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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袁智仁:取消「活化工廈」政策前,請先找數

【文化論政】袁智仁:取消「活化工廈」政策前,請先找數

紐約蘇豪區Greene街上的鑄鐵建築
圖片來源:维基百科

上月筆者於觀塘出席社區論壇,談及「活化工廈政策」,與觀塘中心的區議員陳華裕、規劃師學會前任會長譚寶堯及香港文化監察陳錦成對談。論壇中,講者都批評現時「活化工廈政策」不足,令租金飛升,小商戶和藝術家首當其衝。譚寶堯先生身為工廈租客,身受其害,常受加租之苦。講者都認同政府應資助文化產業,陳華裕議員提出應主動介入,引入租金補貼,資助藝術家的租金,緩解租金飛升之苦。筆者再進一步提出重新引入租金管制,控制失控的市場,避免用公帑津貼業主。地區人士和用家皆明白「工廈」問題嚴重性,政府無動於衷。經過五年光景,政府才面對現實,終於在2016年停止延續政策,而民政事務局亦提出「藝術工作室」納為工業用途,合法化工廈藝術創作,趁機可檢討「工廈」或「工業」用地的未來契機。

失敗的活化政策

全港有1400棟工廈,而已批出申請只有99棟,7%的成功率,絶不合格,令政府尷尬非常,結束政策只是落台階。活化工廈的失敗,不單趕絶中小企,連地產商都未能受惠。工廈收購重建絶不輕易,連政府旗下的市區重建局,可引用《土地收回條例》,申請用執達吏抬人清場,都先後在西環士美菲路祥興工業和長沙灣永康工廠大廈收購失敗,鎩羽而師,蝕過千萬元。

回首立法,通過「活化工廈」的理據是極度草率,首先當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內,無法解釋為何工廈空置率低於商廈近2%,卻指工廈內35%非工業用途的面積為空置,無視當時工廈使用情況。令2009至2013年工廈的空置率下跌四成,變成求過於供。立法會文件內,局方點出工廈藝術家的困境,「這類文化及創意產業多見於工業及商業混合使用的同一大廈內,令火警危險增加,即使經營者提出申請,也難以取得所需許可。這類文化及創意用途的違規情況還產生另一弊端——經營者為免當局採取執法行動,往往不敢公開宣傳他們在工業大廈內經營的文化及創意產業,因而有礙這些產業的進一步發展」。5年後的今天,問題依然存在,將責任完美的推在民政局身上,局方繼續走數,根本無助改善消防、規劃問題。

用文化藝術過橋取板

當時政府提出六大產業,而立法會的文案,指「提供更多土地及可用樓面,供文化及創意產業和其他合適產業之用」。諷刺的是立法前,發展局突然關愛藝術界,「曾考慮,應否只限於把工業大廈改裝作可支援文化及創意產業的用途,才可免除豁免費用,但結論是這可能令這個有時限的計劃變得過份複雜」。統計重建及改裝工廈已簽立特別豁免書的個案,重建及改裝後,佔7成是辦公室,而2成是酒店,當中完全沒有創意產業的用途,跟局方「良好」意願完全不同。按規劃署2011年的調查,工廈藝術家主要集中在觀塘(37%),卻成為活化工廈的犧牲品,佔6成的重建/改裝項目位於該區。明顯文化產業成為發展的冠冕堂皇藉口免費用,法例定立後,「關愛」自然束之高閣,純粹借用藝術借橋,為局方政策開路。

政策需規劃和租管配合

借用外國例子,紐約SOHO成功保留超150年歷史的鐵鑄厰房,建立世界聞名的藝術區,正如論壇內,地區和專業人仕的意見,政府必須介入。但成也政府,敗也政府,可圈可點。工業衰落,厰房空置,60年代,畫家及雕塑家陸續進駐工廈,改建成工作室,初時違反規劃條例。1971,市政府容許藝術工作室合法使用,並容許已登記的視藝術工作者居住在工作室。此外,紐約市自1943年已設有租金管制,根據《綜合房屋法》,凡1947年以前建成的樓宇,每年加租最多7.5%。雙管齊下,藝術家較受保障,抵抗社區高級化的問題。其後,紐約市政策轉變,2005,容許非藝術工作者在SOHO改建住宅單位,SOHO一躍成為最高檔的住宅之一。藝術工作者被迫離開SOHO,而該變成高級消費,身份象徵的地段。規劃限制和租金的控制缺一不可,可惜兩者均在香港缺席。

現時,工廈情況是沒有有效政策對應,只能用「放水」方式鼓勵私人參與,協助地產商開路,但也有心無力,活化工廈只有失敗收場。回首5年,政府完全沒有對工廈藝術工作者支持,尤其是觀塘的重災區。收回政策前,發展局應該先找數,改變現時工廈內消防和規劃的過時政策,回應民間的訴求。

作者為活在觀塘創辦人

本欄逢周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