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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爭在香港的必要性

暴力抗爭在香港的必要性

作者:余雋偉

近日瀰漫著香港的白色恐怖事件接二連三地發生,先有李慧玲被調職再被解僱,再有為電視發牌撰寫顧問報告的顧問公司的總監伍珮瑩「被辭職」,更有轟動全港的明報前總編劉進圖被斬事件。雖然香港經歷一連串不幸的事件,但筆者樂見身邊的朋友開始覺醒抗爭的意義,開始認同和平的示威集會並不能夠為威脅到政府,更認為應以較強硬甚至暴力的手法對待政府。可能當中有人只為了一時之氣,卻要知道抗爭必須首先說服群眾,一時的氣話並不能讓群眾了解暴力抗爭的重要性。筆者希望透過此文,以理性的方法講解為何暴力抗爭是一個可行並有效的出路。

溫和泛民一直主張以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和理非非)的方法表達意見,從2010民主黨走入中聯辦談判就可以見得。他們認為溫和談判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當中有人甚至引用曼德拉的例子,表示曼德拉當年主張以和平協商和對話的方式來推動民主。先不談南非政府和中共所擁有的權力和影響力根本是天淵之別,當年曼德拉之所以能夠說服南非的白人政府,是因為他手持群眾的力量,能夠以「停止武力鬥爭」作為政治籌碼。曼德拉本身是黑人武裝組織的一分子,並非現今人民所認為的和平抗爭領袖,而當他掌握了暴力抗爭的力量後,就有足夠的籌碼和政府談判。這種先暴力,再談判的策略最後就為南非帶來民主和種族平等,推翻了多年的白人統治。

由此可見,如果沒有任何政治籌碼在手,談判的另一方根本沒有理由去和你協商。曼德拉以停止暴力抗爭作為交換條件,令政府知道只有妥協才能換取真正的社會和平和穩定,否則群眾只會無了期地鬥爭下去。反觀香港,當溫和泛民走入中聯辦和中共談判時,他們有甚麼籌碼能令政府接受他們的條件?其實最直接的籌碼就是拿群眾的力量來要脅政府。如果群眾能夠為單一議題聯合起來,並無懼挑戰法治和進行暴力鬥爭,那麼之後的談判才有機會成功。再簡單一點,其實任何能夠令政府意識到群眾的力量的方法都能夠用來作為談判的籌碼。如2010年的五區公投,市民能夠一人一票對政改方案表達意見,當然即使五區公投也未必能夠讓政府妥協,但起碼能讓市民接觸到比慣常的和平抗爭方法更有效作為政治籌碼和更能令政府害怕的群眾運動。

當市民開始有暴力抗爭和革命的覺悟,政府就會開始懼怕,談判才會開始有效。如果沒有暴力抗爭作為交換條件,甚麼和平會談都是毫無意義的。現實往往就是這麼矛盾,要達至最終的和平,必須要有現今的犧牲作為代價。你準備好暴力抗爭的覺悟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