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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公投的兩個挑戰與兩個回應

攝:Manson Wong@USP

佔中公投現時已錄得七十多萬票,作為回歸後最大規模的民間公投,佔中公投一直被人垢病的有兩點:(一)為何公投當中沒有「不佔中」的選擇、(二)為何公投當中只有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而沒有「非公民提名」的方案。

對於第(一)點,佔中本身是一個「社會運動」,而非「民意研究」,其宗旨是要「爭取的是一個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所謂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不單是一人一票,在提名和參選過程亦要公平、公開,要給市民真正的選擇。」[1] 社會運動本身包含透過其理念及行動改變民意的性質,因而社會運動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反映社會各方意見的平台。同時,基於現時香港大眾對普選的基本共識,佔中的前提因此是,透過參與者審慎、理性的審議與決定為「提名和參選過程亦要公平、公開,要給市民真正選擇」這一述句確立具體內容。故此,公投的前提其實是要肯定假若政府採用的方案與佔中的方案有明顯出入,那麼政府的方案便違反了「公平、公開、真正選擇」的條件,而民間則有需要以公民抗命的形式來作出反抗。在這種理解下,佔中當中沒有「不佔中」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筆者認為,社會運動的正當性(legitimacy)一般而言並非「源於」公民的直接授權,而佔中公投的目的只是透過設立一個直接的公民授權程序,以「提高」佔中的正當性以及凝聚更大的共識,再在客觀效果上以大規模投票來改變民間的政治氛圍。故此,(一)的質疑,其實是「問錯了問題」。

對於第(二)點,先作釐清:現時民間各個方案的重點並非特首是否以一人一票選出(這已經是各個方案的基本前提),而是候選人的提名資格是否可以由公民「直接」決定(及引伸而來的門檻問題)。換言之,各個方案的爭論其實是,提名委員會對提名權的獨佔性有多大(部份方案希望透過增加提委會內部的民主成份來提高各個黨派候選人的入闡機會,但這並非重點,此處按下不表)。[2]

要回應(二)的質疑,有兩種形式:

(A) 指出三方案是整個商討日程序的結果,即使三方案均有公民提名的元素亦無問題,因為這是程序正義的結果,是二千多名簽下意向書的參加者的共識。例如戴耀廷曾說,佔中是開放群體,只要認同佔中信念便可參與,「有公平機會自己不來參與,你不能怪其他人」。[3] 這種回應固然有一定合理性,然而,經過二千多名參加者審議與投票而得出的結果,並不等於一定是合理的,尤其是佔中商討日的歷時不長,而進行政改討論的閱讀資訊量也不低。因此,我們需要一個訴諸於程序正義以外的獨立理由來說明,何以三方案皆有公民題名是合理的,甚至是必須的。

(B) 為何公民提名對一個真正的普選如此重要,甚至不可或缺? 回應這點,筆者認為簡略可分為兩個獨立理由: (i)制度理由 與 (ii)道德理由。

(i) 制度理由:民主體制的重點在於問責,問責的核心就是選民能夠透過選票直接限制當選者的行為與表現。提名門檻越低及投票過程越直接,就越能提高這套機制的有效性。試想如果提委會獨佔提名權,而提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那麼所有候選人無可避免就要先照顧提委會成員的利益,即使這些利益與一般公民的利益有衝突。這就構成了一個先於公民利益的利益團體,一方面削弱民主問責的直接程度,另一方面也減低了公民整體利益在民主制度下的優先性。從香港近年種種忽略民間聲音而有利於商界的發展政策來看,以公民提名來盡可能降低入闡門檻和增加問責的直接程度,有相當的必要性。

(ii) 道德理由:民主制度的道德前提是承認不同個體之間的道德平等,即當每人生而自由而道德平等時,一個政治體制要取得正當性,就必須要先經過我的授權和同意。經道德平等延伸而來的具體制度設置是票值平等,即在選舉當中,每位公民的票數相同而且票值相等,這也構成了我們現在反對功能組別的重要理由。同時,如果我們無法否認道德平等的前提,而公民間的理性水平大致相近,那麼我們便可以追問,憑甚麼理由公民不可以擁有一個「直接」提名候選人的權利?憑甚麼理由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可以直接繞過所有公民而交由一個小團體決定?各種否認公民提名的方案,背後有甚麼理由可以回應這兩個追問,而又同時不違反道德平等的前提?由於民主的前提是道德平等,因此一個違反道德平等的提名方案,其實是違反民主的前提,也因此我們有相當理由將之否決。

佔中公投已顯示了香港人對普選及一個包含低門檻公民提名提名程序的熱烈追求,筆者希望政府會對此作出積極回應,不要以各種重新詮釋投票結果的手段來嘗試騎劫投票的意義。同時,也希望以暴力為由反對佔中的各方,將焦點放回政府上,當政府接納一個真正「公平、公開、公正」而符合國際普準的普選定義後,佔中亦失去了它的必要性。故此,佔中的主要責任其實在北京與政府的取態,而非在佔中者身上。

[1] 見黑傑 x 葛瑞絲:〈佔中是社會運動,不是民意研究——DDay3後感
和平佔中官方網站:〈「和平佔中」運動為什麼不高調支持「公民提名」方案?
[2] 香港電台:〈政改方案一覽
[3] 明報:〈回應是否被騎劫 戴耀廷﹕公平機會 不來不能怪人〉,7/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