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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妓與文妖

文妓與文妖

林語堂寫過一篇小品文〈文妓說〉,批評的是靠攏軍閥以圖權利的學者文人;他用龔自珍〈平均論〉裏的「盜聖賢市仁義」一句來形容這些人,並引用蕭伯納的話來說明:

「像許多的律師、政客、教員、牧師,天天運用他們的技巧智能來出賣他們的良知,與這比起來,妓女之一天賣身兩三鐘頭真不算一回事。」(竟然包括教員!)

然而,蕭伯納這段說話只有「市仁義」之意,並沒有表達龔自珍那句裏的「盜聖賢」。「市仁義」,就是出賣良知,做出不仁不義之事;「盜聖賢」則是裝出聖賢的模樣,用現代的和較廣義的說法,就是保持美好的形象,例如表現得好像站在大眾的一邊,講的是歪理卻又義正詞嚴,或表面是嬉笑怒罵針砭時弊、其實是收了錢寫的政治文章等等。

學者文人不必「盜聖賢」,只要肯不顧面子,不怕人鄙夷,以一管筆賣文兼賣良知,唯利是圖,左右逢迎,就是「市仁義」了,像妓女賣身,已堪稱「文妓」。至於同時「盜聖賢」者,反而不像妓女,倒像是淫婦扮端莊,躲在貞節牌坊後不斷紅杏出牆。這種學者文人,不應該稱為「文妓」,較恰當的稱呼是「文妖」--- 能迷惑人心,令人誤以為他們是仁義之士。

做文妓易,當文妖難,因此,文妖的價錢通常高一些。無品缺德的學者文人通常會盡量做文妖,功力高的,一路妖下去;功力不及的,則早晚露出原形,由文妖降格為文妓。至於降格後取價是否會隨之而減,那又不一定了,因為有些人看久了文妖的文字,現在雖然知道他們不過是文妓,仍然會慣性閱讀,即使所得的不過是娛樂。

原文刊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