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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真普選,就抗議交稅!

沒有真普選,就抗議交稅!

良心抗稅的經典個案二:以抗稅爭取選舉權,歷史上以二十世紀初英國的婦女運動最著名。雖然英國是世界上最早發展民主制度的國家,但直到十九世紀末該國女性仍未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政治權利,例如在國會選舉中享有投票權。

1910年,跨黨派的女權組織「婦女抗稅聯盟」(Women’s Tax Resistance League) 以「沒有投票權,不交稅」(no vote- no tax) 作為口號,發起不交入息稅運動。成員Beatrice Harraden 說:「要求我們把用腦袋賺取回來的入息繳稅,但又認為我們不符合資格投票,是政府不義與愚蠢的極致。」

最少有220名婦女參加這個不交稅運動。在一些個案裡,拒絕交稅的婦女的財產被政府充公和拍賣,而支持者則在場示威和聲援。這樣的抗爭一直持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到了1928年,英國終於實行了男女公民平等的選舉權。

「沒有代表性,焉能抽稅」是基本的民主政治原則。特區政府行政霸權,但689只由少數特權人士選出,並非由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人大落閘後更表示將來亦繼續只有該一小撮人士才有資格提名特首,所謂普選淪為篩選,剝奪絕大部份香港選民的選擇權和被選權。

作為納稅人,就算擔心遭稅局提出民事起訴而不敢不交稅,是否也應該用各種不合作的方式,表達對吸你血但不代表香港的689政權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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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Gross, D. (ed.) (2008). We Won't Pay! A Tax Resistance Reader. CreateSpace; Wikipedia.

附圖為英國婦女圖書館的藏品