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三名警察在隧道內上演了一幕活生生的電影式槍戰,事後和同事們一起摸索事情的來龍去脈,然後寫成一個斷斷續續的故事。幾小時後,近萬字的劇本已經在報攤上發表了。
頭幾天,事情太多不確定因素,警方沒有公佈調查進展,有行家生怕這部連杜琪峰都寫不出來的劇本不夠吸引,於是給兇徒冠以「魔警」、「雙面狂魔」之名,兇案「第四人」、「魔後有魔」之說亦不逕而走,務求把讀者的好奇心全部釋放。至此,傳媒墮入一片危險的迷霧,大家漸漸搞不清楚,自己是在報導新聞,還是在編寫劇本。
說穿了,全行其實在一起瞎猜,反正大家的筆下故事十分後現代,都由大量的留白、拼貼,以及零散的片段組成,無數個「權威」同時站出來說話,犯罪學家分析疑兇心理,警察消息不斷透露案情,甚至連風水師也來湊熱鬧測字。一時間,「真相」滿天飛,一個故事,幾個版本,但讀者總在問:哪個可信?
按照羅伯特‧姚斯的接受美學觀點,這些故事都很精采,它們充滿「意義未定性」,情節之間的斷裂讓讀者充分發揮想像力,他們各自以自己的期待視野接連情節,填補留白,從而建構出一個個屬於自己的懸疑故事,反正「作者」已死,甚麼是真相?這些故事的開首,總以「我覺得……」、「我估……」作為開場白,這一刻誰都是希治閣。
新聞報導漸漸比武俠小說還好看,讀者天天在等報章的故事連載。嚴肅的新聞報導原來可以是娛樂大眾的劇本,傳媒的權威也可以因銷量而紓尊降貴,那麼我們為甚麼在事實與幻想之間苦苦糾纏?古典主義供奉的上帝死於啟蒙運動,科學權威代之統治世界,如今權威又失落於後現代,誰來取而代之?是各大傳媒,還是市井耳語?
後來,助理警務處長出面修正了這部支離破碎的悲劇,故事大綱和我們的版本沒多大出入。可是,處長的版本說明了事實的全部嗎?我們半信半疑,何況茶餐廳的阿伯們還在各執一辭。讀者天天在等我們的故事連載,不停地問我真相若何,可你叫我問誰?
連續在案頭熬了幾天,不止一次看著稿件呆呆出神,近百小時的緊張工作逼得我想逃亡。不要再問了,我得休息了。http://mansonkin.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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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跟幾個有興趣去報館做 intern 的學生搞 workshop, 裡面談到新聞故事, 正要拿這個魔鬼警察作例子, 不過時間有限, 最後沒有拿出來. 你這篇文章, 正好點到這個題了.
其實新聞故事化是必然的, 但如何堅持 non-fiction 的原則, 真的很考功夫. 尤其是當你一天要寫出萬幾字的時候...
阿藹你好,謝謝你的批核
阿藹原來是教新聞的啊
新聞故事化的確很難避免,尤其是社會突發新聞,我也覺得處理適當,可以做到事實與趣味並重就最好了.其實平時有大量這樣的故事性新聞,傳媒拿捏分寸經常引起行內爭議,但因為這些新聞並非爆炸性,故對讀者而言並不太顯眼.但這宗案件實在太轟動了,它暴露了警方的問題,也突顯了傳媒的某些積疾.
藹,你會怎麼跟學生們談這個問題呢?
不敢當...
正統的新聞系大概容不下我這些旁門左道的人. 只是以前做過記者, 依家搞 inmedia, 又比較多地同一些國外的 media activists 討論新媒體與社會關係的問題, 才被一些老師請去教 workshop.
這個工作坊裡, 其中一個概念是 creative non-fiction, 是一個在美國新聞學的概念, 這種手法是以創意的方法去寫一些 facts, 不像傳統新聞學般要隱藏作者的主觀評價, 鼓勵用文學修辭. 如果放回中文的背境, 有點遊記, 報告文學或誌的文體. 西方則以 detective 或 biography 作為參考文體.
我前天花了兩個小時看 wisenews 裡的魔鬼警察報導, 覺得很多是 creative fiction, 如聽到警察說搜到日記, 就說日記裡有商界名單等, 又說兩個警察之間之前有過節, 這些都是不尊重事實的穿作. 這是一個疑案, 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去 present 當中以疑點, 而要去老作其動機 (最過份是把術數都拿出來解釋). 其實我覺得壹週刊做得比較好, 能把一些解釋不到的東西呈現出來, 如為什麼警方一直沒有調查徐? 以3顆子彈去對24顆是否理性? 若這個人當真那麼理性, 為什麼同事和家人完全發覺不了? 而不是盡信警方官方的說詞.
其實報紙若能把當天警察面對兇案現場的 confuse, 一些情境的細節寫出來, 比起老作可能更震撼. 但我想, 突發的新聞, 報紙一般是派攝記和電話報料的記者去, 而編輯把那些料再改和填, 結果現場感, 氣氛和細節寫不出來. 當然這個很考記者的筆力和觀察力.
整個討論亦沒有引導致更深層的面向, 如警隊作為一個掌權武力的合法機構, 它如何確保成員的心理健康, 其實賭博是一個心理健康的 indicator, 還有世貿時的女警日記(那位女警是真有其人), 她把世貿視為打野戰的想法, 反映了什麼? 當那日記被封之後, 警察當局其實如何處理事件? 其實有關武裝機械的心理健康問題, 在國外一直是研究的重點.
另外, 亦涉及新聞的 ethics 問題, 香港的媒體太過以大眾消費的態度去理解新聞, 而新聞對社會的改造被忽略, 很快把事件定性, 亦沒有考量新聞對涉事人的影響...
小生受教了
其實報紙若能把當天警察面對兇案現場的 confuse, 一些情境的細節寫出來, 比起老作可能更震撼. 但我想, 突發的新聞, 報紙一般是派攝記和電話報料的記者去, 而編輯把那些料再改和填, 結果現場感, 氣氛和細節寫不出來. 當然這個很考記者的筆力和觀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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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說出了我的想法,其實客觀呈現現實的片段和細節已經可以很吸引人了,而你所說的creative non-fiction,香港也有記者在嘗試,只是如何做到修辭與內容的平衡也相當不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