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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黑暗的時代

一個黑暗的時代

這是一個黑暗的時代,因為,法律很可能再不足以限制政府了。

香港政府為打壓異己可以去到幾盡? 從這件事你可以看到。HKTV 主席王維基昨日在記者會透露收到從政府有關方面發出的律師函,指由於他們即將採用於廣播的 DTMB 製式,將不可能避免讓超過 5,000 戶家庭用戶收看,故需要受《廣播條例》所監管;代表了,沒有免費電視廣播牌照的 HKTV,將不能夠進行任何廣播。

但根據通訊辦所提供的文件顯示,而無須受《廣播條例》(第 562 章)規管,政府方面亦表示不建議修訂《廣播條例》,規定營辦商就本地廣播類或串流類流動電視服務申領牌照。換言之政府今次自打咀巴, 甚至公然凌駕法律行事, 憑自己的意願任意莽為。 這樣對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 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威脅。

相信大家明白人治和法治的差別。人治是統治者用法律來管治, 法治是根據法律來管治,法律高於所有人。 在法治社會下,政府受到法律所制約,不能自把自為。因此可避免暴政, 人的權利可受到一定保障。相反,在人治的社會,任何事皆以統治者來作決定。統治者權力不受制衡,便可完全因自己喜好做事,甚至踐踏人權。你看內地人治下,維權人士被無理監禁、傳喚、抄家、毆打甚至失蹤。你想香港變成這樣恐怖嗎?

如果我們不正視此問題, 政府便很可能由當日黑箱作業, 到今日"亂搬龍門" ,選擇性行使權力,慢慢演變成無視法律,一步一步將香港推向和內地一樣的人治社會。 李嘉誠曾經表示,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落實執行政策,香港不能「人治」。「原則」和「法治」,兩者皆來之不易,但如果管治失當,也可以一夜之間蕩然無存。恐怕真的一語成讖。

老實說, 我最擔心的不是香港電視不能開台,我最擔心的是香港政府無視法治、橫行霸道、剷除異己, 後者才是最禍害深遠,我們應該加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