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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題 政治解決

政治問題  政治解決

儘管佔領金鐘等地爭取民主的運動仍然繼續,但香港確實已進入了「後佔中」的年代。這是因為,目前的佔領行動不僅偏離早期的「佔中」設計,其規模以至影響也遠遠超出原初的想像;更重要的是,如果佔中啟動初期的公民抗命,仍帶有過去30多年的民主運動的影子,那麼今天我們所看到的佔領行動,其所反映的訴求、行動方式以至可能產生的效果,跟過往泛民政黨和民間組織所習慣的模式,早已大不相同。簡單地說,過去的民主運動有組織有領導,卻沒有太重視開放的民眾參與和公共討論;相反,這次的運動沒有甚至拒絕領導和組織,也不僅停留於反映意見、表達訴求,而是一場告別了形式化的示威遊行,走向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所指的公共政治行動。

對後佔中時代公民抗命的幾種誤解

這場運動的出發點,並不是「逼政府就範」,也不是所謂奪權式的「革命」,而是追求民主普選,完成過去的「民主回歸」並沒有完成的「解除殖民性」的事業,也就是追求脫離殖民統治,讓港人透過建立「民主」的制度,「回歸」到被殖民之前的生存狀態,成為沒有主人、「自由自我」、「高唱我歌」的主體(這或許是《海闊天空》成為抗爭主題曲的原因),讓每個人都擁有不順服的權利(right to nonconformity)。相反,以「逼政府就範」或奪權式的「革命」,去解釋或定性這場數以十萬民眾參與的社會運動,大概仍沒有跳出尼采所指的「你邪惡,因此我善良」這「奴隸公式」,也就是以他人(或敵人)的行為價值的反面,彰顯自身的正確和正義,迴避了探問自身所欲求的,究竟是什麼和有什麼價值。這種尼采意義下的奴隸公式所追求的,往往只是外在的金錢和權力,或他人的認可(例如只關注一己的「政績」) ,並以此來確定行動以至人生的目標。這種「你邪惡,因此我善良」式的理解,顯然沒法明白成千上萬民眾風餐露宿、冒被捕被打風險、直面催淚彈胡椒噴霧的精神狀態。

佔領者的違法抗命行動,並沒有損害法治(rule of law)。違法不等同破壞法治,這道理本來顯淺,例如我們會指控於紅燈時過馬路、於行人道上騎自行車,以至行騙盜竊的人犯法,但大概不會認為他們在破壞法治。佔領行動的參與者,都願意並準備承受違法抗命的法律後果,這如何破壞法治的基礎?相反,倘若警方選擇性執法,或政府採用只能「不言而喻」的「愛國愛港」作為特首候選人條件,凌駕於《基本法》之上,這才真正地以政治立場破壞法律、以人治方式損害法治精神,尤其是導致保護言論、出版、新聞、集會自由等法律的敗壞。

「失控論」的指摘批評,也有點錯置。參與佔領的民眾,他們絕大部分抗拒「領導」和「組織」,不想要操控別人,只自發地維持和建立各種秩序,包括維持清潔打掃衛生、分發食品安排醫療、設自修區義務補習、固定熒幕流動教室、大台演說小組討論;沒有控制他人的欲望,自然也談不上「失控」。相反,政權希望能由上而下訂定政改框架,企圖控制社會的發展、青年的未來,但過程中卻進退失據,愈來愈失去駕馭的能力,才會出現所謂「失控」。

另一種說法指公民抗命者願意犧牲,為的是喚醒港人。由此引出李國章先生的「罷課不是犧牲,退學才是」的高論。然而,儘管不少學生民眾,確實犧牲了時間精力,不顧個人安危與前途,但這並不是公民抗命所追求的。正如魯迅先生指出,「其實革命是並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他又說,「震駭一時的犧牲,不如深沉的韌性的戰鬥」。學生民眾對旺角、金鐘、銅鑼灣佔領區的念念不忘,在街頭對峙中不斷呼籲和平冷靜,為的大概也是想極力避免「震駭一時的犧牲」,以繼續對政府和建制政黨的語言偽術、制度暴力以至黑社會、藍絲帶說不的韌性抗爭。

面對已不再一樣新時代,採用已被掏空了內涵的舊概念——「革命」、「法治」、「失控」、「犧牲」——去解釋當下,不僅顯得脫離現實,更無助我們探索未來,尋找出路。

良知與常識的革命

學生民眾參與佔領行動,除了不滿特區政府偏向中央、漠視民意的政治立場外,更由於政府和警方「無良心」。一位公務員繫上黃絲帶上班,坦言這並非「政治立場的問題,係有無良心的問題……我只係返工,我都係有良心,唔應該因為我喺度(政府)返工,就要認同其做法」(《明報》,7/10/2014) 。

公民抗命運動呼召良心,而良知或良心的建立,並不能依照法律或大眾流行的標準,因這些準則會隨着時間不斷在變。如果今天的法律能保障言論自由、大眾流行的道德標準反對暴力,依法辦事或跟循習俗,大概不至有太大的爭議;但假若通過了23條立法,或大眾都贊成以暴易暴時,良心將安居何處?依據阿倫特的分析,良心或良知的建立,是透過公共的對話,嘗試代入他人的位置或處境,感同身受,而盡力理解眾多不同立場,以作為自己思考與行事的判斷準則,才是良心所建基的公共性。因此,曾偉雄的說法:「只要警隊係嚴格依法辦事,就不會出現大家可能擔心的違背良心行為」(852郵報,10/7/2014) ,其實是沒有搞清楚,倘警員只剩下「嚴格依法辦事」或執行上級指令這一種立場,意味着在判斷和行動時,只聽到一種由上而下的聲音,這將無可避免地忽略了其他位置和立場的訴求和意願,甚至失去聆聽和理解他人正在受苦的能力,做出令「自己無法容忍、情願遺忘」等違背良心的事情,無法再以親密方式與他人和自我共處。阿倫特因此認為,我們是在思考和與公共對話的過程中,通過判斷實現良知,而非僅依靠純粹主觀或內省的能力。

政治(不)是什麽

這場民主運動被指稱為奪權式的「革命」,是一種錯置,因它並非想改朝換代,而是在過程中鬆動以至打破日常生活中習慣與常識。如果真要說它是一場「革命」,那也只是一種「常識的革命」,動搖以至顛覆了的,是「搵食至上」的單一價值、例行公事的儀式和主流社會對青少年的誤解和迷思,以至關於政治的理解和想像。
政府及建制派說不應把民生問題政治化,部分支持真普選的朋友希望透過(灌輸)民主教育以喚醒政治冷漠的群眾,這種種講「政治」的聲音,其實在談什麼?

政府、建制派以至部分泛民心目中的政治,反映的或許是一種追求可控性,也就是想排除行動的不確定性的欲望,是一種行政管理式的思維,最終是取消政治行動的開放性和可能性。阿倫特指出,政治是人們在公共領域中的行動、思考、學習和判斷,需要與公眾討論,進行相互說服,才有可能作出並執行決定。政治是公共的,不為政府、政黨壟斷,要求的是開放的對話與承諾。然而,政府和建制派卻迴避面對公眾,以門常閉、取消立法會會議、寫網誌、視像講話(不)回應市民的訴求。卑斯麥(Otto von Bismarck)經常被引用的名言是:政治是把不可能變成可能的藝術(Politics is the art of the possible) ,然而,政府和建制派卻總推說: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這樣不可能、那樣不可能,毫無意欲幫香港市民說服中央,嘗試把不可能變成可能。

循阿倫特和卑斯麥的思路,我們不難理解,政治化不一定和一般所指的「政治議題」有關,如果參加了「佔領」但沒有參與公共的對話,又或單向地講授甚至灌輸民主觀念和公民價值,政治化的程度也是很低的;相反,即使沒有參加「佔領」或從事「民主教育」,只要在各自的領域持續地跟不同立場的社群和個人對話,嘗試相互說服和作出判斷,就絕不是政治冷漠。

阿倫特進一步指出,極權主義的興起意味着政治的消失。隨着開放的公共對話的萎縮,政權以至民間社會愈來愈無法明白多元紛雜的不同立場,很容易作出與現實相距甚遠的判斷,做出違背良心傷害社會的事情。對阿倫特來說,政治的權力來自於「聚集在一起分享言行的民衆」,而非軍警或體制性(institutional)的暴力,她指出,「人們只有在不擁有(政治)權力或者喪失(政治)權力的時候才會訴諸暴力」,而民衆「只有在非暴力的時候」,透過約束與承諾、結合與立約,才擁有和維繫最大的(政治)權力。

面對政治行動的不確定性,除了承諾,阿倫特還提出了寬恕這倫理守則,因為寬恕是「對行動所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損害的必要糾正」;相反,「報復……是維繫傷害或災禍的循環」, 令人無法解脫。在這不確定的年代,不願意放下良知、離棄政治的人,或許立場不同,但都不要輕易忘記阿倫特的提醒:「暴力實踐同一切行動一樣會改變世界,而最可能的是把它變成一個更加暴力的世界」。

文內引用阿倫特的觀點,主要來自下列兩書。

參考書目:

Parekh, Serena (2008): Hannah Arendt and the Challenge of Modernit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Introduction, 中譯,《阿倫特與現代性的挑戰》,張雲龍譯,江蘇人民出版社

Elisabeth Young-Bruehl (2006):(Why Arendt Matters)中譯,揚-布魯爾,《阿倫特為什麼重要》,劉北成、劉小鷗譯,江蘇:譯林出版社,2008

原文刊在2014年10月20日 明報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