow)。雖然我們日常生活在城市的某個地方(Space of Place),但由於社會的知識被控制流動空間的精英所佔據,因此我們日常生活的經驗與透過媒體接收的知識有著愈來愈大的間隔。可以預計,如果資訊流動的速度加快、間隔愈來愈大的時候,我們在忙碌的「地球」要詳細、深入了解那些在「火星」發生的事將十分困難。那些有如UFO滿天飛的專有名詞及特別用語,將約化成一堆堆符號。這些符號到底代表了什麼?稍有不慎,我們便很容易被當中的政治操作所蒙騙。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負責指定的世界文化遺產為例,它的品牌在全球旅遊興旺的今日早已成為各國政府爭相搶奪的金蛋,世界文化遺產跟經濟發展密不可分的關係,直接影響到成員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選擇的遺址、UNESCO的決定以及上榜後成員國的保育辦法。世界文化遺產本來的目的在於鼓勵保護對人類歷史有重要影響的自然及文化遺產,但結果卻是旅遊業吞噬了歷史承傳、社區連結、以至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旅客卻玩得不亦樂乎。到底世界文化遺產的品牌如何代表古蹟保育成為一大疑問。

功能界別亦要「保育」?
在政治範疇上這個「代表」的問題更為明顯。現代社會複雜,管治事宜交由官員及議員代表市民負責。本來這種關係已經很容易出現「代理人的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委託人與代理人的利益經常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代理人因而會利用兩者之間的訊息不對稱去追求個人利益,而現時政改諮詢中提及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可以說把這個「代理人的問題」發揮得淋漓盡致。

有官方人士認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參考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選委分四大界別及當中三十八個界別分組。本質上提名委員會與立法會功能界別的概念無異,分別在於這些選委只需要負責提名特首候選人。先不說選民可以基於什麼在未有特首候選人之前選出界別代表,只說功能界別如何能代表業界已是一大問題,當中又以如何定義選民資格最為關鍵。現時立法會功能界別最為人詬病之一是缺乏代表性。以「體育、文化、演藝及出版」界別為例,選民主要以組織為單位,投票資格與管理層或會員資格掛勾,因此選民大部份是組織負責人或政府認可組織的成員。而且,成為選民的條件光怪陸離,以致某些組織可以「單細胞分裂」,一間電影院公司透過分店有四至五票;又或一些與界別沒有太大關係的組織如鄉事委員會或運輸公司也可成為選民。什麼組織可以被定義為界別的一份子是政治問題,又直接影響被選人向誰負責。現時要求完全取消立法會功能界別的民意十分清晰,在提名委員會「保育」功能界別實在是開民主化倒車。

「提名委員會」代表香港市民?
一位研究國民政府時期社團運作的學者睿智地指出,國民黨在抗戰後召開的國民大會亦有職業團體代表制,很多社團被選為「代表」,但這些社團多跟它們代表的群眾脫節,變成了政府的應聲蟲,究其原因跟它們的成立背景、幕後金主等等很有關係。社團發展至此,成為僭越人民權利的核心。這些社團以人民之名,替政府行獨裁之實。如果透過所屬界別來定義選民資格的問題多多,那麼提名委員會內的選委如何代表「界別利益」?提名委員會作為一個機構又如何代表不同界別的「均衡參與」?被這機構提名的特首候選人又如何「有廣泛代表性」?「三個代表」之後的特首候選人跟市民脫節的程度實在難以想像。

香港民主化的道路由起初對民主的訴求到現時有限的選舉政制,一走便是三十年。到底「民主」這個符號最後代表什麼?會否像古蹟保育一樣變得有消費無歷史,民主變得有選舉無民權?這取決於香港的公民社會能否持續地跟當權者爭逐這個符號所代表的意義。歷史除了買賣的價值外,還可以鑑古知今。只要不忘記過去,我們便擁有未來。

作者為香港文化監察成員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3年12月23日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