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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黎則奮﹕「主場新聞」沒欠我甚麼

網絡媒體《主場新聞》(下稱﹕《主場》)倒閉﹐對於曾在此撰文的鄙生來說﹐實在感到無比震撼和婉惜。故此﹐日前閱畢資深傳媒人黎則奮先生大作《資本家就是資本家》後﹐則有幾句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文中談到的遣散費問題﹐由於不是《主場》員工﹐不知其公司內部實際運作情況﹐實在不好置喙。不過他批評《主場》「因為打着為香港民主和新聞自由貢獻的旗幟,所有投稿都沒有稿費,成本實在十分低,更不消說如今二話不說,將所有內容刪除,對版權份屬作者的人來說,也有欠交待和公道」﹐則實在令人費解。

其他博客作者甚麼意見﹐鄙生不敢越俎代庖﹐個人意見則只有一個﹕「《主場新聞》可沒欠我甚麼」。

首先﹐鄙生不是職業作家﹐在網上撰寫文章只為分享一下個人意見和考究成果﹐全沒追求過甚麼實質金錢回報﹐對於黎先生拿稿費說事﹐實在感到莫名奇妙。

即使假定鄙生要靠賣文維生﹐黎先生既然要拿階級學說說事﹐請搞清楚一個情況﹕作者和《主場》之間是甚麼協作關係。賣文維生的作家屬自僱勞動生產者﹐他跟《主場》之間是協作伙伴關係﹐不是老闆和下屬之間的關係。

作者決定向《主場》投稿前﹐大多數會跟對方編輯部洽談。作者在知悉獲得刊登後不會獲得稿費﹐仍願意向對方供稿﹐那便不構成甚麼「不公道」﹐也不構成任何形式的剝削。現在黎先生說得《主場》不給作者稿費﹐有如佔了作者甚麼便宜似的﹐才是有欠公允吧﹖

撇除黎生說「為香港民主和新聞自由貢獻」那些因素﹐純粹從經濟學角度來說﹐每個作者願意不收分毫為《主場》供稿﹐本身也是機會成本的結果。大家不要忘記﹐所謂回報不一定要以金錢衡量的﹐回報可分為「物質回報」和「非物質回報」﹐例如「知名度」或者「自我滿足」。

市儈一點來說﹐職業寫作人的稿費某程度上是跟名氣掛鉤的。一些名不經傳的寫作人若想積聚人氣﹐《主場新聞》作為大型網絡媒體﹐每日瀏覽總量數十萬計﹐絕對是一個好選擇。《主場》可能不給稿費﹐但你可以不需付網站營運費用﹐便有機會換取更高的「知名度」﹐請問黎生認為這算否「回報」呢﹖

當然﹐不是每個作者都只會注重名利﹐但無論職業還是業餘寫作人﹐希望自己的著作有更多機會供人看到﹐《主場》提供了這樣一個平臺﹐作者從此獲得的「自我滿足感」﹐又能否單純用金錢可以比擬呢﹖

至於《主場》關站令站內的文章被刪﹐相信這是沒人希望發生的﹐不過說到「有欠交待」則似乎說不過去。任何一個有些微電腦知識的寫作人﹐都知道轉載在任何網上媒體的文章﹐都會在該網站結業被刪。如果不想自己的作品從此在網絡消失﹐大多數人都會同時製作自己的個人博客﹐以及將底稿存檔在自己的個人電腦(或USB)內。不客氣說句﹐拿《主場》關站令站內的文章被刪說事﹐確實令人莫名奇妙。

黎則奮先生想為勞工和作者們發聲﹐心情絕對可以理解﹐只是拿稿費說事﹐將文章說得像商品一樣﹐弄得所有網上寫作人都是很市儈似的﹐則難免令人難以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