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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政改需符基本法 支持公民提名人數非考慮

袁國強:政改需符基本法 支持公民提名人數非考慮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2月18日)下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於城市大學所舉辦的「大專學界政改論壇」,與學界進行對話,論壇有百多人出席,當中包括各大學學生會、學民思潮、熱血公民等團體。袁國強在論壇上指,政改需考慮中央態度,即使民調顯示66%市民支持公民提名、諮詢期間有大量支持公民提名的意見,政府亦只會考慮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袁國強於論壇結束後立刻循後門離開,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政改需考慮中央態度

袁國強於論壇開始時表示,現時政改達成共識仍有一大段距離,呼籲市民應以普選特首為目標,收窄距離,希望同學以和平理性的態度去討論,而非抱著「非友即敵的心態對待」。

有中大同學質問袁國強在關鍵時刻,會站在香港市民一邊還是中央政府一邊。袁國強指,作為香港政府官員向市民問責是理所當然,但最後特首由中央任命,故不得不兼顧中央的取態,所以諮詢時除了考慮香港政府、市民、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亦要參考中央政府的意見,亦因此才會將中央官員的言論輯錄在政改諮詢文件內供市民參考。作為政府官員,其責任在於收集各界意見後,如實向中央反應。

人數不是廣泛代表性的標準

有同學指出,《基本法》沒有寫明機構提名,亦沒有明確否定公民提名,為何政府提倡機構提名卻同時否定公民提名。袁國強回應指,機構提名只是「形容提名委員會的形容詞」,用作區分提名委員會和選舉委員會,若公眾不喜此名,可換成其他名字。

有同學提出可否將提委會擴大至300至400萬人,袁國強質疑是否將所有選民列入提名委員會,就等於具有廣泛代表性,認為人數並非決定廣泛代表性的唯一因素,可以加上其他因素如區議員代表、功能界別代表。

袁國強又指現時公眾對於一人一票選特首沒有異議,關鍵是如何按照《基本法》達成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另又指各公約的最終原則是選舉不能有不合理的限制,而此亦會成為香港是否有真普選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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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一定參考民調

學聯近日就特首選舉應否接受公民提名,及提名委員會是否須由一人一票產生兩大議題於各大專院校舉行學界公投,有同學問政府會否將學界公投結果放入考慮。袁國強表示政府視坊間的公投為民間調查,若這些民調是準備可靠,會放入政府的考慮之中。

學民思潮成員指,真普選聯盟於上月的民調發現香港有66%的市民支持公民提名,質問當權者可否不再堅持機構提名。袁國強表示應用科學態度參考這些民調,需要了解其問題、調查有否解釋清楚公民提名的理念,才可知道該民調是否準確可靠。袁國強又指坊間亦有民調指有人支持提委會,由此可見坊間有不同的聲音,在討論政改時同時要考慮政治現實,是否符合《基本法》及可行。

多次迴避是否排除公民提名

論壇先後有多名同學質問政府是否已排除公民提名,但袁國強卻多次迴避問題,並指現時正處於諮詢階段,要收集各方意見才可決定,而政府亦有責任去提醒有些提名方案有機會違反《基本法》。

有同學問如諮詢期收到大量建議支持公民提名,會否由非法變合法?袁國強表示數量非關鍵,重要是這些建議能否解釋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他又反問若果為了滿足部份人的要求,而將公民提名加入《基本法》是否符合香港的長遠利益。

公投消失於六四事件

學民思潮成員指回歸前的《基本法》諮詢,有6萬多份建議書支持香港實行公投,但六四事件令這些建議消失。成員又斥責袁國強經常用法律作擋箭牌,但法律在非民主政府下已經成為政府打壓公民的工具。袁國強解釋當年收集了各方面意見後,包括該6萬份建議,才產生出有關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基本法》第45條。他亦指出香港市民遊行時需遵守香港法律,若違法會交由獨立司法機構判決,而非政府決定有罪與否,否認政府用法律打壓香港市民。

編輯: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