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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和新聞自由到底有什麼關係

劉進圖遇襲和新聞自由到底有什麼關係

今天本來是reserve給投CV,寫paper的,好明天一早去遊行幫忙。可是一上Facebook,看到劉進圖病床上面色蒼白、還比出OK的手勢的照片,在cafe里即刻哭出聲,再也無心干別的。

雖然是曾經是個辯手,但是到現在也沒學會怎樣跟人爭吵。常常只是全盤收下,呵呵兩聲,就該幹嘛幹嘛去了。自由社會,人們有說理的自由,當然也有傻逼的權利。

可是這次不行,因為這不僅關乎言論自由。我特別尊敬的老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砍了六刀,現在還躺在醫院裡。你傷害了我的家人,你恐嚇了我的兄弟姐妹,就是不行。You crossed the line.

劉進圖是我在中文大學傳播法的老師,也是我暑假在明報實習時的老闆。他法學知識淵博,講課邏輯條理清晰。他是第一個讓我覺得因為課前沒讀reading,上課跟不上他的思維邏輯而感到慚愧的老師。在明報實習的時候,每次寫稿寫到11點怨氣重重,但看到他還在編輯室里有條不紊地走來走去,瞬間就怨消雲散。實習的兩個月,他幾乎沒怎麼和我說話,總是一副低頭思考狀,但總能在報紙上讀到他信息豐富、邏輯漂亮、分析深入的文章。

你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儒雅的人竟然會成為黑社會的目標。

梁振英女兒質疑劉被襲擊和新聞自由有什麼關係。的確,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一個人被襲擊,警察未破案,事情未有定論,兩件事未必能聯繫在一起。可如今的香港就是一個不正常、扭曲的社會。

劉被撤換的時候,鋪天蓋地的聲援聲,但我一句話也沒說,就是因為不想亂猜測因果。高層的考慮咱們平民不知道也不懂,劉有自己的打算也說不定。

而且作為一個從內地來香港讀新聞的學生,我特別不喜歡通過一個人的身世背景來判斷他的能力,不是馬來西亞人就一定不熟悉香港事務,不是內地人就一定做不了港聞。不然你以為我這麼努力學廣東話、記香港政客的大頭像、看《基本法》、到本地報紙實習是為了什麼?我對新聞自由的珍視和嚮往不比任何一個香港人差。我那時對劉被撤換感到特別惋惜,本來還想著,說不定以後能到《明報》工作,他就會和我說話了呢。但當時也是覺得不至於,新聞自由沒那麼脆弱。

但直到這星期劉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當街亂斬,新傳學院的學弟學妹們掛出「They can’t kill us all」的banner時,我才意識到香港如今的新聞自由就是那麼脆弱。

下面的話送給給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

你們說把劉被襲擊和新聞自由兩件事放在一起是胡亂聯想、毫無理性,遊行抗議也只是為了「搞野」,說不定根本就沒有關係。

但我想告訴你們的是:沒有人比我身邊這一班穿著黑衫的新聞系同學更希望事情只是一場誤會,和新聞自由無關的了。因為他們才是將來要入行,拿著低工資、忍著長工時、每天忙忙碌碌地保障你的知情權、你卻不以為意的人。更糟糕的是他們現在還要忍受這種無時無刻、未知緣由的恐懼和不確定。

關於案子的原因:你相信香港近來多起傳媒人遭襲擊案子是巧合也就算了,畢竟警察一起案子也未曾破過;你不了解劉進圖人格正直低調我不怪你,畢竟道不同不相與謀。

但是有關也好、無關也好,這都是一場新聞自由的戰爭。

就算警察最後發現劉被襲擊真的和新聞沒有關係,只是兩個瘋子磕了藥、騎著摩托砍人來玩,我們就不該拿新聞自由說事,新聞從業者的恐懼就會減少嗎? 不會, 一點兒都不會。

這就好比把你掛在大廈樓頂,讓你害怕、尖叫、胡思亂想,最後一刻把你拉上來,笑眯眯地對你講,別傻了,我逗你玩的。

你要是看不懂,我再舉個例子。你小區總共六戶人,除你家以外的五戶人在一年之內陸續都被入室搶劫了,擔驚受怕了一年后,警察破案告訴你,小偷只偷養金魚的人家,虛驚一場,你很安全。

就算最後的結局不像預料的那麼糟糕,那你這期間所經歷的不安和恐懼就不是傷害了嗎?道理很簡單,未知的恐懼的傷害可能遠遠大於你的實際損失。

這就是現在新聞工作者現在及將來可能面臨的恐懼,不知道敵人在哪,不知道原因,不知道結局,只能靠現有的種種跡象去猜去想。壞人不需要真的kill us all, 他們要的只是把每個新聞工作者變成驚弓之鳥,並且讓這種驚嚇在很多人看來還幼稚可笑。

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就算是超人也扛不住的,更別說還要及時、準確的報導新聞,行使社會第四權。

Come on people! 與其去質疑案子是否和新聞有關,你們不如去想想為何現在香港新聞自由墮落至此?一個人就能激起新聞界的千層浪,這是誰的責任?

不要再和我扯案子和新聞有沒有關係,這場戰爭只可能、也最應該以新聞自由的名義打響。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僅要求徹查劉進圖的案子,更要從長期保障新聞自由。案子和新聞有關或是無關都好,關鍵是我們仍有能力知道真相,真正知道阻擋我們前進是什麼,而不是被永遠盤旋在上空的幽靈嚇得半死,還被西裝筆挺、錢包鼓鼓的人嘲笑瞎鬧騰。

最後和大家分享一個故事:我曾採訪過前《南方都市報》的總編輯程益中。他因為在內地率先報導沙士真相及孫志剛被收容所毆打致死案而被廣東當局報復,度過了一百六十多天的牢獄生活。被捕時,程益中要求警察出示逮捕令,發現逮捕令上領導簽字和印章都有,卻唯獨罪名一欄為空。他質問自己犯了什麼罪,帶頭警察楞了一下反問他「你想要個什麼罪名?」之後就被強行帶走。

正是因為內地這種沒有保障的傳媒環境,我才來香港學新聞。香港新聞自由日益收縮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如果香港真到了像內地那樣,隨便冠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就能報復新聞工作者的一天,今天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還能輕鬆地說出「看吧,和新聞自由沒關係」的話嗎?

如果是的話,帶著你的錢,移民去吧,香港高攀不起你的智商。

ps:明天不要忘了上街去

圖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